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因此它们之间是毫无联系的,所以,“白马”不 是“马”。(根據公孫龍的分析,“非”在“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中只是作“有異”、“不等同”解 並不作“全異”、“不包含於”解。《跡府篇》也曾明確指岀,公孫龍的“白馬非馬”,即是“異 白馬於所謂馬”之意。因此,“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也明確揭示了一般與個別的辯證關係。) 第一层理由:从概念的内涵上来立论:“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 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认为,“马”这个名是用以指马之形的,而“白”这个名是用于指马之颜色 的,所以这两个名是不同的 第二层理由:从“马“与“白马”之名的外延上作论证:“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 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第三层理由:“马”作为一种抽象的属性可以独立自存。 责难:若白马非马,则黄、黑等一切有色之马皆为非马,而天下无无色之马,如此不就得出“天下 无马”的荒谬结论来了么? 辩解:“马”作为一种抽象的属性可以独立自存:“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而“白马者, 马与白也。”所以白马非马。 第四层理由:反证法 首先,白马非黄马,那么黄马则非马,因为如黄马等于马,白马也等于马,势必得出白马是黄马的 结论,而这与“白马非黄马”相矛盾。故黄马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便是自相矛 盾,是“悖言乱辞”,造成逻辑混乱, 第五层理由: 责难:“有白马为有马”,并非将“白马”与“马”等同,而是在“白马”中暂时撇开白色这个相异 的因素,取其“马”这个两者相同的因素,故白马是马 辩解:他认为“白”有两种,一种是“不定所白”之白,即“白”的属性一般,它不固定在某种物 体上,另一种是“定所白”之白,即表现为某种物体的白颜色。白作为一种抽象属性可以暂时忘却, 但白马中具体的白色已同马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再将其中白色分离出来了,白马作为一个 整体不再含有其部分,所以白马非马。 评价:《白马论》的辩学对于我国古代逻辑学的贡献在于 (1)它第一次比较自觉地把概念作为研究对象从内涵和外延上分别进行逻辑分析使得人们对于概念在 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概念之间有多种关系,白马论着重研究了其中的种属关系,指出属概念和种概念在内涵上有简繁 之别,在外延上有广狭之异,为探讨概念的关系和分类,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3)它以否定判断的形式揭示了个别和一般之间的对立。“白马非马”中包含着使思想家们感到头痛的 个别和一般的关系问题。公孙龙把这一问题明确提出,本身就意味着思维能力的提高。同时他对于 个别与一般之间的差异,有深刻的认识 (4)从判断的主词与宾词的关系来说,《白马论》认为两者若不相等,判断的系词便不能用“是”的肯 定形式。这个看法有片面他但不能全予否定,因为判断若是定义,主词与宾词所表达的概念在外延 上必需相等。一般的定义是属加种差,而“白马是马”只揭露了白马的一般属性并没有揭示白马自 身的特殊性,所以按定义要求,这个判断便不适用。 (5)但是,此命题在强调个别与一般的差异时,否定两者之间的一致性,把差异与同一对立起来 并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这是片面的 2.离坚白 描述:公孙龙讨论物体和属性之间,以及属性和属性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命题。《公孙龙子·坚白 论》集中论述这一命题 基本含义:坚、白相离而自藏。公孙龙以一块坚白的石头为例说,说“坚”和“白”两种属性不能 同时联系在一个具体事物之中,“坚”和“白”是两个各自独存的性质或概念
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因此它们之间是毫无联系的,所以,“白马”不 是“马”。(根據公孫龍的分析﹐“非”在“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中只是作“有異”﹑“不等同”解 ﹐並不作“全異”﹑“不包含於”解。《跡府篇》也曾明確指出﹐公孫龍的“白馬非馬”﹐即是“異 白馬於所謂馬”之意。因此﹐“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也明確揭示了一般與個別的辯證關係。) 第一层理由:从概念的内涵上来立论:“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 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认为,“马”这个名是用以指马之形的,而“白”这个名是用于指马之颜色 的,所以这两个名是不同的。 