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保险的法律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 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 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 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 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我国保险法上 的保险是指约定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二节 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 一、保险的法律涵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 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 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 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 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 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我国保险法上 的保险是指约定的商业保险行为
●学理定义:受同类危险威胁之人为分散 风险而组成的、双务性且具有独立的法 律上请求权的共同团体、为满足其成员 损失填补的需要,而为的商行为。 ●(一)共同团体 (二)危险 )同一性 (四)补偿的需要性
⚫ 学理定义:受同类危险威胁之人为分散 风险而组成的、双务性且具有独立的法 律上请求权的共同团体、为满足其成员 损失填补的需要,而为的商行为。 ⚫ (一)共同团体 ⚫ (二)危险 ⚫ (三)同一性 ⚫ (四)补偿的需要性
(五)有偿性 (六)独立的法律上的请求权
⚫ (五)有偿性 ⚫ (六)独立的法律上的请求权
保险的性质 )损失说 ●1.损失赔偿说 °2.损失分担说 ●3.风险转嫁说 二)非损失说
⚫ 二、保险的性质 ⚫ (一)损失说 ⚫ 1.损失赔偿说 ⚫ 2.损失分担说 ⚫ 3.风险转嫁说 ⚫ (二)非损失说
1.技术说 ●2.欲望满足说 ●3.共同财产准备说 °4.相互金融机关说 ●(三)二元说 ●1.否定人身保险说 °2.择一说
⚫ 1.技术说 ⚫ 2.欲望满足说 ⚫ 3.共同财产准备说 ⚫ 4.相互金融机关说 ⚫ (三)二元说 ⚫ 1.否定人身保险说 ⚫ 2.择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