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1页总12页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教学目的】掌握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与制作方法。 【教学重点】事实与理由的写法 【学时】2学时 【教学方法】格式讲解、范文欣赏、病文剖析 、概念 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或自诉的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 的事实、证据和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构成何种罪,判处什么 刑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64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 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 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 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书 应当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 一审刑事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机关适用一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结论:是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后,对被告人执行刑罚的法律根据: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法定期 限内上诉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抗诉的根据;同时为适用二审程序、审判监督 程序继续审理案件打下了基础。 审刑事判决书具体有五种: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单 位犯罪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普通的 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是在案件审理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二者都是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对案件经过 材料组织和文字加工后形成的文书,在内容上有密切的联系。但审理报告是司法行政内 部文书,判决书是公开的审判文书,在格式、性质、作用上都有明显的不同。 本节主要介绍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1页 总12页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教学目的】掌握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与制作方法。 【教学重点】事实与理由的写法。 【学 时】2 学时 【教学方法】格式讲解、范文欣赏、病文剖析 一、概念 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或自诉的刑事案件,按法定程序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 的事实、证据和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构成何种罪,判处什么 刑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所使用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62 条、第 164 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 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 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 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判决书 应当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 一审刑事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机关适用一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结论;是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后,对被告人执行刑罚的法律根据;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法定期 限内上诉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抗诉的根据;同时为适用二审程序、审判监督 程序继续审理案件打下了基础。 一审刑事判决书具体有五种: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单 位犯罪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适用普通的 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是在案件审理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二者都是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对案件经过 材料组织和文字加工后形成的文书,在内容上有密切的联系。但审理报告是司法行政内 部文书,判决书是公开的审判文书,在格式、性质、作用上都有明显的不同。 本节主要介绍适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
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2页总12页 二、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年度)×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ⅩⅩⅩ×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 于××ⅩⅩ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 开庭审理了本案。×ⅩⅩⅩ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ⅩⅩⅩ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X××,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ⅩⅩ×、辩 护人×ⅩⅩ、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Ⅹ×辩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体件与原本核对无見 书记员××× 内容和制作方法 判决书和案件审理报告在制作方法上都要开门见山,突出主旨:布局紧凑,层次分 明,富有逻辑性。但二者又有明显的不同:判决书是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具有更强的约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2页 总12页 二、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年度)×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 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 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证人×××、鉴定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辩称……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依照……的规定,判决如下: ……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三、内容和制作方法 判决书和案件审理报告在制作方法上都要开门见山,突出主旨;布局紧凑,层次分 明,富有逻辑性。但二者又有明显的不同:判决书是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具有更强的约