第二层理由:从“马“与“白马”之名的外延上作论证:“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 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第三层理由:“马”作为一种抽象的属性可以独立自存。 责难:若白马非马,则黄、黑等一切有色之马皆为非马,而天下无无色之马,如此不就得出“天下 无马”的荒谬结论来了么? 辩解:“马”作为一种抽象的属性可以独立自存:“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而“白马者, 马与白也。”所以白马非马。 第四层理由: 反证法 首先,白马非黄马,那么黄马则非马,因为如黄马等于马,白马也等于马,势必得出白马是黄马的 结论,而这与“白马非黄马”相矛盾。故黄马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便是自相矛 盾,是“悖言乱辞”,造成逻辑混乱。 第五层理由: 责难:“有白马为有马”,并非将“白马”与“马”等同,而是在“白马”中暂时撇开白色这个相异 的因素,取其“马”这个两者相同的因素,故白马是马。 辩解:他认为“白”有两种,一种是“不定所白”之白,即“白”的属性一般,它不固定在某种物 体上,另一种是“定所白”之白,即表现为某种物体的白颜色。白作为一种抽象属性可以暂时忘却, 但白马中具体的白色已同马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再将其中白色分离出来了,白马作为一个 整体不再含有其部分,所以白马非马。 评价:《白马论》的辩学对于我国古代逻辑学的贡献在于; (1)它第一次比较自觉地把概念作为研究对象从内涵和外延上分别进行逻辑分析使得人们对于概念在 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概念之间有多种关系,白马论着重研究了其中的种属关系,指出属概念和种概念在内涵上有简繁 之别,在外延上有广狭之异,为探讨概念的关系和分类,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3)它以否定判断的形式揭示了个别和一般之间的对立。“白马非马”中包含着使思想家们感到头痛的 个别和一般的关系问题。公孙龙把这一问题明确提出,本身就意味着思维能力的提高。同时他对于 个别与一般之间的差异,有深刻的认识。 (4)从判断的主词与宾词的关系来说,《白马论》认为两者若不相等,判断的系词便不能用“是”的肯 定形式。这个看法有片面他但不能全予否定,因为判断若是定义,主词与宾词所表达的概念在外延 上必需相等。一般的定义是属加种差,而“白马是马”只揭露了白马的一般属性并没有揭示白马自 身的特殊性,所以按定义要求,这个判断便不适用。 (5)但是,此命题在强调个别与一般的差异时,否定两者之间的一致性,把差异与同一对立起来, 并认为一般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这是片面的。 2.离坚白 描述:公孙龙讨论物体和属性之间,以及属性和属性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命题。《公孙龙子·坚白 论》集中论述这一命题。 基本含义:坚、白相离而自藏。公孙龙以一块坚白的石头为例说,说“坚”和“白”两种属性不能 同时联系在—个具体事物之中,“坚”和“白”是两个各自独存的性质或概念
主要理由:“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是说 当人看石头时,只能感觉到白,而感觉不到坚,这时没有坚这一属性:当触它时,只能感觉到坚而 感觉不到白,这时没有白这一属性。所以,“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谓之离。一二不相盈,故离。 离也者,藏也”。当见到“白”时得不到“坚”,那是“坚’’自己隐臧起来了(自藏”),摸到“坚” 时得不到“白”,那是“白”自己隐藏起来了。这种藏与不藏,见与不见的情况,他叫做“一一不相 盈”,即“白’’与”坚’”是互相不渗透的,于是,他得出结论说,不能把这块石头称为“坚白石” 因为。坚”、“白’.是互相分离的。认为人们对于石头或者只看到白,或者只触到坚,其属性有的被 感觉到,有的未被感觉到,这叫“离 进一步论证:坚、白和石相离 诘难者:“坚”与“白”同是这块石头的属性,同时包含在着块石头中,“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 者”“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这只是感官的职能不同,不能互相代替而巳,但绝不能说这时 没有“坚’或没有“白”,怎么能说是“离”呢? 反驳:坚、白和石相离 它的理由是:“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某物是白色的,这个白色并不限定在 它所白的此物上,某物是坚的,这个坚性也并不限定在它所坚的此物上,白性与坚性可以为万物所 兼备,怎么能说它们仅仅为这块石头所独有呢? 再进一步《坚白论》提出,坚与白在成为万物具体的坚、白之就它们本身就已存在。比如坚:“坚未 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公孙龙的逻 辑是:坚性、白性本来就存在,假如它们没有自性,又怎能使物体具有自己那样的性质呢?比如白: “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 结论:这样,不仅坚与白相离,坚、白与石三者本来都相离而自藏(潜存),推而广之,天下万物, 它们的各种属性都相离而自存,公孙龙认为这是世界本来的正常状态:“离也者,天下固独而正。” 