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思想具体运用的实例。 孙膑的继承和发展:孙膑以“形胜”与奇正相结合。“形胜”即不能“以一形之胜胜万形”,不能机 械地以一种不变的办法去适应万变的客观现实,因为“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孙胺兵法嵴 正》也说:“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他又认为,“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 是以静为动奇,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奇发而不 报,则胜矣”。这就是说,不能用与敌人同一种态势与敌人相对抗,而应以不同的态势相对抗,这就 是出奇,敌人来不及想法对付,就可取得胜利了 评价:是其军事辨证法思想中谈矛盾转化的问题,最突出最有创造件的部分。 3.禁详去疑 描述:孙武兵法中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基本含义: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即主张在用兵的时候,他认为要禁止迷信和混言的流行 解释:他提出指导战争要建立在“知彼知已”的基础上,要靠人调査硏究,弄清敌我双方的真实情 况:决不能靠祈求和相信鬼神,也席能依靠占卜和星象。所以他说:“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 成功出于众各,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 者也。”(用间篇)。这都是他在战争的指导上要求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结果。在这里明显地表现 出了他的朴素陆物主义的观点 孙武的辩证法思想 他要求指导战争必须从全面的观点出发,反对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如五事、知己知彼 主张从一件事物的内在矛盾中,分析事物的性质和发展,争取矛盾的转化。如他要求决 定对战争的态度时,既要看到用兵的益处,也要看到用兵的危害。他研究战争的发展规律时,就能 从众立的范畴出发,从治乱、主客、众寡、强调、分台、攻守、进退、奇正、虚实动静、勇怯等出 发,分析这些矛盾的性质和相互转化的条件,建立一整套战略战术的理论。尤其是他的奇正相生的 思想 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思想。如他认为:战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敌我双方各种客观条件的优 劣,而且还取决于战争的主观指导是否正确,《孙子兵法》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关系。如说:“故善战 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 惠施和公孙龙 名家代表人物,一个是相对主义,一个是绝对主义。重点把握逻辑学内容,题型以名词解释为主。 惠施 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名家“合同異”學派的代表人物。宋國人,生卒年不詳。《漢書·藝文誌》 著錄《惠子》一篇,已佚。他的學說散見於《莊子》、《荀子》、《韓非子》、《戰國策》、《呂 氏春秋》、《說苑》等書中, 惠施主要活動在魏國,曾仼魏相15年,並促成魏、齊二王會於徐州,互尊為王,開六國稱王局 面。魏惠王尊寵惠施,比之於管仲,且欲傳以國位。後來,張儀至魏,為秦連橫,欲以魏合於秦韓 而攻齊楚;惠施主張魏國合並到齊楚,以偃兵。群臣及王皆聽張儀,惠施遂被逐到楚。楚將其納於 宋,惠施因得以與莊周交遊。以後,張儀離開魏,惠施復返魏,時為魏王出使鄰國。 惠施博學善辯。南方有個怪人黄繚,問天地不墜不陷、風雨雷霆的原由,他“不辭而應,不慮而對 遍為萬物說,說而不休,多而無已”。他和莊周關於魚樂的濠上之辯,是很著名的辯論。惠施死後 莊周認為再無可言之人。 哲學思想 惠施是戰國時期名辯思潮中“合同異”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莊子·天下》篇記載了這一派的十個 論題,後被稱為“惠施十事”,即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 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今日適越而昔來。連鐛可解也。我知天下之
胜思想具体运用的实例。 孙膑的继承和发展:孙膑以“形胜”与奇正相结合。“形胜”即不能“以一形之胜胜万形”,不能机 械地以一种不变的办法去适应万变的客观现实,因为“形胜之变,与天地相敝而不穷”,《孙胺兵法·奇 正》也说:“形以应形,正也;无形而制形,奇也” ,他又认为,“同不足以相胜也,故以异为奇。 是以静为动奇,佚为劳奇,饱为饥奇,治为乱奇,众为寡奇,发而为正,其未发者奇也。奇发而不 报,则胜矣”。这就是说,不能用与敌人同一种态势与敌人相对抗,而应以不同的态势相对抗,这就 是出奇,敌人来不及想法对付,就可取得胜利了。 评价:是其军事辨证法思想中谈矛盾转化的问题,最突出最有创造件的部分。 3.禁详去疑: 描述:孙武兵法中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基本含义: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即主张在用兵的时候,他认为要禁止迷信和混言的流行。 