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3页总12页 束力,是结论性文书,结构布局及语言运用上以简洁为贵,强调严谨缜密,准确无误, 绝不能有遗漏和含混之处,更不能穿插附会;审理报告强调的是一个“实”字,既要真 实又要充实,使阅者看后了然于心,以充分发挥内部文书的监督作用。 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大板块组成。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分两行居正中写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其中法院的名称,一般应与院印 的文字一致,但是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名称。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 均应冠以我国国名。文书名称无需标明审判程序和起诉主体的性质。2、文书编号。 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一审刑事判 决书的编号即为“(年度)×刑初字第×号” 其中案件的顺序号,指按照受理案件的时间顺序编号。上一年未结的案件,下一年 制作司法文书时,仍用原编的立案顺序号,不应按新年度重新编号。在一个案件中,可 能制发数种裁定书、通知书的,均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仍用原号写,但可以编数个分 号,如“(1995)济历刑初字第1-1号”。委托中级法院执行的案件,中级法院在向高 级法院写执行情况报告时,应编原案件顺序号。 3、公诉机关的称谓。写明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的全称,如格式所示。根据我国检 察院组织法第1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是人民检察院, 而不是院内的某一个人,故须写“公诉机关”而不应称“公诉人”。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列明如下项目:姓名(括号注明与案情有关的别名、 化名和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何处。 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又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逃跑 等,或者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应写明其事由和时间。 凡被拘留、逮捕的,应写明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不能只写被逮捕的日期,以便 折抵刑期。 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主犯、从犯的顺序列项书写。 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在其中文译名后用括号写明其外文姓名、护照号码、国籍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基本情况之后,另行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 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上述各项之间可用逗号隔开,如果某项内容较多,可视行文需要,另行采用分号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3页 总12页 束力,是结论性文书,结构布局及语言运用上以简洁为贵,强调严谨缜密,准确无误, 绝不能有遗漏和含混之处,更不能穿插附会;审理报告强调的是一个“实”字,既要真 实又要充实,使阅者看后了然于心,以充分发挥内部文书的监督作用。 一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大板块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分两行居正中写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其中法院的名称,一般应与院印 的文字一致,但是基层法院应冠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名称。涉外案件时,各级法院 均应冠以我国国名。文书名称无需标明审判程序和起诉主体的性质。 2、文书编号。 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的顺序号组成。一审刑事判 决书的编号即为“(年度)×刑初字第×号”。 其中案件的顺序号,指按照受理案件的时间顺序编号。上一年未结的案件,下一年 制作司法文书时,仍用原编的立案顺序号,不应按新年度重新编号。在一个案件中,可 能制发数种裁定书、通知书的,均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仍用原号写,但可以编数个分 号,如“(1995)济历刑初字第 1—1 号”。委托中级法院执行的案件,中级法院在向高 级法院写执行情况报告时,应编原案件顺序号。 3、公诉机关的称谓。写明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的全称,如格式所示。根据我国检 察院组织法第 15 条和刑事诉讼法第 136 条的规定,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是人民检察院, 而不是院内的某一个人,故须写“公诉机关”而不应称“公诉人”。 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列明如下项目:姓名(括号注明与案情有关的别名、 化名和绰号),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何处。 被告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又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逃跑 等,或者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应写明其事由和时间。 凡被拘留、逮捕的,应写明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不能只写被逮捕的日期,以便 折抵刑期。 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主犯、从犯的顺序列项书写。 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在其中文译名后用括号写明其外文姓名、护照号码、国籍。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写明被告人基本情况之后,另行续写法定代理人的姓 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 上述各项之间可用逗号隔开,如果某项内容较多,可视行文需要,另行采用分号
到闻耋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4页总12页 句号等等。 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该项因担任辩护人的情况不同而写法有别。辩护人是律师 的,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例“辩护人×××,系Ⅹ×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 人是由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人民团体推荐的,或者是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应写明其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是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的,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 写明与被告人的关系;辩护人是人民法院指定的,写为“指定辩护人”。 同案被告二人以上各有辩护人的,分别列在各被告人下一行。 (二)正文 1、案件的由来、审理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是一段固定化的表述文字 这段文字是为了体现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案件由来即是公诉日期,是组 成合议庭审判还是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审理,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 公诉案件要写明起诉日期,即法院签收起诉书等材料的日期,这关系到审理期限的 计算 出庭参加诉讼的人员,不仅要写控方人员,而且还要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庭情况, 意味着更加郑重地承认了辩护人在法庭上应有的地位,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 到保障的反映 公诉案件中如果对象明显、受害严重的被害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密切,又是最了 解案情的证人,开庭时应当依法通知到庭,写入出庭人员之内。 对于前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规定作出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又起 诉的,原判决不予撤销,但应在案件审判经过段“××××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一句前,增写“被告人×××曾于Ⅹ×××年××月Ⅹ×日被人民检察 院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被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 2、事实。是判决书的基础部分,包括两大层次内容。 首先要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该段文字旨在加强刑事判决的透明度,突出争讼的焦点,有利于法院在认定事实和列举 证据及阐述判决理由的时候具有针对性,有利于在下文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表态。但是在 归纳双方意见时,应简炼概括,忌文字冗长,以免与后文有明显重复 其次,详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 该段文字由“经审理査明,……”一语领起,将经过法庭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4页 总12页 句号等等。 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该项因担任辩护人的情况不同而写法有别。辩护人是律师 的,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例“辩护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 人是由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人民团体推荐的,或者是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应写明其 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是被告人的亲友、监护人的,除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外,还应 写明与被告人的关系;辩护人是人民法院指定的,写为“指定辩护人”。 