评价:这种观点细致地分析了同一事物的不同属性及其感受方式,对发展概念的内涵理论是有贡献 的。(一)它看到但夸大了共性和一般的相对独立性,使共性脱离了个性,一般脱离了个别,认为它们 能完全独立自存,不懂得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 它把共性、一般凝固化、绝对化,使之成为僵死的概念不了解在它们的稳定性中包含着可变性,在 它们的同一性中包含着差异性,不懂得共性、一般要容纳个性、个别的多样性,并随着后者的改变 而变化。(三)看到感官局限性,但以此为由,否认事物各种属性之间客观存在的内部联系,井怀疑整 个人的认识掌握这种联系的能力。这些错误使得公孙龙的学说带有明显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特征 3.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分析」难点!与波菲利问题有得一比,注意阿伯拉尔的回答。 公孙龙还把“离坚论”的命题,上升到哲学一般原理上来加以论证。这就是他在《指物论》中所做 的工作。 原文 《指物论》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天下 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部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 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 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主要理由: ‘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是说 当人看石头时,只能感觉到白,而感觉不到坚,这时没有坚这一属性;当触它时,只能感觉到坚而 感觉不到白,这时没有白这一属性。所以,“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谓之离。一二不相盈,故离。 离也者,藏也”。当见到“白”时得不到“坚”,那是“坚’’自己隐藏起来了(自藏”),摸到“坚” 时得不到“白”,那是“白”自己隐藏起来了。这种藏与不藏,见与不见的情况,他叫做“一一不相 盈”,即“白’’与”坚’”是互相不渗透的,于是,他得出结论说,不能把这块石头称为“坚白石”, 因为。坚”、“白’.是互相分离的。认为人们对于石头或者只看到白,或者只触到坚,其属性有的被 感觉到,有的未被感觉到,这叫“离’。 进一步论证:坚、白和石相离。 诘难者:“坚”与“白”同是这块石头的属性,同时包含在着块石头中,“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 者”“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这只是感官的职能不同,不能互相代替而巳,但绝不能说这时 没有“坚’’或没有“白”,怎么能说是“离”呢? 反驳:坚、白和石相离。 它的理由是:“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某物是白色的,这个白色并不限定在 它所白的此物上,某物是坚的,这个坚性也并不限定在它所坚的此物上,白性与坚性可以为万物所 兼备,怎么能说它们仅仅为这块石头所独有呢? 再进一步《坚白论》提出,坚与白在成为万物具体的坚、白之就它们本身就已存在。比如坚:“坚未 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公孙龙的逻 辑是:坚性、白性本来就存在,假如它们没有自性,又怎能使物体具有自己那样的性质呢?比如白: “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 结论:这样,不仅坚与白相离,坚、白与石三者本来都相离而自藏(潜存),推而广之,天下万物, 它们的各种属性都相离而自存,公孙龙认为这是世界本来的正常状态:“离也者,天下固独而正。” 评价:这种观点细致地分析了同—事物的不同属性及其感受方式,对发展概念的内涵理论是有贡献 的。(一)它看到但夸大了共性和一般的相对独立性,使共性脱离了个性,一般脱离了个别,认为它们 能完全独立自存,不懂得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二) 它把共性、一般凝固化、绝对化,使之成为僵死的概念不了解在它们的稳定性中包含着可变性,在 它们的同一性中包含着差异性,不懂得共性、一般要容纳个性、个别的多样性,并随着后者的改变 而变化。(三)看到感官局限性,但以此为由,否认事物各种属性之间客观存在的内部联系,井怀疑整 个人的认识掌握这种联系的能力。这些错误使得公孙龙的学说带有明显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特征。 3.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分析』难点!与波菲利问题有得一比,注意阿伯拉尔的回答。 公孙龙还把“离坚论”的命题,上升到哲学一般原理上来加以论证。这就是他在《指物论》中所做 的工作。 