解释:他提出指导战争要建立在“知彼知已”的基础上,要靠人调查研究,弄清敌我双方的真实情 况;决不能靠祈求和相信鬼神,也席能依靠占卜和星象。所以他说:“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 成功出于众各,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 者也。”(用间篇)。这都是他在战争的指导上要求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结果。在这里明显地表现 出了他的朴素陆物主义的观点。 孙武的辩证法思想: 1. 他要求指导战争必须从全面的观点出发,反对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如五事、知己知彼。 2. 主张从一件事物的内在矛盾中,分析事物的性质和发展,争取矛盾的转化。如他要求决 定对战争的态度时,既要看到用兵的益处,也要看到用兵的危害。他研究战争的发展规律时,就能 从众立的范畴出发,从治乱、主客、众寡、强调、分台、攻守、进退、奇正、虚实动静、勇怯等出 发,分析这些矛盾的性质和相互转化的条件,建立一整套战略战术的理论。尤其是他的奇正相生的 思想。 3. 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思想。如他认为:战争的胜负不仅取决于敌我双方各种客观条件的优 劣,而且还取决于战争的主观指导是否正确,《孙子兵法》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关系。如说:“故善战 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 惠施和公孙龙 名家代表人物,一个是相对主义,一个是绝对主义。重点把握逻辑学内容,题型以名词解释为主。 惠施 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名家“合同異”學派的代表人物。宋國人﹐生卒年不詳。《漢書‧藝文誌》 著錄《惠子》一篇﹐已佚。他的學說散見於《莊子》﹑《荀子》﹑《韓非子》﹑《戰國策》﹑《呂 氏春秋》﹑《說苑》等書中。 惠施主要活動在魏國﹐曾任魏相 15 年﹐並促成魏﹑齊二王會於徐州﹐互尊為王﹐開六國稱王局 面。魏惠王尊寵惠施﹐比之於管仲﹐且欲傳以國位。後來﹐張儀至魏﹐為秦連橫﹐欲以魏合於秦韓 而攻齊楚﹔惠施主張魏國合並到齊楚﹐以偃兵。群臣及王皆聽張儀﹐惠施遂被逐到楚。楚將其納於 宋﹐惠施因得以與莊周交遊。以後﹐張儀離開魏﹐惠施復返魏﹐時為魏王出使鄰國。 惠施博學善辯。南方有個怪人黃繚﹐問天地不墜不陷﹑風雨雷霆的原由﹐他“不辭而應﹐不慮而對 ﹐遍為萬物說﹐說而不休﹐多而無已”。他和莊周關於魚樂的濠上之辯﹐是很著名的辯論。惠施死後 ﹐莊周認為再無可言之人。 哲學思想 惠施是戰國時期名辯思潮中“合同異”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莊子‧天下》篇記載了這一派的十個 論題﹐後被稱為“惠施十事”﹐即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無厚不可積也﹐ 其大千里。 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 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南方無窮而有窮。 今日適越而昔來。 連鐶可解也。 我知天下之
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汎愛萬物,天地一體也。其中一、、三個命題集中地表現了惠施的 哲學思想與邏輯思想。“大一”與“小一”是對宇宙萬物大小兩個方向的高度抽象。惠施看到萬物的 差異,而更重視其同一,斷言“山與澤平”,“天地一體”。由於“十事”僅存論點,未存應有的論 證過程,歷來有種種不冋的解釋。從整個名辯思潮的歷史背景及其邏輯發展來看,惠施注意從事物 的聯繫和發展來看待事物的差異,發現差異的相對性。但他忽視事物的相對穩定性和質的差別性 不懂得相對中寓有絕對的道理,走向了相對主義。 惠施注重對客觀世界的研究。《莊子·天下》篇說他“弱於德,強於物”,“散於萬物而不厭” “逐萬物而不反”,且能“遍為萬物說”,這說明他與一般只著眼於社會政治倫理問題硏究的諸家 不同,也與只停留於思維形式和規律研究的一般名家不同。他是先秦時期注重研究自然,頗具科學 精神的一位思想家。 邏輯思想 在惠施十事中包含有正名的思想。他提出“天與地卑,山與澤平”,在於說明天之高與地之低是相 對的,山之高與澤之低也是相對的,事實上存在著有的山與有的澤同高的情況。惠施的“日方中方 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題,反映了太陽由中向西的運動和物由生向死的轉化;他的“萬物畢同畢異” 的命題,反映了萬物皆有同的一面又有異的一面,即反映了異中有同、同中有異的辯證關係。有的 命題採取了近似定義的形式,如把“大同異”定義為“萬物畢同畢異”;把“小同異”定義為“大 同而與小同異”;用“無厚不可積也”,定義幾何圖形,等等。 惠施還提出了“善譬”的推類方法,揭示了由已知到未知的推理過程。在《說苑》一書中,記載 了惠施“善譬”的例證和思想。他指出弓之狀是“以竹為弦”的(已知),並告之彈之狀(未知)類同於 弓之狀,進而推彈之狀也是“以竹為弦”的。由此,他提出“譬”的推類原則是“以其所知諭其所 不知而使人知之”,也就是用人們已經知道、認識了的事物類推人們還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從 而使人們知道和認識原來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這與後期墨家提出的“說知”的推理性質和過程 是相同的。 