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15六、织体所谓织体,是指编织出来的样式。音乐织体则是指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包括纵向结合和横向结合关系)。声部纵横关系所形成的样式。多声部作品中一般可分成3种:主调织体和复调织体、支声织体。短小作品常采用某一种织体,但在较大作品中,则一般是综合运用几种织体。以一个旋律为主的,其他声部为辅的多声部形态为主调织体,以几个相对独立的旋律声部结合在一起的多声部形态称为复调织体,前后部分由个旋律及其他的变体旋律结合形成的多声部称为支声织体。主调织体中又可以伴奏音型的样式分出若干种音型织体:柱式和弦音型、琶音和弦音型、分解和弦音型、震音音型、自由变化的节奏型、八度式音型、固定音型、音阶式音型等。复调织体可细分为对比复调织体和模仿复调织体,如洗星海的《保卫黄河》为模仿织体,谱例26,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开始段为对比复调织体(见谱例27)。音乐作品中的织体写法,是表现音乐内容,体现不同风格和意境的重要手段,也是理解分析音乐作品的重要方面之一。谱例26《保卫黄河》片断洗星海曲MarzialeJ=1522f2I二E楚有园吧
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16 QI ISHI U YINYUE 2UOHIN ILNXIV谱例27《牧童短笛》片断贺绿汀曲Commodomfiu
绪论[17二王+-七、曲式曲式属于音乐具体结构组织范畴。任何一首成功的音乐作品其结构都是独特的,但在其独特性中,又都遵循着一些基本原理,同时一定的音乐内容的表达需要寻求相应的表达形式,一定的结构形式又适合于表达某些音乐内容相联系。曲式结构就是音乐作品内容通过一定的组成形式,来反映其内在的逻辑性、阶段性和层次性。因此,研究结构方式有利于理解音乐作品的结构,曲式作为音乐要素之一,就是对于音乐作品结构的具体概括。这就好比分析文学作品一样,由单个的字组成词,词汇成句,再发展为段落、章节。音乐作品也正是由一个个音符构成乐句、乐段,并叠加出各种不同形态的结构组织方式。我们通过分析音乐作品中各个部分,并研究各个部分所采用的音乐材料之间或并列、或展开、或循环、或再现的关系,把规范化曲式结构按照一定原则进行分析,大致可分为以下儿种结构方式:(一)单一结构方式音乐形象单一,用简洁的表达方式陈述整个音乐作品,这一类结构方式的作品一般称为一段式(即乐段形式)。(二)并置结构方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音乐形象,做依次呈示,形成对比的结构方式,并置的各部分地位同等,其典型结构是:二段式AB、三段式ABC、多段式ABCD等。(三)变结构方式在以变奏为原则的逻辑关系下,以一个音乐形象作为基础,从各个不同的侧面进行变化处理,达到进一步深化这个音乐形象的结构方式,其典型结构是变奏曲式:A、AI、A2、A3
18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QUSHI YU YINYUE ZUOPIN FENX(四)循环回旋结构方式以某一个音乐形象为主导主题,循环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其间不断插人若干个不同的与之形成对比的音乐形象的结构方式,其典型结构有回旋曲式ABACA等。(五)再现结构方式音乐作品的主要音乐形象呈示后,继而进行对比陈述或以主要形象的音乐素材为基础进行各种展开发展,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深化音乐形象,并在此之后,又将主要音乐形象原样的或变化的再次呈示的结构方式,其典型结构有:再现三段式ABA、复三部曲式(首部一中部一再现部)、奏鸣曲式(呈示部一展开部一再现部)。在音乐创作实践中,这些结构方式可以是较为清晰简洁地呈现出来,形成上述典型的曲式结构,也可以较为复杂的综合形式呈现在作品中,形成许多变化的结构,如一些变体曲式、边缘曲式以及自由曲式,使我们一时难以对其结构的归属下定论,这时如果能从结构的方式进行分析归纳,也许对于我们的分析研究是有益的,也能更好地理解作曲家们的创造性,更深入地理解音乐作品。当然,本课的学习要求是只对典型的曲式结构进行研究。第二节主题与乐思发展在音乐结构中的功能作用主题、动机与乐思三者都是音乐作品的基本元素,是直接反映音乐作品内容的基本单位。主题是具有鲜明个性且能较完整地表达音乐作品的基本形象,是音乐作品的核心,也是音乐形象发展的基础,是最富有音乐体裁、风格、情绪以及民族特征的乐思。乐思是音乐思维的具象化,在实际音乐创作中,上述的音乐要素都成为了乐思的载体,作曲家们正是通过把各个音乐要素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才使人们生动地感受到他们倾心构想中美妙的音乐世界。乐思作为音乐创作的素材源泉,可以是一个完整的主题,也可以是主题中不断强调的又极具特性的短小音调一一“动机”。动机是音乐作品中最小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最小的乐思,动机总是具有一定的形象意义和节奏逻辑,最小的动机包含一个强拍,即一个
绪论19小节。在歌剧中,代表某人、某事、某物或某种思想、情绪的乐思,称为“主导动机”。要正确地理解和研究一首音乐作品,就要从感受和认知音乐作品的主题和乐思开始。一、主题的类型从音乐作品的标题性质上来看,存在着无标题音乐和标题音乐,同时也反映出不同的主题类型。无标题音乐,大多以体裁作为标题,如《奏鸣曲》、《小夜曲》、《叙事曲》、《赋格》等。这类音乐作品的主题多为表现性主题,表现一种类型性的情感。这类型的主题是通过音乐艺术这一形式来抒发作曲家的某种主观情绪,表现一种精神意境,主要着重于音乐艺术本身的音响美和形式美的追求与体裁风格特征的体现。标题音乐,是有具体的文字作标题的音乐。这类的主题强调音乐的文学性和描绘性,用音乐来表现自然现象和生活情景,反映了不同民族、不同时代鲜明特征。如中国古代音乐中有许多描写自然风光、生活情景、狩猎和战争场面的乐曲,如琴曲《高山流水》、《醉渔唱晚》,琵琶曲《海青拿天鹅》、《十面埋伏》等,都属于这-一类主题音乐的范畴。欧洲也有许多表现这一类主题的音乐作品,如门德尔松的48首无词歌中大家熟知的《春之歌》以及《失去的幻想》、《飞翔》等,穆索尔斯基的《展览会之画》、圣·桑的《动物狂欢节》,都是这类描绘性主题的代表。二、乐思的陈述方式从一个抽象的音乐思维在作曲家脑海中萌芽,到具体音乐形象的慢慢深化,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一系列的乐思不断成熟,不断扩展而来的。整个发展的过程遵循着一个“起、承、转、合”的过程,从而完整地呈现出整个音乐形象。不同的发展阶段,音乐也需要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进行陈述。“起”为起始部分,起呈示主题的作用,称为呈示性陈述。以强调稳定性为主,调性统一、材料简洁、结构规整。“承”为连接部分,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调性不稳定、材料分裂、结构模糊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