原文: 《指物论》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天下 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部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 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 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 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基本含义:认为一切“物”皆由“指”集聚而成,“物”皆是“指”,如一“石”,只是‘坚、白”等 “指”。除去“坚、白”等“指”,则不见有“石”。但“指”并不是由其他“指”所成,“坚”即“坚 白”即“白”,不是其它。 解释:(1)指的意义:公孙龙区别了“物”“名”、“指”:公孙龙所谓“指”,是指名词内涵(有人 认为是概念、共性、事物的属性,其实一样)的意思,“物”是“名”的外延(客观存在的事物或 物体),如马的外延是所有的具体的马,黄马黑马都是马,白的外延是所有各种物体中具体的白,“名 的内涵为“指”,如纯粹的坚纯粹的白,一般的马,一般的石等 (2)指的有无显隐:“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指是感觉不到,所以也可 以说是天下没有的,而物是能感觉到的,所以也可以说是天下存在的。但是,紧接着他就说,指泛 存于众物(共性是一切物所共有的)“且指者,天下之所兼”。那么,离开一切物是不是“指”就 不存在了呢?也不是。在这时“指”就自身潜藏起来了。虽说我们不能感觉到共性,可不能说物是没 有共性的。(公孙龙子·指论)》,指是为一切物所共有的。其实“物’都只是一些共性(“指”)。所 以说:“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这就是说,世界亡如果没有各种共性或概念,物也就无法说明 它是什么样的物了 (3)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公孙龙认为“坚”与“白”是分离的,“坚”与“石”、白与石也是分离 的,这种分离的“坚”、“白”、“石”,即公孙龙称之为“指”。公孙龙又认为,当坚、白不在石之时 是潜藏不现的。与这种观点相对应,公孙龙又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命题,认为一切“物 皆由“指”集聚而成,“物”皆是“指”,如一“石”,只是‘坚、白”等“指”。除去“坚、白”等 “指”,则不见有“石”。但“指”并不是由其他“指”所成,“坚”即“坚”,“白”即“白”,不是 其它。(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定于物的属性不等于不定于物的属性自久“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 指(物指)也) (4)那么,是如何由“指”到“物”的呢?指物指 由上可见,“指”是表现为任何具体事物的属性,或尚未与任何事物结合在一起的属性,即纯粹抽象 的独立自存的属性,他又把那些已表现为具体物的一个个属性,叫做“物指”。“物指”又称为“非 指”。他说:“且夫指固自为非指,英待于物.而乃与为指?”意思是说,由“指”到“非指”完全是 “指”的自我转化,“指”绝不需要依赖于具体的物而才成为一种共性。这里,“指”不仅是独立白 存的,而且是独自转化的,它不但不依赖于物.相反,物只是它的自我表现。所以,公孙龙的结论 是,由各个独立自存的“指”组成一个“概念世界”,然后又自我转化为各个具体的“物指”和“物”。 评价:《指物论》涉及到两对哲学范略一是事物与属性的关系,二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1)公孙 龙这种物、名、指三者关系学说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他发现了“名词”除有外延还有内涵,发现了 名词的内涵是一般,指出这种一般在不与特殊相连结时没有直接现实性,这是公孙龙在哲学上和逻 辑学上最重大的贡献 (2)《指物论》指出事物表现为属性世界上没有无属性的事物这是对的。可是它把事物归结为属性 的总和这却是倒因为果了。 3)但公孙龙不懂得“一般”只能通过“特殊”而存在的道理,不懂得脱离了特殊的一般只是人们 头脑中形成的关于事物的共性,并认为它以潜在的形式客观地存在着,现实的“物”即由它集聚而 成,这就从根本上颠倒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陷入了与柏拉图的理念论(观念论)相类似的客观唯心主 (4)不仅如此,公孙龙还从概念的分离(这种分离实际上是人的分析的结果)导出“指”在物中也是 分离的、不相即的结论,并据此得出“白马非马”和“坚、石”、“白、石”为二的结论。 (如果说白马论和《坚白论》是从静态角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那么《通变论》则是从动态角 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具体地说就是考察统一体能否分解为两部分、对立面能否结合成统一体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 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基本含义:认为一切“物”皆由“指”集聚而成,“物”皆是“指”,如一“石”,只是‘坚、白”等 “指”。除去“坚、白”等“指”,则不见有“石”。但“指”并不是由其他“指”所成,“坚”即“坚”, “白”即“白”,不是其它。 