《韓非子·說林上》還記載有惠施關於“同中辨異”的思想,即從同是向東走的兩個人中辨別逃者 和逐者的不同性質。例如,甲乙二人雖同向東跑,但甲是偷盜者,乙是追盜者,因此偷盜者之逃跑 和追盜者之追捕這兩種行為的性質是不同的。這裡包含了一個複合三段論(見三段論)的推理過程 1.历物十事 描述:战国名辩学家惠施有关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十个命题。历即考察、辨析的意思 内容:《庄子·天下》篇载“历物十事”是:(1)“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2)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干里”。(3)“天与地卑,山与泽平”。(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5)“大 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6)‘南方无穷而有穷”。(7)“今日 适越而昔来”。{8]“连环可解”。(⑨9)“我知天下之中央藏之北,越之南是也”。(10)“泛爱万物,天 地一体也”。第一二三六九等五个命题是讲空间上的相对性;四、七等两个命题是讲时间上的相对性 第五个命题是讲事物的“同”“异”关系。命题八则是对当时流传的连环不可解说法的一种反驳。第 十个命题是说,万物既然有“毕同”的方面,那对万物就应当同等看待,无差别地、普遍地爱一切 东西。 说明:惠施十事主要论述了事物之异同关系。他强调具体的、个体的事物是相对的、有限的,是从 认识论和逻辑的角度讲万物之毕同毕异和天地一体。惠施学说的要义是“合同异”,即一方面强调 切相互差别、对立的东西之间的同一,另一方面强调同一的东西之中的内部差异和对立。他所使用 的主要方法是改变观察、考虑问题的角度,从而超出常识的局限性 评价:(1)惠施这些思想含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他在一定程度上直观地猜测到了事物运动中包含 着矛盾。惠施关于“日方中力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题是对于机械位移和生命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 种自观的猜测。这一思想在古代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它对发展人的认识、促进人们止确认识事物 的发展、变化,弄清概念含义的条件性,是有一定意义的。(2)但惠施并不能全面地了解事物的同
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汎愛萬物﹐天地一體也。其中一﹑ ﹑ 三個命題集中地表現了惠施的 哲學思想與邏輯思想。“大一”與“小一”是對宇宙萬物大小兩個方向的高度抽象。惠施看到萬物的 差異﹐而更重視其同一﹐斷言“山與澤平”﹐“天地一體”。由於“十事”僅存論點﹐未存應有的論 證過程﹐歷來有種種不同的解釋。從整個名辯思潮的歷史背景及其邏輯發展來看﹐惠施注意從事物 的聯繫和發展來看待事物的差異﹐發現差異的相對性。但他忽視事物的相對穩定性和質的差別性﹐ 不懂得相對中寓有絕對的道理﹐走向了相對主義。 惠施注重對客觀世界的研究。《莊子‧天下》篇說他“弱於德﹐強於物”﹐“散於萬物而不厭”﹐ “逐萬物而不反”﹐且能“遍為萬物說”﹐這說明他與一般只著眼於社會政治倫理問題研究的諸家 不同﹐也與只停留於思維形式和規律研究的一般名家不同。他是先秦時期注重研究自然﹐頗具科學 精神的一位思想家。 邏輯思想 在惠施十事中包含有正名的思想。他提出“天與地卑﹐山與澤平”﹐在於說明天之高與地之低是相 對的﹐山之高與澤之低也是相對的﹐事實上存在著有的山與有的澤同高的情況。惠施的“日方中方 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題﹐反映了太陽由中向西的運動和物由生向死的轉化﹔他的“萬物畢同畢異” 的命題﹐反映了萬物皆有同的一面又有異的一面﹐即反映了異中有同﹑同中有異的辯證關係。有的 命題採取了近似定義的形式﹐如把“大同異”定義為“萬物畢同畢異”﹔把“小同異”定義為“大 同而與小同異”﹔用“無厚不可積也”﹐定義幾何圖形﹐等等。 惠施還提出了“善譬”的推類方法﹐揭示了由已知到未知的推理過程。在《說苑》一書中﹐記載 了惠施“善譬”的例證和思想。他指出弓之狀是“以竹為弦”的(已知)﹐並告之彈之狀(未知)類同於 弓之狀﹐進而推彈之狀也是“以竹為弦”的。由此﹐他提出“譬”的推類原則是“以其所知諭其所 不知而使人知之”﹐也就是用人們已經知道﹑認識了的事物類推人們還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從 而使人們知道和認識原來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這與後期墨家提出的“說知”的推理性質和過程 是相同的。 《韓非子‧說林上》還記載有惠施關於“同中辨異”的思想﹐即從同是向東走的兩個人中辨別逃者 和逐者的不同性質。例如﹐甲乙二人雖同向東跑﹐但甲是偷盜者﹐乙是追盜者﹐因此偷盜者之逃跑 和追盜者之追捕這兩種行為的性質是不同的。這裡包含了一個複合三段論(見三段論)的推理過程。 1.历物十事 描述:战国名辩学家惠施有关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十个命题。历即考察、辨析的意思。 