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基本法律价值口 价值关系的存在状况.法徘价值事实是一种主:体性事实,这有 层含义:其,它因主体而异,尽管客体只.个,但有多少个主体就 有多少个价值事实;其,它包括主体存在的生:理、心理、社会组织 和社会活动等多个方面或领域:其:,它是以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客 体的性能为基础的,是这种客体的性能与主体尺度相互作用的结 梨所谓价值关系运动的结果,就是指以实践为中介的主体尺度 与客体长度相互作用的结果 法律价俏」标,即表现为“泛认同的预见和期望的法律价值 关系运动的方向和前途,是山法律价值关系的客体发展的必然性 和:体发展的必然性以及主体的认识三个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 它的形式是卡观的,即表现为主体的预见和期望,正是它的这种封 观性实现了对法律价俏标准和法律价值半买的各观性的超越;飞 的内容是客观的,即它所表现出的预见和期望是对价值关系发展 的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反映,E是这种内容的客观性又使法律价 值月标实现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山于法律价值标的这种主观性 和客观性的辩证统,法律价值日,在人们的法律实践中具有重 要的指引和导向作用, 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即特定土体借以评价法律现象和法律 价值状态的其体标准,是在认识法律价值标准、法律价值事实和法 律价值目标的基础上形成的观念化的规范、方法和原则。它具有 比法律价值目标更为强烈的主观性和个性。从存在形态上看,法 律的价信评价标准是主观的,它可能仅仪反映片的、局部的法律 需要和利流,甚至背离客观的法律价值标准,它可以内时而异、因 正止如李德顺先生所说:“价值事实的存衣是与价值人系的存在相一致的:在客 观地存在存价值关系及其运动的地方,价值事实就作为它的结果、现实效渠前客观地 行在."(李德顺著:〈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杜,1987年版,第265一266贞。)
法律价值的体采 19 人而异,因事而异,也可以是随意性的、非理性的、变动的,但并不 能因此而否定它还可能是深刻的、全面的、准确的、理性的、统 的。这种评价标准的个性和多样性正是它的主观性的表现。然 而,“评价标准实质上是人们在自己的价值标准和外部客观现实之 间谋求一种具体的、积极的统:一所得出的历史结论。这种结论的 得到,是通过人们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对外部世界和人自身世界 的不断认识而实现的.在实践中产生的价值事实是人们鉴别有 关评价标准的凭证,而客观的需要和利益,即客观的价值标准,则 是衡量评价标准的尺度:”①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点是,法律实 践是切法律的评价标准的出发点和归宿,法律实践是法律的价 值评价标准的最高准则。法律实践不仅是法律价值评价结果的检 验标准,而且是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的检验标准 总之,法律价值标准、法律价值事实、法律价值月标、法律的价 值评价标准都是法律价值的存在形态。前两种是客观的存在形 态,是价值认知的对象;后两种是主观的存在形态,我们通常所说 的“法律价值观念”实际上是对这两种形态的概括。这种分类法具 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即认识法律价值的各种存在形态之间的联 系与差别,确立其在法律的价值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 这种分类法仅仅揭示了静态的法律价值关系的各个层面及其特 点,初步展示了法律价值关系的内容。对动态的法律价值关系即 法律价值关系的运动和发展过程及其机制的揭示,有待于对法律 价值评价活动的研究 (二)法律的个人价值、法律的群体价值和法律的社会价值 从法律价值关系主体类型的角度来看,不同类型的主体可以 ①李德顺著:(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杜,197年版,第281页