解释:(1)指的意义:公孙龙区别了“物”、“名”、“指”:公孙龙所谓“指”,是指名词内涵(有人 认为是概念、共性、事物的属性,其实一样)的意思, “物”是“名”的外延(客观存在的事物或 物体),如马的外延是所有的具体的马,黄马黑马都是马,白的外延是所有各种物体中具体的白,“名” 的内涵为“指”,如纯粹的坚纯粹的白,一般的马,一般的石等。 (2)指的有无显隐:“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指是感觉不到,所以也可 以说是天下没有的,而物是能感觉到的,所以也可以说是天下存在的。但是,紧接着他就说,指泛 存于众物(共性是一切物所共有的)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那么,离开一切物是不是“指”就 不存在了呢?也不是。在这时“指”就自身潜藏起来了。虽说我们不能感觉到共性,可不能说物是没 有共性的。 (公孙龙子·指论)》,指是为一切物所共有的。其实“物’都只是一些共性(“指”)。所 以说:“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这就是说,世界亡如果没有各种共性或概念,物也就无法说明 它是什么样的物了。 (3)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公孙龙认为“坚”与“白”是分离的,“坚”与“石”、白与石也是分离 的,这种分离的“坚”、“白”、“石”,即公孙龙称之为“指”。公孙龙又认为,当坚、白不在石之时 是潜藏不现的。与这种观点相对应,公孙龙又提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的命题,认为一切“物” 皆由“指”集聚而成,“物”皆是“指”,如一“石”,只是‘坚、白”等“指”。除去“坚、白”等 “指”,则不见有“石”。但“指”并不是由其他“指”所成,“坚”即“坚”,“白”即“白”,不是 其它。(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定于物的属性不等于不定于物的属性自久“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 指(物指)也) (4)那么,是如何由“指”到“物”的呢? 指 物指 物 由上可见,“指”是表现为任何具体事物的属性,或尚未与任何事物结合在一起的属性,即纯粹抽象 的独立自存的属性,他又把那些已表现为具体物的一个个属性,叫做“物指”。“物指”又称为“非 指”。他说:“且夫指固自为非指,英待于物.而乃与为指?”意思是说,由“指”到“非指”完全是 “指”的自我转化,“指”绝不需要依赖于具体的物而才成为一种共性。这里,“指”不仅是独立白 存的,而且是独自转化的,它不但不依赖于物.相反,物只是它的自我表现。所以,公孙龙的结论 是,由各个独立自存的“指”组成一个“概念世界”,然后又自我转化为各个具体的“物指”和“物”。 评价: 《指物论》涉及到两对哲学范略一是事物与属性的关系,二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1)公孙 龙这种物、名、指三者关系学说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他发现了“名词”除有外延还有内涵,发现了 名词的内涵是一般,指出这种一般在不与特殊相连结时没有直接现实性,这是公孙龙在哲学上和逻 辑学上最重大的贡献 (2)《指物论》指出事物表现为属性世界上没有无属性的事物这是对的。可是它把事物归结为属性 的总和这却是倒因为果了。 (3)但公孙龙不懂得“一般”只能通过“特殊”而存在的道理,不懂得脱离了特殊的一般只是人们 头脑中形成的关于事物的共性,并认为它以潜在的形式客观地存在着,现实的“物”即由它集聚而 成,这就从根本上颠倒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陷入了与柏拉图的理念论(观念论)相类似的客观唯心主 义。。 (4)不仅如此,公孙龙还从概念的分离(这种分离实际上是人的分析的结果)导出“指”在物中也是 分离的、不相即的结论,并据此得出“白马非马”和“坚、石”、“白、石”为二的结论。 (如果说白马论和《坚白论》是从静态角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那么《通变论》则是从动态角 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具体地说就是考察统一体能否分解为两部分、对立面能否结合成统一体
的问题。) 无一”、“二无右”、“二无左” 描述:《公孙龙子·通变论》中的基本命题,是从动态角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具体地说就是考 察统一体能否分解为两部分、对立面能否结合成统一体的问题。也是公孙龙的逻辑思想和认识论的 基本方法论原则。 基本含义:“二无一”是指结合而成的统一体中不再包含独立的原有要素,“白马非马”即是其例。 无右”、“二元左”是指拼凑而成的混合体中,也不再含有独立的原有成分,因为它们已是新 混合体的一部分 分析:(1)“二”指两个要素形成的复合化这种复合体,又分为两类,一类是两个要素紧密结合而成 的统一体,原来的两要素皆称为“一”;另一类是两个要素拼凑而成的混合依原来的两要素备称为“右 与“左” (2)“二无一”是指结合而成的统一体中不再包含独立的原有要素,“白马非马”即是其例。按照常 识,一”加“一”成为“二”,“二”应该包含“一”,即“二有一”。而公孙龙认为“一”与“一” 组合成“二”后性质起了变化,“二”的内涵不同于“一”的内涵,所以叫“二无一”,或者叫“变 非不变”。 (3)“二无右”、“二无左”是指拼凑而成的混合体中,也不再含有独立的原有成分,因为它们已是 新的混合体的一部分,文中所举的“羊合牛”“青合白”即属此类。但两个部从两种各自独立的不 同要素,到形成一个混合体,是不是一种变化呢?公孙龙认为是变化。“右有与”是说当右与左为邻 时,原来独立的右的概念,如今成了混合体中的右,失去了它的独立性所以是变,但“右”本身的 规定性却保持不变,故仍可称为右。 评价:(1)此命题指出了整体与部分、全部与局部在内涵方面的差异。(2)它认为部分一旦形成整 体使不再有部分,不能再行分解,把整体理解成单一不变的概念,把整体与部分完全对立起来,可 见《通变论》中形而上学的观点是占主导地位的。(3)《通变论》提出了“二”和“一”这一对相互 对立的哲学范畴使后来关于矛盾统一体及矛盾对立面的概念有了概括而简洁的表述形式,后世所用 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哲学用语,大约与此有关。 5.《名实论》 描述:《名实论》是公孙龙五论中的第五论,讲概念与事物的关系和正名问题,它从概念论的角度 对前四论中的逻辑思想作了一个总结。白马论》、《坚白论》是“假物取譬”,《通变论》、《指物论》 是析言剖辞究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正名:“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名实论》》“欲推是辩,以正名 纪而化天下焉。”通过在名实问题上的拨乱反正达到稳定和巩固封建社会制度的目的。 内容 (1)世界图式:它首先提出“物”、“实”、“位”、“正”四个概念,规定了它们的含义。(一)“物”;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即指宇宙间一切事物,在这里没有上帝鬼神的位置。(二)“实”:“物 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是使该物成为该物而不成为他物的东西就是指每一事物的本质属性或 叫做质的规定性,超越了质的规定性叫着“过”,该物之实就要发生变化。(三)“位”:“实以实其所 实而不旷焉,位也。”位就是物的本质在它所应有的范围内得到充分表现,没有欠缺。(四)“正”:“位 其所位焉,正也。”事物处在它本来所在的地位上叫“正”。这四个基本概念构成这样一个世界图式 万物都有自己固定的本分,彼此各不相同、界限分明。如有本质不清、变化过渡、彼此混杂的情况 那就是“过”、“旷”、“不正”的反常现象,应予纠正 (2)“正名”主张: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名称,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当的事物 名与实之间不许可有毫爽差异 分析:在这种多元的和不变的世界现支配下,公孙龙提出了自己的“正名”主张:“其正者,正其所 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正其所实”,就是对一物的称谓要能够使该物的本质得到准确的表 达使名与实相当,这就是正名。根据这一原则,正名的具体要求是“唯乎其彼此”,做到“彼彼止于
的问题。) 4.“二无一”、“二无右”、“二无左” 描述:《公孙龙子·通变论》中的基本命题,是从动态角度对事物性质作逻辑分析,具体地说就是考 察统一体能否分解为两部分、对立面能否结合成统一体的问题。也是公孙龙的逻辑思想和认识论的 基本方法论原则。 基本含义:“二无一”是指结合而成的统一体中不再包含独立的原有要素,“白马非马”即是其例。 “二无右”、“二元左”是指拼凑而成的混合体中,也不再含有独立的原有成分,因为它们已是新的 混合体的一部分。 分析:(1) “二”指两个要素形成的复合化这种复合体,又分为两类,一类是两个要素紧密结合而成 的统一体,原来的两要素皆称为“一”;另一类是两个要素拼凑而成的混合依原来的两要素备称为“右” 与“左”。 (2)“二无一”是指结合而成的统一体中不再包含独立的原有要素,“白马非马”即是其例。按照常 识,‘一”加“一”成为“二”,“二”应该包含“一”,即“二有一”。而公孙龙认为“一”与“一” 组合成“二”后性质起了变化,“二”的内涵不同于“一”的内涵,所以叫“二无一”,或者叫“变 非不变”。 (3)“二无右”、“二无左”是指拼凑而成的混合体中,也不再含有独立的原有成分,因为它们已是 新的混合体的一部分,文中所举的“羊合牛”’“青合白”即属此类。但两个部从两种各自独立的不 同要素,到形成一个混合体,是不是一种变化呢?公孙龙认为是变化。“右有与”是说当右与左为邻 时,原来独立的右的概念,如今成了混合体中的右,失去了它的独立性所以是变,但“右”本身的 规定性却保持不变,故仍可称为右。 评价:(1)此命题指出了整体与部分、全部与局部在内涵方面的差异。(2)它认为部分一旦形成整 体使不再有部分,不能再行分解,把整体理解成单一不变的概念,把整体与部分完全对立起来,可 见《通变论》中形而上学的观点是占主导地位的。(3)《通变论》提出了“二”和“一”这一对相互 对立的哲学范畴使后来关于矛盾统一体及矛盾对立面的概念有了概括而简洁的表述形式,后世所用 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哲学用语,大约与此有关。 5.《名实论》: 描述:《名实论》是公孙龙五论中的第五论,讲概念与事物的关系和正名问题,它从概念论的角度 对前四论中的逻辑思想作了一个总结。