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经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长 期同居的男女双方,能否以配偶身份相互 继承遗产,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 理 ①对于1950年《婚姻法》实施以前的事实 婚姻,按照1950年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 院有关批复的精神,一般予以承认 ②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之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 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 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 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为同居关系
11 (2)未经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长 期同居的男女双方,能否以配偶身份相互 继承遗产,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 理。 ① 对于1950年《婚姻法》实施以前的事实 婚姻,按照1950年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 院有关批复的精神,一般予以承认。 ②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之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 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 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 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为同居关系
(3)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婚姻关系 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如本人不提出解 除关系,则不子以干涉。不论妻妾,均可 以配偶身份继承丈夫的遗产,都是第一顺 序的法定继承人 12
12 (3)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婚姻关系, 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如本人不提出解 除关系,则不予以干涉。不论妻妾,均可 以配偶身份继承丈夫的遗产,都是第一顺 序的法定继承人
2、子女。(与被继承人最近的直系晚辈亲属)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主要是指夫妻 在婚姻关系期间妊娠并生育的子女,但是, 婚前妊娠并在婚后生育的子女,或在婚姻 关系期间妊娠并在离婚或一方死亡后生育 的子女,也应认定为婚生子女的范围
13 2、子女。(与被继承人最近的直系晚辈亲属)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1)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主要是指夫妻 在婚姻关系期间妊娠并生育的子女,但是, 婚前妊娠并在婚后生育的子女,或在婚姻 关系期间妊娠并在离婚或一方死亡后生育 的子女,也应认定为婚生子女的范围
案例】人工授精婴儿享有继承权吗? 李某和丈夫张某婚后6年不育,经査丈夫患 有无精子症。夫妇俩决定通过人工授精的方法 生子。2004年1月,张云成功怀孕。然而当年4 月,丈夫被查出癌症晚期。病逝前两天,他留 下遗嘱,声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要,并 且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父母,别人不得有异 议。丈夫去世5个月后,张云生下了孩子。但公 婆却持该遗嘱要求媳妇和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的孩子搬走,无奈张云将公婆告到江苏省南京 市秦淮区法院,要求分割丈夫留下的房产。 李某当庭出示了有丈夫签名的“南京军区总 医院有关不孕夫妇人工授精申请书”及“协议 书”,证明儿子是在双方意愿一致的情况下所 生。儿子虽与丈夫无血缘关系,但却是夫妻二 人的合法后代,理应享有继承权。一 14
14 【案例】人工授精婴儿享有继承权吗? 李某和丈夫张某婚后6年不育,经查丈夫患 有无精子症。夫妇俩决定通过人工授精的方法 生子。2004年1月,张云成功怀孕。然而当年4 月,丈夫被查出癌症晚期。病逝前两天,他留 下遗嘱,声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要,并 且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父母,别人不得有异 议。丈夫去世5个月后,张云生下了孩子。但公 婆却持该遗嘱要求媳妇和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的孩子搬走,无奈张云将公婆告到江苏省南京 市秦淮区法院,要求分割丈夫留下的房产。 李某当庭出示了有丈夫签名的“南京军区总 医院有关不孕夫妇人工授精申请书”及“协议 书”,证明儿子是在双方意愿一致的情况下所 生。儿子虽与丈夫无血缘关系,但却是夫妻二 人的合法后代,理应享有继承权
立法建议 (梁)1850条:经夫妻双方协议实施人工 生育的,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等同于亲 生父母子女的关系。 15
15 【立法建议】 (梁)1850条:经夫妻双方协议实施人工 生育的,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等同于亲 生父母子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