内容:《庄子·天下》篇载“历物十事”是:(1)“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2) “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干里”。(3)“天与地卑,山与泽平”。(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5)“大 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6)‘南方无穷而有穷”。(7)“今日 适越而昔来”。[8]“连环可解”。(9)“我知天下之中央.藏之北,越之南是也”。(10)“泛爱万物,天 地一体也”。第一二三六九等五个命题是讲空间上的相对性;四、七等两个命题是讲时间上的相对性; 第五个命题是讲事物的“同”“异”关系。命题八则是对当时流传的连环不可解说法的—种反驳。第 十个命题是说,万物既然有“毕同”的方面,那对万物就应当同等看待,无差别地、普遍地爱一切 东西。 说明:惠施十事主要论述了事物之异同关系。他强调具体的、个体的事物是相对的、有限的,是从 认识论和逻辑的角度讲万物之毕同毕异和天地一体。惠施学说的要义是“合同异”,即一方面强调一 切相互差别、对立的东西之间的同一,另一方面强调同一的东西之中的内部差异和对立。他所使用 的主要方法是改变观察、考虑问题的角度,从而超出常识的局限性。 评价:(1)惠施这些思想含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他在一定程度上直观地猜测到了事物运动中包含 着矛盾。惠施关于“日方中力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题是对于机械位移和生命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 —种自观的猜测。这一思想在古代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它对发展人的认识、促进人们止确认识事物 的发展、变化,弄清概念含义的条件性,是有—定意义的。(2)但惠施并不能全面地了解事物的同
和异的关系,他片面夸大事物和认以的相对性,而不谈事物和认识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绝对性,这样, 又陷入相对主义。而且由于惠施抽象地来谈论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有些命题就成了诡辩。(3)荀 子批判惠施是“蔽于辞而不知实”,即专在概念上兜圈子,而不管客观实际的情况。荀子又说,“山 渊平”这种提法是“惑于用实而乱名”。 2,大一与小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描述:这是惠施“十事”中的第一条。是讲空间的无限性和相对性的问题 基本含义:只有包括了一切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大,这样的体积叫做大一”:不包含任何空间的体积 才是无穷小,这样的体积叫做“小 解释:“至大”即无穷大,至小即无穷小。惠施认为,只有包括了一切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大,这样 的体积叫做大一”;不包含任何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小,这样的体积叫做“小一”。所谓“小一”,即 物质的不可分割的最小部分,相当于原于论者所谓原子。惠施立此“大一”、“小一”之说,其用意 有两方面,其一是用以说明一切有限物在体积大小上的相对性,其二是用以说明万物的统一性。惠 施的“大一”、“小一”之论一方面是从一切皆在“大一”之中论证万物之统一,一方面是从一切皆 小一所构成论证万物之统 评价:(1)惠施这种“大一”、“小一”论包含了“大”与“小”的相对性、相互转化的思想、宇宙 无限的思想、原子的思想和万物统一的思想,很有价值。 (2)其缺陷在于忽视了在一定意义上“大、小”差别的确定性 3.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描述: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基本含义:没有厚度的面积无法相加成为“厚”,但就其面积认可以大到千里 解释:战国时期通常将几何学的“体”称为“厚”,而格“面”称为‘无厚”。墨经》提出“厚,有 所大也”(《墨子·经上),又提出“无盈无厚”(《墨子·经说上》),就是论体之中必有形质充盈, 才能成其为“厚”。惠施“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庄子·天下》)之说,很象是墨经》“厚,有 所大也”及“无盈无厚”的反命题。此命题的意思是说没有厚度的面积无法相加成为“厚”,但就其 面积认可以大到千里 4.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描述:这是惠施提出的第三“事”,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基本含义:这个命题字面上的意思是比“天”和“地”一样低,“山”与“湖”面一样平,是一个显 然的悖论。相对于至高者而言,天地在高度上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论,天地就一样高了;相对于至平 者而言“山”和“泽”在“平、陂”方面的差别也可以忽略不论,于是山与泽就一样的平。 评价:这种结论虽与常识相悖,但在哲学和科学上有重要价值。(1)在哲学上,它肯定了“高、低” “平、陂”的相对性、同一性和相互转化,(2)在科学上,它相当于提出了‘数量级”的概念。