白马论》、《坚白论》是“假物取譬”,《通变论》、《指物论》 是析言剖辞究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正名;“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名实论》》’“欲推是辩,以正名 纪而化天下焉。”通过在名实问题上的拨乱反正达到稳定和巩固封建社会制度的目的。 内容: (1)世界图式:它首先提出“物”、“实”、“位”、“正”四个概念,规定了它们的含义。(一)“物”; “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即指宇宙间一切事物,在这里没有上帝鬼神的位置。(二)“实”:“物 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是使该物成为该物而不成为他物的东西就是指每一事物的本质属性或 叫做质的规定性,超越了质的规定性叫着“过”,该物之实就要发生变化。(三)“位”:“实以实其所 实而不旷焉,位也。”位就是物的本质在它所应有的范围内得到充分表现,没有欠缺。(四)“正”:“位 其所位焉,正也。”事物处在它本来所在的地位上叫“正”。这四个基本概念构成这样一个世界图式 万物都有自己固定的本分,彼此各不相同、界限分明。如有本质不清、变化过渡、彼此混杂的情况 那就是“过”、“旷”、“不正”的反常现象,应予纠正。 (2)“正名”主张: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名称,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当的事物, 名与实之间不许可有毫爽差异。 分析:在这种多元的和不变的世界现支配下,公孙龙提出了自己的“正名”主张:“其正者,正其所 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正其所实”,就是对一物的称谓要能够使该物的本质得到准确的表 达使名与实相当,这就是正名。根据这一原则,正名的具体要求是“唯乎其彼此”,做到“彼彼止于
彼,此此止于此”,用“彼”来称呼那个东西,只能限定在那个东西上,用“此”来称呼这个东西只 能限定在这个东西上。若“谓被而彼不唯乎彼”’“谓此而此不唯乎此”,那么“彼”和“此”的称呼 便不能使用,因为名与实不相当。“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用彼来称呼此使得彼也是 此,或用此来称呼彼使得此也是彼这是绝不允许的。遇到与实不符、含义已经改变的名,就要舍弃 不用,以免发生误解。总之,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名称,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当 的事物,名与实之间不许可有毫爽差异。例如对于白马,不能呼之以“马”,只能呼之以“白马 才算符合公孙龙正名的要求。 评价:(1)《名实论》在概念问题上主要阐述了初级思维规律中的同一律A=A,概念的含义要确定 贯,不能含混游移,不能亦此亦彼,在这一点上它是对的 (2)可是它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对待同一律,把概念看成孤立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承 认概念自身的矛盾和多样性,不承认概念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它所理解的同一律是一种极空洞的抽 象同一比这种同一性在实际上并不存在。 墨子及后期墨家 「总论」按照教材体系重点把握一下内容:兼爱、非攻、尚同、非命、三表等名词解释。逻辑学部 分的名词解释。与孔子的比较。注意从整体抓住墨子思想,虽然不会出什么大题,但是答名词解释 时要体现整体中的局部 墨子:天志天意明鬼非命尊天事鬼非命尚力力命兼别兼以易别兼爱兼相爱, 交相利爱无等差非攻尚贤非乐内美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尚同节葬节用志功志 行强从事赖其力者生三表三法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耳目之实类察类故明故 以往知来,以见知隐理形名刑名三物言多方异故殊类 巧转所缘以同异所为有名隆正宇宙宇徒久知材 后期墨家:义.利也为鲁问虑求知接智明闻知说知亲知有穷无穷所谓所以 谓端体见尽见名实偶五路惟以五路知辞说大故小故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辩说无故从有故异类不比非人者必有易之以类取,以类 予达名类名私名假效辟侔援推重同体同合同类同同异交得五行无常 胜五行毋常胜杀盗非杀人期移举加谓彼必悖 是而然不是而然是而不然一周而一不周一是而一非辩无胜 墨子 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姓墨名翟,其生卒年月,歷史上無確切記載。 生平和著作 近代學者一般認為,墨子生於公元前476年左右,卒於公元前390年左右。墨子出生何地,也 有爭議。《史記·孟荀列傳》說他是“宋之大夫”,《呂氏春秋·當染》認為他是魯國人,也有的說他 原為宋國人,後來長期住在魯國。 墨子自稱“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似屬當時的“士”階層。但他又承認自己是 “賤人”。他可能當過工匠或小手工業主,具有相當豐富的生產工藝技能。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 為極”,長期奔走於各諸侯國之間,宣傳他的政治主張。