0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 (1)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2)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 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3)结构转变为机动机构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性 (5)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保证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 (1)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 (2)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 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3)结构转变为机动机构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性 (5)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保证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
②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规定限值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志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局部破坏(包括裂缝)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它特定状态(例:渗漏、腐蚀、冻害等) →保证结构或构件的适用性、耐久性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规定限值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志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局部破坏(包括裂缝)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它特定状态(例:渗漏、腐蚀、冻害等) 保证结构或构件的适用性、耐久性
9.1.3设计状况 ◆结构的四种设计状况(根据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 1、持久状况一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其持续期很长(一般与设计使用年 限为同一数量级)的状况。 2、短暂状况一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使用年限相比 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施工和维修等。 3、偶然状况一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火灾 爆炸、撞击等。 4、地震设计状况一在结构遭受地震时,在抗震设防区考虑的状况。 ◆建筑结构的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 1、对四种状况,均应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 2、对特久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对短暂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对偶然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结构的四种设计状况(根据结构在施工和使用中的环境条件和影响) 1、持久状况—在结构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其持续期很长(一般与设计使用年 限为同一数量级)的状况。 2、短暂状况—在结构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与设计使用年限相比, 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施工和维修等。 3、偶然状况—在结构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很短的状况,如火灾、 爆炸、撞击等。 4、地震设计状况—在结构遭受地震时,在抗震设防区考虑的状况。 建筑结构的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 1、对四种状况,均应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 2、对持久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对短暂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对偶然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9.1.3设计状况
9.1.4结构设计可靠指标[0 结构可靠 最佳平衡点 经济 ◆确定[)考虑的因素: ①公众心理→B=2.5-4.0 对工程结构,在设计基准期内,p<5×10-3 结构较安全 pf<5×104 结构安全 pf<5×10-5 结构很安全 ②结构重要性-结构的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③结构破坏性质-脆性结构的应高于延性结构的 延性破坏-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有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脆性破坏-一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无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④社会经济承受力
确定[]考虑的因素: ① 公众心理→ =2.5-4.0 对工程结构,在设计基准期内,p f <510-3 结构较安全 p f <510-4 结构安全 p f <510-5 结构很安全 ② 结构重要性-结构的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③ 结构破坏性质-脆性结构的[]应高于延性结构的[] 延性破坏-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有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脆性破坏-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无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④ 社会经济承受力 最佳平衡点 9.1.4结构设计可靠指标 [] 结构可靠——— ———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