同案被告二人以上各有辩护人的,分别列在各被告人下一行。 (二)正文 1、案件的由来、审理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是一段固定化的表述文字。 这段文字是为了体现审判程序的合法性。主要包括:案件由来即是公诉日期,是组 成合议庭审判还是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审理,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 公诉案件要写明起诉日期,即法院签收起诉书等材料的日期,这关系到审理期限的 计算。 出庭参加诉讼的人员,不仅要写控方人员,而且还要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庭情况, 意味着更加郑重地承认了辩护人在法庭上应有的地位,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 到保障的反映。 公诉案件中如果对象明显、受害严重的被害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密切,又是最了 解案情的证人,开庭时应当依法通知到庭,写入出庭人员之内。 对于前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62 条第(三)项规定作出无罪判决,人民检察院又起 诉的,原判决不予撤销,但应在案件审判经过段“××××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 ××号起诉书”一句前,增写“被告人×××曾于××××年××月××日被人民检察 院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被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 2、事实。是判决书的基础部分,包括两大层次内容。 首先要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该段文字旨在加强刑事判决的透明度,突出争讼的焦点,有利于法院在认定事实和列举 证据及阐述判决理由的时候具有针对性,有利于在下文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表态。但是在 归纳双方意见时,应简炼概括,忌文字冗长,以免与后文有明显重复。 其次,详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 该段文字由“经审理查明,……”一语领起,将经过法庭查证属实的事实和证据
到闻所孕院《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教学教案第5页总12页 详细写明。它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叙述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对控辩双 方有异议的事实、情节、证据,应当作重点分析论定。具体应做到如下几点 (1)要素性。叙述案情时,要写清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 为过程、危害结果、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涉及的人和事等要素,并以是否具有犯罪构 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量刑轻重的各种情节,特别是主罪中那些与定罪量刑有密切关 系的重要情节更应详写。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案件事实未经法庭公开调查的,不能认 定 (2)真实性。写入文书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用作认定事实的证据必 须确凿可靠,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之间若有矛盾,应当综合分析,去伪存真 证据与被证事实之间有必然的、有机的联系: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互相印证,环环相 扣,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明体系;列举证据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流于形式。不仅要列 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格式化的 写法,以增强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可信性。 (3)层次性。叙述事实要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着重 写清主要情节;一人犯数罪时,主罪详写,没有因果关系的数罪,应按罪行主次的顺序 进行叙述,一般共同犯罪的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 集团的形成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 告人的罪行 (4)选择性。叙述犯罪事实要真实、全面,但也是有选择的,如涉及国家机密及 侦查技术手段的事实不能写入;有关阴私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检举人的姓名、被害妇女和 幼女的姓名等不要写入;要概括地点明反动言论的主要内容和性质,不要重述原话;证 据不力没有把握或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不宜写入 有关认定事实的证据,制作时必须做到如下方面 (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无需举止证的事实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 法庭公开举证、质证,才能认证: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不能认证。(2)特别要 注意通过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犯罪事实。防止并杜绝用“以上 事实,证据充分,被告人亦供认不讳,足以认定”的抽象、笼统的说法或者用简单的罗 列证据的方法来代替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法官认证和采信证据的过程应当在判决 书中充分体现出来。(3)证据要尽可能写得明确、具体。证据的写法,应当因案而异
《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 教学教案 第5页 总12页 详细写明。它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叙述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对控辩双 方有异议的事实、情节、证据,应当作重点分析论定。具体应做到如下几点: (1)要素性。叙述案情时,要写清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 为过程、危害结果、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涉及的人和事等要素,并以是否具有犯罪构 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量刑轻重的各种情节,特别是主罪中那些与定罪量刑有密切关 系的重要情节更应详写。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案件事实未经法庭公开调查的,不能认 定。 (2)真实性。写入文书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用作认定事实的证据必 须确凿可靠,主要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之间若有矛盾,应当综合分析,去伪存真; 证据与被证事实之间有必然的、有机的联系;证据与证据之间要能够互相印证,环环相 扣,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明体系;列举证据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流于形式。不仅要列 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 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格式化的 写法,以增强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可信性。 (3)层次性。叙述事实要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着重 写清主要情节;一人犯数罪时,主罪详写,没有因果关系的数罪,应按罪行主次的顺序 进行叙述,一般共同犯罪的案件,应以主犯为主线进行叙述;集团犯罪案件,可先综述 集团的形成和共同的犯罪行为,再按主犯、从犯或者罪重、罪轻的次序分别叙述各个被 告人的罪行。 (4)选择性。叙述犯罪事实要真实、全面,但也是有选择的,如涉及国家机密及 侦查技术手段的事实不能写入;有关阴私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检举人的姓名、被害妇女和 幼女的姓名等不要写入;要概括地点明反动言论的主要内容和性质,不要重述原话;证 据不力没有把握或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事实不宜写入。 有关认定事实的证据,制作时必须做到如下方面: (1)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除无需举止证的事实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经 法庭公开举证、质证,才能认证;未经法庭公开举证、质证的,不能认证。(2)特别要 注意通过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来证明判决所确认的犯罪事实。防止并杜绝用“以上 事实,证据充分,被告人亦供认不讳,足以认定”的抽象、笼统的说法或者用简单的罗 列证据的方法来代替对证据的具体分析、认证。法官认证和采信证据的过程应当在判决 书中充分体现出来。(3)证据要尽可能写得明确、具体。证据的写法,应当因案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