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 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受理行政案件 的范围,即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1.受案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服的: ®北師托大学 网络教育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 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受理行政案件 的范围,即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1.受案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 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 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 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的。 国北師托大率 网络教育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 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 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 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的
2.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 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 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 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 政行为。 ®北師彩大学 网络教育
2.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 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抽象行政行 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 任免等决定(内部行政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 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 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的管辖、中级法院的 管辖、高级法院的管辖、最高法院的管辖。 2.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一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法 律的直接规定所确定的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北師托大学 网络教育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 辖和裁定管辖三类。 1.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的管辖、中级法院的 管辖、高级法院的管辖、最高法院的管辖。 2.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而不是法 律的直接规定所确定的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二、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引起行政争议、存在 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 段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1)原告—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必须承担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或受到影 响,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北師彩大学 网络教育
二、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引起行政争议、存在 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 段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1)原告——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必须承担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或受到影 响,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