240 基本法律价值二 同法律结成不问类型的价值关系,阶级与法律之间的价值关系 (可宁你“支津的欣价衡“).这样,法律价值可以分为法律的 人类价值、法律的礼会价值,法律的尺族价值、法律的国家价值、法 律的阶级价值,法律的社会集团价值,法律的个人价值,等等在 理论:,常常把法律的阶级价值、法津的民疾价值、法律的村会第 闭价俏等充称为法律的群体价值;法律的人类价值作为法律的 社会价储的·种特殊形态这样,我们就可以法律价值纳为 三类:法律的社会价值法律的群体价值和法祥的个天价值」 法律的社会价值.就是人类全体或社会整体与法律之间闻结城 的价值关系.作这种价值关系中.了体「尺度就是人类全体或社会 整体存你和发展的需要和利益:作为这种主体只度的概括和反映 的止义、秩序(外会安)进步(包括经文增K等).基本人权等往 往构成了法律的社会价值的价值标准价值月标或价值评价杯准 马克思E义背认为.人的解放(官由)是社会华活的最高价值,是天 类奋斗的最高门标,法律对于人类从必然王闲走向白由王闲这 一需要和理想的适应和促进、包括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统“,社会 内部的人与人相关系的合睦与融济,个人社会的协调,个人的 全面发展等,我们不妨称之为个人与礼会和谐”(仰由) 因此,在法律的社会价值中.个人H与社会和诰是最高的价值 准利和价值针标 法律的群体价值,就是法律与社会样体结成的价值关系在 这种价值关系中,主体尺度就是特定社会群体的嘉要和利凉 定的社会群体由于其需要和利益以及其在衬:会、经济,政治等面 所处的社会地位而与法律结成了特的价值关系.因.法律的 各种群体价值都有自已的特点,各种群体之间的差别和千盾在某 ↓李德顺若:《价债论》,中因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87页
口法律价值的体系 21 些方面和在某种程度上会转化为法律的各种群体价值之间的差别 和矛盾。在法律的各种群体价值中,统治阶级或处于领导地位的 社会集团与法律结成的价值关系往往起着领导作用。 法律的个人价值,就是个人与法律结成的价值关系。在这里, “个人”不仅是指具体的个人,而且可以指一般的个人或抽象的个 人。,白从人权观念普及以后,人权成了个人价值的典型形态。从 表面看来,法律的个人价值往往要服从法律的社会价值和群体价 值,这不是因为法律的社会价值和群体价值往往代表着更多的个 人需要和利益,而是因为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误用了多 数决定规则、从实质上看,社会和群体都只是特定范围的个人,而 个人可以是全人类范围内的,是每一个人;另外,特定的社会和群 体都是由个人构成的,以个人为归宿:因此,法律的社会价值和群 体价值的最终归宿实质上还是法律的个人价值。在理论上简单 地、笼统地把法律的社会价值或群体价值置于法律的个人价值之 上,往往会导致法律价值的异化,即背离法律价值关系中法律对人 的从属关系而变成人对法律的从属关系。 法律价值这一概念在本质上是一个主体性的范畴。从主体的 角度对法律价值进行分类是一种根本性的、基础性的分类。一方 面,法律价值不是法律本身固有的,而是主体在认识和改造客体过 程中创造出来的,主体可以利用同一客体创造各种不同的法律价 值;另-一方面,“主体是多层次的系统结构,有个体主体、群体主体 社会主体等,与此相应地便有多层次的主体需要。同-客体属性 与不同层次中的不同主体需要发生价值联系时,就会产生不同的 价值量。” ①土连法著:(当代真理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225页
22 基本法律价值二 (三)目的性法律价值与工具性法律价值 我们基于月的与手段的相对性,立足于法律价值体系内部各 种价值之间的主次关系,按照法律价值的性质和内容.可以把法律 价值分为国的性法律价值与工具性法律价值山的性法律价值, 是指法律满足那种作为主体祈动月的本身的需要所形成的法律价 值H性法律价俏,则是指法律满足那种以史高月标为理:的 需要所形成的法律价值,也就是以实现和完善其他法律价值为依 托或宿的法律价值 这种分类法本牙具有州对性,「!的性法律价值与工具件法神 价值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线,很人程度【是在两种以上的法律价 值间进行比较的结果.止如乔克裕和黎晓平两位先生:所言:应当 说、切价值都表现为目的,便有些价值月标是从整体、理想和最 终意义上而言的,如自由,这样的价值我称之为月的性的法律价 值:有的价值月标是局部的服务性的、如积序安全等,从更高的 月标来说.它们只是人类生活和社会文明发展们条件。这此'与j更 高的价值的实现与完善有关的价值.我]称之为具性的法律价 值。汇具性价值相对门最终价值而首,其本身所具有的理由有者 无限递门的性质(A为了B,乃为(.).这种划分对建构 法律价值的体系很为有益,但要划分清楚侧斥在着一定的困 难”心一般来说,这种分类法对于在各种法律价值之间进行比较 分析是个有效的理论上其;但也是.个不太精确、缺乏自足性的 :这是从法律价侦体系内部付注律价伯听作的·种分类、与书伯的“价慎合坪 性”与“【其台弹性“概念没作渊源关系 一乔与裕、黎晓平著:《法律价值论),中国收法大学北版,199年版,第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