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需要采取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 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聘到普查“两员” 队伍中来。着力加强普査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两 员”素质能力满足普查工作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和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确保数据质量。要切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人口普查 工作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可 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査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各级统计机构要建立 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 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 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六)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制定科 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使我县普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 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普 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 利推进 附件:桓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桓合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第3期(总第92期
2020 年第 3 期(总第 92 期) — 3 — 作需要采取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 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聘到普查“两员” 队伍中来。着力加强普查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两 员”素质能力满足普查工作要求。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和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确保数据质量。要切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人口普查 工作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可 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各级统计机构要建立 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 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 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六)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制定科 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使我县普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 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普 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 利推进。 附件:桓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桓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晓东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天忠县统计局局长 成员:荆常亮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张希锋县新闻报道中心主任 张钊县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任东城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 王旭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赵鹏县民政局副局长 徐渝栋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李雪琴县财政局副局长 伊茂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宗红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海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李金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宗波县统计局副局长 姜文涛县外事服务中心主任 张琪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张天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022年12月 3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20年第3期(总第92期
— 4 — 2020 年第 3 期(总第 92 期) 附件 桓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天忠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荆常亮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张希锋 县新闻报道中心主任 张 钊 县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任东城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 王旭东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赵 鹏 县民政局副局长 徐渝栋 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李雪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伊茂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宗红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海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 李金雁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宗 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姜文涛 县外事服务中心主任 张 琪 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张天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022 年 12 月 31 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货运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 桓政字〔2020〕14号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囯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ZBCR-2015-0010076)要求,结合日常管理和辖区道 路实际,对货运车辆实施区域限行。现通告如下 、限行区域及路段 1.限行区域:205国道索镇段以西(不含205国道),寿济路以北(含寿济路 205囯道路口至寿济路中心大街路口),唐华路以东(含唐华路),东陈路及张北路 索镇段以南(含东陈路,张北路东陈路路口至205国道路口) 2.限行路段:唐华路(寿济路至起马路路段),西五路桓台段(桓台高新区 界至寿济路路段),果里大道(张北路至西十三路路段),北京路(桓台高新区界 至205囯道路段),上海路(桓合张店区界至寿济路路段),柳泉北路全路段,黄 山路(205国道以北路段),起马路(周荆路至高淄路路段)。 限行车辆 1.限行区域:載货汽车(不含本市蓝牌货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2.限行路段:载货汽车(不含本市蓝牌货车及农忙时节农业作业车)、拖拉 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三、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事先应通过“淄博交警” 微信公众号办理或者前往桓合县便民服务中心、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桓台 大队各交警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按照省、市《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2020年第3期(总第92期
2020 年第 3 期(总第 92 期) — 5 —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货运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 桓政字〔2020〕14 号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ZBCR-2015-0010076)要求,结合日常管理和辖区道 路实际,对货运车辆实施区域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及路段 1.限行区域:205 国道索镇段以西(不含 205 国道),寿济路以北(含寿济路 205 国道路口至寿济路中心大街路口),唐华路以东(含唐华路),东陈路及张北路 索镇段以南(含东陈路,张北路东陈路路口至 205 国道路口)。 2.限行路段:唐华路(寿济路至起马路路段),西五路桓台段(桓台高新区 界至寿济路路段),果里大道(张北路至西十三路路段),北京路(桓台高新区界 至 205 国道路段),上海路(桓台张店区界至寿济路路段),柳泉北路全路段,黄 山路(205 国道以北路段),起马路(周荆路至高淄路路段)。 二、限行车辆 1.限行区域:载货汽车(不含本市蓝牌货车)、拖拉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2.限行路段:载货汽车(不含本市蓝牌货车及农忙时节农业作业车)、拖拉 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三、限行时间 全天 24 小时禁止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事先应通过“淄博交警” 微信公众号办理或者前往桓台县便民服务中心、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桓台 大队各交警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按照省、市《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达不到囯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禁止进入限行区域,禁止办理限行区域内的 通行证件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与本通 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2020年第3期(总第92期
— 6 — 2020 年第 3 期(总第 92 期) 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禁止进入限行区域,禁止办理限行区域内的 通行证件。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本《通告》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与本通 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3 日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D03、E-01 E-02、E-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桓政字〔2020〕16号 果里镇 你镇报来《关于批复<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D-03、E-01、E-02、E-03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果政字〔2020]16号)收悉。《桓合县果里镇周家片区 D-03、E-01、E-02、E-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桓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 议。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该规划,请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第3期(总第92期
2020 年第 3 期(总第 92 期) — 7 —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 D-03、E-01、 E-02、E-0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桓政字〔2020〕16 号 果里镇: 你镇报来《关于批复<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 D-03、E-01、E-02、E-03 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果政字〔2020〕16 号)收悉。《桓台县果里镇周家片区 D-03、E-01、E-02、E-0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桓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 议。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该规划,请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