相傳他曾止楚攻宋,實施兼愛、非攻的主 張。他“南遊使衛”,宣講“畜士”以備守禦。又屢遊楚國,獻書楚惠王。他拒絕楚王賜地而去, 晚年到齊國,企圖勸止項子牛伐魯,未成功。越王邀墨子作官,並許以五百里封地。他以“聽吾言 用我道”為前往條件,而不計較封地與爵祿,目的是為了實現他的政治抱負和主張。他曾推薦 些門徒到各國去做官,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 墨子在上說下教中,言行頗多,但無親筆著作。今存《墨子》一書中的《尚賢》、《尚同》 《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篇,都 是其弟子或再傳弟子對他的思想言論的記錄。這是硏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據。 哲學政治思想
彼,此此止于此”,用“彼”来称呼那个东西,只能限定在那个东西上,用“此”来称呼这个东西只 能限定在这个东西上。若“谓被而彼不唯乎彼”’“谓此而此不唯乎此”,那么“彼”和“此”的称呼 便不能使用,因为名与实不相当。“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用彼来称呼此使得彼也是 此,或用此来称呼彼使得此也是彼这是绝不允许的。遇到与实不符、含义已经改变的名,就要舍弃 不用,以免发生误解。总之,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名称,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当 的事物,名与实之间不许可有毫爽差异。例如对于白马,不能呼之以“马”,只能呼之以“白马”, 才算符合公孙龙正名的要求。 评价:(1)《名实论》在概念问题上主要阐述了初级思维规律中的同一律 A=A,概念的含义要确定、 一贯,不能含混游移,不能亦此亦彼,在这一点上它是对的。 (2)可是它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对待同一律,把概念看成孤立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东西,不承 认概念自身的矛盾和多样性,不承认概念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它所理解的同一律是一种极空洞的抽 象同一比这种同一性在实际上并不存在。 墨子及后期墨家 『总论』按照教材体系重点把握一下内容:兼爱、非攻、尚同、非命、三表等名词解释。逻辑学部 分的名词解释。与孔子的比较。注意从整体抓住墨子思想,虽然不会出什么大题,但是答名词解释 时要体现整体中的局部。 墨子:天志 天意 明鬼 非命 尊天 事鬼 非命 尚力 力命 兼别 兼以易别 兼爱兼相爱, 交相利 爱无等差 非攻 尚贤 非乐 内美 官无常贵 民无终贱 尚同 节葬节用 志功 志 行 强从事 赖其力者生 三表 三法 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耳目之实类察 类 故 明故 以往知来,以见知隐 理 形名 刑名 三物 言多方 异故殊类 巧转 所缘以同异 所为有名 隆正 宇宙 宇徒久 知材 后期墨家:义.利也 为 鲁问 虑求 知接 智明 闻知 说知 亲知 有穷 无穷 所谓 所以 谓端 体见 尽见 名实偶 五路 惟以五路知 辞 说 大故 小故 以名举实 以辞抒意 以说出故 辩说 无故从有故 异类不比 非人者必有易之 以类取,以类 予达名 类名 私名 假 效 辟 侔 援 推 重同 体同 合同 类同 同异交得 五行无常 胜 五行毋常胜 杀盗非杀人 期 移 举 加 谓 彼 必 悖 是而然 不是而然 是而不然 一周而一不周 一是而一非 辩无胜 墨子 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姓墨名翟﹐其生卒年月﹐歷史上無確切記載。 生平和著作 近代學者一般認為﹐墨子生於公元前 476 年左右﹐卒於公元前 390 年左右。墨子出生何地﹐也 有爭議。《史記‧孟荀列傳》說他是“宋之大夫”﹐《呂氏春秋‧當染》認為他是魯國人﹐也有的說他 原為宋國人﹐後來長期住在魯國。 墨子自稱“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似屬當時的“士”階層。但他又承認自己是 “賤人”。他可能當過工匠或小手工業主﹐具有相當豐富的生產工藝技能。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 為極”﹐長期奔走於各諸侯國之間﹐宣傳他的政治主張。相傳他曾止楚攻宋﹐實施兼愛﹑非攻的主 張。他“南遊使衛”﹐宣講“畜士”以備守禦。又屢遊楚國﹐獻書楚惠王。他拒絕楚王賜地而去﹐ 晚年到齊國﹐企圖勸止項子牛伐魯﹐未成功。越王邀墨子作官﹐並許以五百里封地。他以“聽吾言 ﹐用我道”為前往條件﹐而不計較封地與爵祿﹐目的是為了實現他的政治抱負和主張。他曾推薦一 些門徒到各國去做官﹐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 墨子在上說下教中﹐言行頗多﹐但無親筆著作。今存《墨子》一書中的《尚賢》﹑《尚同》﹑ 《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篇﹐都 是其弟子或再傳弟子對他的思想言論的記錄。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據。 哲學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