在 现代科学中,当要把不同数量级的事物加以比较时,低一个或几个数量级事物之间的数量差异通常 忽略不计,如在天文学中,由于天体之间的距离比天体的半径大许多个数量级,在这种情况下,尽 管太阳与地球半径的差别很大,但都可以以一个数学上的点来代表 5.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含义:讲时间上的相对性。这个命题是说太阳刚才升到正中,同时也就开始西斜了,一个东西刚才 生出众生时也开始死亡了 评价:这个命题从运动变化的绝对性论证了“正”与“偏”、“生”与‘死”的相对性、统一性与相 互转化。它揭示了生死之间的差别与对立是事物自身令的矛盾。因为事物是一个流变的过程。既然 流变不息,则事物总是同时既在这一点上(“方中”)又不在这一点上(“方睨”)。这个命题虽然受形 而上学所局限的常识所不容,却接触到了辩证法的真理,很有价值。 6.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描述:这是惠子“十事”中的第五事,也是惠子“十事”中的核心。是讲事物的“同”“异”关系
和异的关系,他片面夸大事物和认以的相对性,而不谈事物和认识在—定范围之内的绝对性,这样, 又陷入相对主义。而且由于惠施抽象地来谈论事物和认识的相对性,有些命题就成了诡辩。(3)荀 子批判惠施是“蔽于辞而不知实”,即专在概念上兜圈子,而不管客观实际的情况。荀子又说,“山 渊平”这种提法是“惑于用实而乱名”。 2,大一与小一 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描述:这是惠施“十事”中的第一条。是讲空间的无限性和相对性的问题。 基本含义:只有包括了一切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大,这样的体积叫做大一”;不包含任何空间的体积 才是无穷小,这样的体积叫做“小一” 解释:“至大”即无穷大,至小即无穷小。惠施认为,只有包括了一切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大,这样 的体积叫做大一”;不包含任何空间的体积才是无穷小,这样的体积叫做“小一”。所谓“小一”,即 物质的不可分割的最小部分,相当于原于论者所谓原子。惠施立此“大一”、“小一”之说,其用意 有两方面,其一是用以说明一切有限物在体积大小上的相对性,其二是用以说明万物的统一性。惠 施的“大一”、“小一”之论一方面是从一切皆在“大一”之中论证万物之统一,一方面是从一切皆 小一所构成论证万物之统一。 评价:(1)惠施这种“大一”、“小一”论包含了“大”与“小”的相对性、相互转化的思想、宇宙 无限的思想、原子的思想和万物统—的思想,很有价值。 (2)其缺陷在于忽视了在一定意义上“大、小”差别的确定性。 3.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描述: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基本含义:没有厚度的面积无法相加成为“厚”,但就其面积认可以大到千里 解释:战国时期通常将几何学的“体”称为“厚”,而格“面”称为‘无厚”。墨经》提出“厚,有 所大也”(《墨子·经上),又提出“无盈无厚”(《墨子·经说上》),就是论体之中必有形质充盈, 才能成其为“厚”。惠施“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庄子·天下》)之说,很象是墨经》“厚,有 所大也”及“无盈无厚”的反命题。此命题的意思是说没有厚度的面积无法相加成为“厚”,但就其 面积认可以大到千里 4.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描述:这是惠施提出的第三“事”,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基本含义:这个命题字面上的意思是比“天”和“地”一样低,“山”与“湖”面—样平,是一个显 然的悖论。相对于至高者而言,天地在高度上的差别可以忽略不论,天地就一样高了;相对于至平 者而言“山”和“泽”在“平、陂”方面的差别也可以忽略不论,于是山与泽就一样的平。 评价:这种结论虽与常识相悖,但在哲学和科学上有重要价值。(1)在哲学上,它肯定了“高、低”、 “平、陂”的相对性、同一性和相互转化,(2)在科学上,它相当于提出了‘数量级”的概念。在 现代科学中,当要把不同数量级的事物加以比较时,低一个或几个数量级事物之间的数量差异通常 忽略不计,如在天文学中,由于天体之间的距离比天体的半径大许多个数量级,在这种情况下,尽 管太阳与地球半径的差别很大,但都可以以一个数学上的点来代表。 5.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含义:讲时间上的相对性。这个命题是说太阳刚才升到正中,同时也就开始西斜了,一个东西刚才 生出众生时也开始死亡了。 评价:这个命题从运动变化的绝对性论证了“正”与“偏”、“生”与‘死”的相对性、统一性与相 互转化。它揭示了生死之间的差别与对立是事物自身令的矛盾。因为事物是一个流变的过程。既然 流变不息,则事物总是同时既在这一点上(“方中”)又不在这一点上(“方睨”)。这个命题虽然受形 而上学所局限的常识所不容,却接触到了辩证法的真理,很有价值。 6.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描述:这是惠子“十事”中的第五事,也是惠子“十事”中的核心。是讲事物的“同”“异”关系
