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筑消防系统组成及应用 主讲:吴选忠 20059-2006.1
第二章 建筑消防系统组成及应用 主讲:吴选忠 2005.9-2006.1
第一节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1.1防火分类 民用建筑的防火分类P215 1、高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1 2、低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2 、防火保护对象分类 1、特级保护对象: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 2、一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一类建筑 3、二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二类和低层中的一类建筑 4、三级保护对象:低层中的二类建筑
第一节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1.1 防火分类 一、民用建筑的防火分类P215 1、高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1 2、低层建筑 〈1〉定义 〈2〉分类:表24.1.4-2 二、防火保护对象分类 1、特级保护对象: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 2、一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一类建筑 3、二级保护对象:高层中的二类和低层中的一类建筑 4、三级保护对象:低层中的二类建筑
1.2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一)自动监测、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 1、系统规模:髙规模、髙标准或中等规模、中等标准 2、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全部或几种主要灭火设备的联动灭火系统及连锁减灾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1〉特级保护对象:采用全面保护方式 2〉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总体保护方式 〈3〉二级保护对象:采用区域或总体保护方式 (二)、自动监测、人工灭火的半自动化消防系统 1、消防规模:低规模、低标准 2、组成: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十消火栓灭火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三级保护对象:采用场所保护方式、重要的也可采用区域保护方式
1.2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方案 (一)自动监测、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 1、系统规模:高规模、高标准或中等规模、中等标准 2、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全部或几种主要灭火设备的联动灭火系统及连锁减灾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1〉特级保护对象:采用全面保护方式 〈2〉一级保护对象:采用总体保护方式 〈3〉二级保护对象:采用区域或总体保护方式 (二)、自动监测、人工灭火的半自动化消防系统 1、消防规模:低规模、低标准 2、组成:火灾自动报警子系统+消火栓灭火子系统 3、适用对象及保护方式 三级保护对象:采用场所保护方式、重要的也可采用区域保护方式
第二节建筑消防系统构成 2.1消防系统方块结构图 中控室火灾现场火灾 手动控 报警装置报警装置 制装置 现场正常 自动报警 联动、灭火 灭火 状态整定值 控制器 装置「执行器「1现场 消防联 检测反 锁系统 馈装置
第二节 建筑消防系统构成 2.1消防系统方块结构图
消防系统结构组成及分类 〈一〉方块结构图:包括自动报警(监测)子系统及自动灭火子系统 1、自动报警控制器 2、中控室火灾报警装置 3、消防联锁系统 4、联动装置 5、灭火执行器 6、灭火现场 7、检测反馈装置 8、现场火灾报警装置 9、手动控制装置 〈二〉监控系统分类 1、单级自动监控系统 2、多级自动监控系统
消防系统结构组成及分类 〈一〉方块结构图:包括自动报警(监测)子系统及自动灭火子系统 1、自动报警控制器 2、中控室火灾报警装置 3、消防联锁系统 4、联动装置 5、灭火执行器 6、灭火现场 7、检测反馈装置 8、现场火灾报警装置 9、手动控制装置 〈二〉监控系统分类 1、单级自动监控系统 2、多级自动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