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对象 (-)信息的归属关系 (二)信息的利用关系 (三)信息的交换关系
(一)信息的归属关系 (二)信息的利用关系 (三)信息的交换关系 三、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私法 1、知识产权法将民法基本原则、制度具体化 2、在调整主体、方式、客体方面 3、在权利救济方面:请求权 (二)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 具有国际化的趋势,在程序上和实体法上寻求协调 (三)知识产权法是强行法 目的在于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法是私法 (二)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 1、知识产权法将民法基本原则、制度具体化 2、在调整主体、方式、客体方面 3、在权利救济方面:请求权 具有国际化的趋势,在程序上和实体法上寻求协调 (三)知识产权法是强行法 目的在于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四、知识产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与民法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是民事特别法 (二)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的含义: 是指通过制止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维护经济秩序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知识产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与民法的关系 知识产权法是民事特别法 (二)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的含义: 是指通过制止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维护经济秩序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含反垄断法(我国暂时没有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的主要行使方式是在市场上行使财产权 2、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狭义)的关系 (1)相互联系 功能和目标: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法律原则:诚实信用、利益平衡 相互竞合:法条竞合、责任竞合 补充作用:未被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信息,可由不正当竞争法 提供必要的保护
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包含反垄断法(我国暂时没有反垄断法) 知识产权的主要行使方式是在市场上行使财产权 决定 2、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狭义)的关系 (1)相互联系 功能和目标: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法律原则:诚实信用、利益平衡 相互竞合:法条竞合、责任竞合 补充作用:未被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信息,可由不正当竞争法 提供必要的保护
(2)存在差异 保护利益的侧重点: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权利保护方式:“行”(积极)与“禁”(消极) 调整范围:宽与窄 3、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1)关系确立的基本原则:利益平衡 (2)知识产权的行使原则上豁免于反垄断审查 (3)禁止滥用知识产权: 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超越权利范围行使权利),或 凭借合法垄断进一步谋求非法垄断或优势竞争(对市场竞争构成危 害,如利用权利分割市场)
(2)存在差异 权利保护方式:“行”(积极)与“禁”(消极) 保护利益的侧重点: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调整范围:宽与窄 3、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1)关系确立的基本原则:利益平衡 (2)知识产权的行使原则上豁免于反垄断审查 (3)禁止滥用知识产权: 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超越权利范围行使权利),或 凭借合法垄断进一步谋求非法垄断或优势竞争(对市场竞争构成危 害,如利用权利分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