含义:惠施认为,事物有“大同”,也有“小同”,“大同”则小异,“小同”则大异,“大同”小异和 “小同”大异是不同的,但无论这种不同如何,它都只是“小同异”而巳。因为,不管事物之间是 “大同”小异还是“小同”大异,也不管“大同”与“小同”之间又有什么不同,这些“同”或“异” 都只是具体事物之间在互相对比之中的“同”“异”;如果从事物的根本上来讲、万物既可以说是“毕 同”,也可以说是“毕异”,这才是事物的“大同异”。 说明:(1)这个命题的思想方法与第一个命题的思想方法是相通的。从“至大”到“至小”,事物没 有一个是大小相同的,这就是说万物“毕异”,然而不论“至大”还是“至小”,又都是“一”,这就 是说万物“毕同” (2)惠施这一思想与庄子“齐万物为一”的思想有一致的地方。《庄子‘德充符》就讲:“白其异者 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向者视之,万物皆一也。”但是,惠施的万物“毕同、“毕异”的命题与庄 周本本否定事物的差别的观点还不完全相同。他在一定程度上是讲同和异的相互联系,讲同异之间 有统一性。所以后人称惠施这种对同异的看法为“合同异”。 评价:惠施的上述命题可作如下解释:惠施所说的小同异,属于常识范围之内的同异,是人所共知 的:而他所说的大同异,则是超出常识范围的,属于哲学的领域。惠施能把这二者区别开来并引导 人们深入到哲学的领域中来,是重要的贡献 7.“泛爱万物天地一体” 描述:人生思想,也是他的哲学的归结。 含义:万物既然有“毕同”的方面,那对万物就应当同等看待,无差别地、普遍地爱一切东西 说明:惠施主张“去尊”、“偃兵”,反对尊卑等级区别,所以他所说的“泛爱万物”是一种无差别的 爱,比之墨家的兼爱,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墨家在讲兼爱的同时还讲“尚同”,惠施则主张平等 并将对于人之爱扩展到对物的爱。泛爱万物的哲学依据是“天地一体”,即天地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 体。“天地一体”,天地万物是一个总体。万物各有其形,形体与形体之间是间断的,怎么能说天地 万物一体呢?这在当时也被认为是一个悖论。墨家、荀子都反对这种学说,认为对天地万物只能讲类 同、合同(同在宇宙中>,而不能讲一体(体同)。庄子学派同意惠施的观点但他们认为“道通为一”(《庄 子·齐物论》),万物统一于道。惠施的方法与庄子不同。据以上各条所述,惠施并不否认形与形之 间有间断,如“连环可解”条还以此为立论根据,他也承认“万物毕异”。因此,惠施论证一体的方 法可能是既然宇宙无穷之大,则物与物之间那一点间断简直算不了什么。这样,异体之物也就可视 为同体了。 8.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惠施的这一判断有多处与常识相悖,第一、东、南、西、北、中是中国传统的五个方位概念,惠施 活动于宋、魏等处,相对于燕、越而言,无疑是中,而惠施却提出天下之中在燕之北、越之南。指 出了方位的相对性。第二、中国人习惯于认为自己处于天下之中,夷、狄处于外,燕、越均华夏之 国,燕之北、越之南划为夷、狄地界,惠施提出天下之中在夷、狄而不在中国,是把夷、狄与华夏 的差别相对化。第三、“中”作为一个方位概念,指中心地带,而惠施提出有两个不相连续的点均可 为“中”,即认为中央与边区是相对的。历代解释此条者,基本上是从上述几个方面推测惠施的论点 由于惠施著作已散失,究竟何者符合惠施的原意,不易作出判定 9.南方无穷而有穷 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惠施所说的“大一”,是东、西、南、北、上、下六个方向的无限延伸,这是无穷的总体,就南方这 个方向本身的无限延伸,可以说南方无限,但从“至大无外”的“大一”的角度看,南方只是四方 上下中的一方,受其他方向的限制,故可以说南方有穷。惠施就论证了无限与有限的统一性。按现 代数学中无限有高低不同的层次,惠施所说的大一,相当于最高层次的无限大,而无限的南方,相 当于较低一个层次的无限大,尽管惠施没有达到这样清晰的认识,但他的“南方无穷而有穷”(《庄
含义:惠施认为,事物有“大同”,也有“小同”,“大同”则小异,“小同”则大异,“大同”小异和 “小同”大异是不同的,但无论这种不同如何,它都只是“小同异”而巳。因为,不管事物之间是 “大同”小异还是“小同”大异,也不管“大同”与“小同”之间又有什么不同,这些“同”或“异” 都只是具体事物之间在互相对比之中的“同”“异”;如果从事物的根本上来讲、万物既可以说是“毕 同”,也可以说是“毕异”,这才是事物的“大同异”。 说明:(1)这个命题的思想方法与第一个命题的思想方法是相通的。从“至大”到“至小”,事物没 有一个是大小相同的,这就是说万物“毕异”,然而不论“至大”还是“至小”,又都是“一”,这就 是说万物“毕同”。 (2)惠施这—思想与庄子“齐万物为一”的思想有一致的地方。《庄子‘德充符》就讲:“白其异者 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向者视之,万物皆一也。”但是,惠施的万物“毕同、“毕异”的命题与庄 周本本否定事物的差别的观点还不完全相同。他在一定程度上是讲同和异的相互联系,讲同异之间 有统一性。所以后人称惠施这种对同异的看法为“合同异”。 评价:惠施的上述命题可作如下解释:惠施所说的小同异,属于常识范围之内的同异,是人所共知 的;而他所说的大同异,则是超出常识范围的,属于哲学的领域。惠施能把这二者区别开来并引导 人们深入到哲学的领域中来,是重要的贡献。 7.“泛爱万物 天地一体” 描述:人生思想,也是他的哲学的归结。 含义:万物既然有“毕同”的方面,那对万物就应当同等看待,无差别地、普遍地爱一切东西。 说明:惠施主张“去尊”、“偃兵”,反对尊卑等级区别,所以他所说的“泛爱万物”是一种无差别的 爱,比之墨家的兼爱,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墨家在讲兼爱的同时还讲“尚同”,惠施则主张平等, 并将对于人之爱扩展到对物的爱。