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事为以平 人员、书皮、胶订、配套、加工、印刷、包装、保险、税费、运杂、验收、售后服 务等全部费用 12.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2.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供应商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9 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14.1工作实施方案 14.1.1材质、加工工艺 14.1.2人员配备及服务方案 14.1.3工作程序 4.2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 14.3综合说明; 14.4分项报价表 14.5偏离表 14.6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 152供应商应向釆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 00元)。 15.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54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5.5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25日17时00分前交纳,以银行实际到 帐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 邮箱 电话:0535-6665006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 事为以平 邮箱:zpzhaobiao@126.com 15 电话:0535-6665006 人员、书皮、胶订、配套、加工、印刷、包装、保险、税费、运杂、验收、售后服 务等全部费用。 12.2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2.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供应商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 9 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14.1 工作实施方案; 14.1.1 材质、加工工艺 14.1.2 人员配备及服务方案 14.1.3 工作程序 14.2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 14.3 综合说明; 14.4 分项报价表 14.5 偏离表; 14.6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5、磋商保证金 15.1 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 00 元)。 15.3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15.4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5.5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 2017 年 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交纳,以银行实际到 帐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事为以平 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5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157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8供应商发生本章23条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9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三十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 书之前,向龙口市财政局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龙口市政府采购办监管。履约保证金 可以是汇票、支票,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在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未 能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视情节酌情扣减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期限交纳履约保 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 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 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 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 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 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每套“响应文件”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 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或U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17,2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3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 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7.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在封口处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 邮箱 电话:0535-6665006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 事为以平 邮箱:zpzhaobiao@126.com 16 电话:0535-6665006 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5.6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 15.7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8 供应商发生本章23条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9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三十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 书之前,向龙口市财政局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龙口市政府采购办监管。履约保证金 可以是汇票、支票,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在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未 能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视情节酌情扣减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期限交纳履约保 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 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 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 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 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 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 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每套“响应文件”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 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或U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17.2 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3 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 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7.4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在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事为以平 加盖单位公章。 D响应文件的提交 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26日9时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1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 受。供应商的样品,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 予接受 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 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 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 商的保证金。 E报价、磋商、成交 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 具体磋商程序: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 (2)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 邮箱 电话:0535-6665006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 事为以平 邮箱:zpzhaobiao@126.com 17 电话:0535-6665006 加盖单位公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磋商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1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 受。 供应商的样品,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 予接受。 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 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 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 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 商的保证金。 E 报价、磋商、成交 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 具体磋商程序: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 (2)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事为以平 评审的 (6)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技术文件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复制 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交付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的 (10)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1)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2)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磋商保证 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 (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⑦)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4、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 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5、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 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格守以下原则 邮箱 电话:0535-6665006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为以正 事为以平 邮箱:zpzhaobiao@126.com 18 电话:0535-6665006 评审的; (6)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技术文件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复制 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交付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的; (10)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1)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2)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磋商保证 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 (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4、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 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 25、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 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