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确立,有利于法官正确掌 握举证责任转换的“临界点”,在当事人之间及时合理地转 换举证责任。(对证明程度的正确判断) B、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确立,为法官及时裁判真 伪不明的疑难案件提供了依据。(存在问题:在案件事实真 伪不明时,或久拖不决;或过分积极主动调查,有违中立立 场,引起当事人一方不满;或任意裁判;或强行调解,避免 错案追究;或责任各半) 3、证明责任与法院审理职责的关系(法院是否承担证 明责任?)。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査收集证据,但不属于 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一是法院没有自己的诉讼主张,二是 法院不承担败诉的风险。其上述职权产生于法院的审判权, 目的在于查明案情、正确裁判 (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 1、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不同 案件事实(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 预先进行分配 分配的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主张”的含义: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具有实体或程 序意义的法律事实,而不是一种主观的态度或意见。就同 主张,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赞成,对方则可以反对,前者 为主张,后者则并不形成一种新的主张,而只是一种意见
A、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确立,有利于法官正确掌 握举证责任转换的“临界点”,在当事人之间及时合理地转 换举证责任。(对证明程度的正确判断) B、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的确立,为法官及时裁判真 伪不明的疑难案件提供了依据。(存在问题:在案件事实真 伪不明时,或久拖不决;或过分积极主动调查,有违中立立 场,引起当事人一方不满;或任意裁判;或强行调解,避免 错案追究;或责任各半) 3、证明责任与法院审理职责的关系(法院是否承担证 明责任?)。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但不属于 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一是法院没有自己的诉讼主张,二是 法院不承担败诉的风险。其上述职权产生于法院的审判权, 目的在于查明案情、正确裁判。 (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 1、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不同 案件事实(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 预先进行分配。 2、分配的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主张”的含义: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具有实体或程 序意义的法律事实,而不是一种主观的态度或意见。就同一 主张,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赞成,对方则可以反对,前者 为主张,后者则并不形成一种新的主张,而只是一种意见
解释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前句为行为 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后句为结果意义) 各种学说 消极事实(肯定事实)说。 外界事实说。 危险领域说。指加害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能够支配的生 活领域,如高空作业。由加害人对不存在损害事实发生的主、 客观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盖然性说。主张事实存在的可能性的大小来确认证明责 任 通说是德国罗森贝克的法律要件分类说(规范说)。“主 张权利者,应对产生权利的事实举证,对方则应对权利妨碍 的事实或权利消灭的事实举证。”本质上源于谁主张谁举证。 (大陆法系的学说) (英美法系注重适用性) 3、举证责任倒置 (1)含义: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 其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形式。(相对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
解释第 2 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前句为行为 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后句为结果意义) 各种学说 消极事实(肯定事实)说。 外界事实说。 危险领域说。指加害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能够支配的生 活领域,如高空作业。由加害人对不存在损害事实发生的主、 客观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盖然性说。主张事实存在的可能性的大小来确认证明责 任。 通说是德国罗森贝克的法律要件分类说(规范说)。“主 张权利者,应对产生权利的事实举证,对方则应对权利妨碍 的事实或权利消灭的事实举证。”本质上源于谁主张谁举证。 (大陆法系的学说) (英美法系注重适用性) 3、举证责任倒置 (1)含义: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定 其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形式。(相对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
范说”而言) (2)我国规定。解释第4条规定中情形:专利侵权、 髙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建筑物 等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共同 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 侵权责任的证明要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客观要 件一一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观要件一一过错(故意与过失)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 专利方法承担证明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 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证明责 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 规定的免责事由——自然灾害、第三人过错一一—及其行为与 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4、建筑物或 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 承担证明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 证明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 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7、因共同危 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
范说”而言) (2)我国规定。解释第 4 条规定中情形:专利侵权、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建筑物 等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共同 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 侵权责任的证明要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客观要 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观要件——过错(故意与过失)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 专利方法承担证明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 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证明责 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 规定的免责事由——自然灾害、第三人过错——及其行为与 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4、建筑物或 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 承担证明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 证明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 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7、因共同危 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