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第三节 公共生活中的法律 规范
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作用一指引作用一预测作用一评价作用一强制作用一教育作用
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 • 法律规范的作用 – 指引作用 – 预测作用 – 评价作用 – 强制作用 – 教育作用
《治安管理处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精神一本法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一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一基本原则·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实施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的尊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精神 – 本法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 – 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 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 基本原则 •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 及危害程度相当; • 实施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 的尊严; •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四类: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害社会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 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构成 刑事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四类: • 扰乱公共秩序 • 妨害公共安全 •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 妨害社会管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一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拒绝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在紧急状态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 • 处罚种类 – 警告、 – 罚款、 – 行政拘留、 –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 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 – 从重处罚: • 有较严重后果的; •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 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拒绝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 • 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在紧急状态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