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 施。2005年10月14日印发的《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本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 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 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0〕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 施。2005年10月14日印发的《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本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苏省 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 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3 突发事件的概念和分类 — 1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 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 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 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 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 宗教事件等。 1.4突发事件的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 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推进全省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公众健康 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 (2)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 的应急管理体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 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 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 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 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 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 宗教事件等。 1.4 突发事件的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 素,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事件分级标准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 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推进全省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公众健康 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 (2)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 的应急管理体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 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 — 2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应急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 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4)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 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导向 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6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发 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 出我省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 应对。较大突发事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 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设区市和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 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各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 分级以及分级响应措施在专项、部门等预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其他需要省级响应的突发事件,省人民政府根据情 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17应急预案体系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 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 1.7.1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总体应急预案是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 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本级人民政府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 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应急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 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4)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 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导向 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6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发 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 出我省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提请国务院 应对。较大突发事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 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设区市和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 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各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 分级以及分级响应措施在专项、部门等预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其他需要省级响应的突发事件,省人民政府根据情 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1.7 应急预案体系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 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 1.7.1 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总体应急预案是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 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本级人民政府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 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 — 3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而预 先制定的部门工作方案。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重要 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跨区域应急预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是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 民委员会等法人,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风险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 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 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 具体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工作手册,或将有 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 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 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 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组织体系 省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9.1。 21领导机构 在省委领导下,省人民政府是负责本省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 行政领导机关,统筹制定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 省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重大问题,统一领导、 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其他各级突发事件 应对工作。 2.2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依据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成立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而预 先制定的部门工作方案。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重要 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跨区域应急预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是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 民委员会等法人,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风险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7.2 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 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 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 具体责任人。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工作手册,或将有 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 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 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 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 组织体系 省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9.1。 2.1 领导机构 在省委领导下,省人民政府是负责本省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 行政领导机关,统筹制定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 省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重大问题,统一领导、 指挥协调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其他各级突发事件 应对工作。 2.2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依据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成立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 — 4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急指挥机构,一般下设办事机构,明确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3工作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是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应急预 案体系建设,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协助省领导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 作。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在 省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完成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 在市、县(市、区)地方党委领导下,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5现场指挥部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 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 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 疗卫生、物资保障、信息发布、基础设施保障、通信保障、专家支持、善后处置、 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 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 作用。 2.6专家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专 家库,制定专家咨询制度,研究突发事件应对等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 政策措施建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急指挥机构,一般下设办事机构,明确成员单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3 工作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是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应急预 案体系建设,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协助省领导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 作。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在 省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完成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 在市、县(市、区)地方党委领导下,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 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5 现场指挥部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 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 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 疗卫生、物资保障、信息发布、基础设施保障、通信保障、专家支持、善后处置、 调查评估等工作组。 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部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 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 作用。 2.6 专家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专 家库,制定专家咨询制度,研究突发事件应对等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前瞻性 政策措施建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成专家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