泛爱万物的哲学依据是“天地一体”,即天地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 体。“天地一体”,天地万物是一个总体。万物各有其形,形体与形体之间是间断的,怎么能说天地 万物一体呢?这在当时也被认为是一个悖论。墨家、荀子都反对这种学说,认为对天地万物只能讲类 同、合同(同在宇宙中>,而不能讲一体(体同)。庄子学派同意惠施的观点但他们认为“道通为一”(《庄 子·齐物论》),万物统一于道。惠施的方法与庄子不同。据以上各条所述,惠施并不否认形与形之 间有间断,如“连环可解”条还以此为立论根据,他也承认“万物毕异”。因此,惠施论证一体的方 法可能是既然宇宙无穷之大,则物与物之间那一点间断简直算不了什么。这样,异体之物也就可视 为同体了。 8.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惠施的这一判断有多处与常识相悖,第一、东、南、西、北、中是中国传统的五个方位概念,惠施 活动于宋、魏等处,相对于燕、越而言,无疑是中,而惠施却提出天下之中在燕之北、越之南。指 出了方位的相对性。第二、中国人习惯于认为自己处于天下之中,夷、狄处于外,燕、越均华夏之 国,燕之北、越之南划为夷、狄地界,惠施提出天下之中在夷、狄而不在中国,是把夷、狄与华夏 的差别相对化。第三、“中”作为一个方位概念,指中心地带,而惠施提出有两个不相连续的点均可 为“中”,即认为中央与边区是相对的。历代解释此条者,基本上是从上述几个方面推测惠施的论点。 由于惠施著作已散失,究竟何者符合惠施的原意,不易作出判定。 9.南方无穷而有穷 讲空间上的相对性; 惠施所说的“大一”,是东、西、南、北、上、下六个方向的无限延伸,这是无穷的总体,就南方这 个方向本身的无限延伸,可以说南方无限,但从“至大无外”的“大一”的角度看,南方只是四方 上下中的一方,受其他方向的限制,故可以说南方有穷。惠施就论证了无限与有限的统一性。按现 代数学中无限有高低不同的层次,惠施所说的大一,相当于最高层次的无限大,而无限的南方,相 当于较低一个层次的无限大,尽管惠施没有达到这样清晰的认识,但他的“南方无穷而有穷”(《庄
子天下)的命题确实包含着把无限区别为不同层次的思想,并认为相对于高层次的无限来论,低层 次的无限就成了有限,这是深邃的辩证思想 10.善譬 惠施還提出了“善譬”的推類方法,揭示了由已知到未知的推理過程。在《說苑》一書中,記載了 惠施“善譬”的例證和思想 他指出弓之狀是“以竹為弦”的(已知),並告之彈之狀(未知)類同於弓之狀,進而推彈之狀也是“以 竹為弦”的。由此,他提出“譬”的推類原則是“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也就是用人 們已經知道、認識了的事物類推人們還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從而使人們知道和認識原來不知道 不認識的事物。這與後期墨家提出的“說知”的推理性質和過程是相同的 公孙龙(公元前325~前250) 中國戰國時期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姓公孫名龍,戰國末年趙國人,曾在平原君趙勝家當門客。 他善於辯論,力倡“白馬非馬”之說,並與儒家的孔穿、陰陽家的鄒衍等人進行過辯論。由於他堅 持和創立了“堅白相離”的學說,馮友蘭在1932年最先稱他為“離堅白”派。公孫龍第一個從理論 的高度提出了正名的原則,對中國古代邏輯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現存的《公孫龍子》一書有6 篇論文,集中反映了他的哲學和邏輯思想 哲學思想 公孫龍在哲學上提出了著名的“離堅白”思想。他認為石頭“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 ;“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因此,堅和白是不能同時屬於石頭的。他進而指出 堅在未與石物結合時,必定獨立地是“堅”並自藏著的;白在未與石物結合時,也必定獨立地是“白” 並自藏著的。因此得出結論認為,這樣的“堅”和“白”實際上只是和石這個物相分離而獨立自藏 著的精神實體。但他在《名實論》和《指物論》中卻提岀了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承認“物”是天 地本身及其所形成的萬物,“名”是對實的稱謂;強調“名”必須符合實;肯定“物”是“有” “指”(相當於“名”)是“無”;認為“物”不是“指”。所以,他的哲學思想具有二元論的傾向。 在一般與個別的關係上,一些邏輯學者認為,公孫龍肯定黄馬、黑馬都是馬,承認個別包含於 一般,一般又存在於個別之中。但他通過“白馬非馬”這一命題,強調了白馬(個別)與馬(一般)的區 別;同時從外延上肯定了馬中包括白馬,在內涵上肯定了白馬中也有馬形的共性,從而更加明確地 揭示了個別白馬)與一般(馬)的辯證關係。也有的學者認為公孫龍是一個徹底的客觀唯心主義者和割 裂個別與一般的形而上學的詭辯家。 邏輯思想 公孫龍在中國邏輯史上曾第一個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論,強調“彼”之名必須專指彼之 實,“此”之名必須專指此之實,這樣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謂之“名正”;否則,“彼”或 “此”之名就不能成立。這涉及到“名”必須具有確定性的正名原則。他在《名實論》中初步闡述 了任何一類具體事物都具有確定的屬性和屬於一個確定範圍的邏輯思想,從而為明確“名”的外延 和內涵提供了客觀基礎。“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也在邏輯上揭示了種名(白馬)和屬名(馬)的種屬差別 和包含關係。 公孫龍在其《通變論》中,初步提出了類同必須俱有(有共同點)、類異必須不俱有(有不同點)和“俱 有不必同類”以及“不俱有不必異類”的分類思想。但他在論證“雞三足”、“牛羊足五”等詭辯 命題中,卻採用當時在辯者中慣用的一些詭辯手法。他說:“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 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他用偷換和混淆概念的手法,將抽象的“雞足”、“牛羊足”(“足” 之名)混同為具體的“數足”(可數的足),因而得出了荒謬的結論 1.白马非马 描述:战国公孙龙的逻辑命题,讨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公孙龙子·白马论》对此作了系统论 述 基本含义: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绝对没有相联系之处的
子 天下)的命题确实包含着把无限区别为不同层次的思想,并认为相对于高层次的无限来论,低层 次的无限就成了有限,这是深邃的辩证思想。 10.善譬 惠施還提出了“善譬”的推類方法﹐揭示了由已知到未知的推理過程。在《說苑》一書中﹐記載了 惠施“善譬”的例證和思想。 他指出弓之狀是“以竹為弦”的(已知)﹐並告之彈之狀(未知)類同於弓之狀﹐進而推彈之狀也是“以 竹為弦”的。由此﹐他提出“譬”的推類原則是“以其所知諭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也就是用人 們已經知道﹑認識了的事物類推人們還不知道﹑不認識的事物﹐從而使人們知道和認識原來不知道 ﹑不認識的事物。這與後期墨家提出的“說知”的推理性質和過程是相同的。 公孙龙(公元前 325~前 250) 中國戰國時期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姓公孫名龍﹐戰國末年趙國人﹐曾在平原君趙勝家當門客。 他善於辯論﹐力倡“白馬非馬”之說﹐並與儒家的孔穿﹑陰陽家的鄒衍等人進行過辯論。由於他堅 持和創立了“堅白相離”的學說﹐馮友蘭在 1932 年最先稱他為“離堅白”派。公孫龍第一個從理論 的高度提出了正名的原則﹐對中國古代邏輯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現存的《公孫龍子》一書有 6 篇論文﹐集中反映了他的哲學和邏輯思想。 哲學思想 公孫龍在哲學上提出了著名的“離堅白”思想。他認為石頭“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 ﹔“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者﹐無白也”﹐因此﹐堅和白是不能同時屬於石頭的。他進而指出﹐ 堅在未與石物結合時﹐必定獨立地是“堅”並自藏著的﹔白在未與石物結合時﹐也必定獨立地是“白” 並自藏著的。因此得出結論認為﹐這樣的“堅”和“白”實際上只是和石這個物相分離而獨立自藏 著的精神實體。但他在《名實論》和《指物論》中卻提出了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承認“物”是天 地本身及其所形成的萬物﹐“名”是對實的稱謂﹔強調“名”必須符合實﹔肯定“物”是“有”﹐ “指”(相當於“名”)是“無”﹔認為“物”不是“指”。所以﹐他的哲學思想具有二元論的傾向。 在一般與個別的關係上﹐一些邏輯學者認為﹐公孫龍肯定黃馬﹑黑馬都是馬﹐承認個別包含於 一般﹐一般又存在於個別之中。但他通過“白馬非馬”這一命題﹐強調了白馬(個別)與馬(一般)的區 別﹔同時從外延上肯定了馬中包括白馬﹐在內涵上肯定了白馬中也有馬形的共性﹐從而更加明確地 揭示了個別(白馬)與一般(馬)的辯證關係。也有的學者認為公孫龍是一個徹底的客觀唯心主義者和割 裂個別與一般的形而上學的詭辯家。 邏輯思想 公孫龍在中國邏輯史上曾第一個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論﹐強調“彼”之名必須專指彼之 實﹐“此”之名必須專指此之實﹐這樣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謂之“名正”﹔否則﹐“彼”或 “此”之名就不能成立。這涉及到“名”必須具有確定性的正名原則。他在《名實論》中初步闡述 了任何一類具體事物都具有確定的屬性和屬於一個確定範圍的邏輯思想﹐從而為明確“名”的外延 和內涵提供了客觀基礎。“白馬非馬”這一命題也在邏輯上揭示了種名(白馬)和屬名(馬)的種屬差別 和包含關係。 公孫龍在其《通變論》中﹐初步提出了類同必須俱有(有共同點)﹑類異必須不俱有(有不同點)和“俱 有不必同類”以及“不俱有不必異類”的分類思想。但他在論證“雞三足”﹑“牛羊足五”等詭辯 命題中﹐卻採用當時在辯者中慣用的一些詭辯手法。他說:“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 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他用偷換和混淆概念的手法﹐將抽象的“雞足”﹑“牛羊足”(“足” 之名)混同為具體的“數足”(可數的足)﹐因而得出了荒謬的結論。 1.白马非马 描述:战国公孙龙的逻辑命题,讨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公孙龙子·白马论》对此作了系统论 述。 基本含义: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是绝对没有相联系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