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 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 李利华瞿勇强李桢赵永和姚宏编著 昆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八日
1 《法医病理学》 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 李利华 瞿勇强 李 桢 赵永和 姚宏编著 昆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八日
《法医病理学》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本科法医学专业用) 教学目标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涉及法律问题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鉴定的学科。根据法医专 业人才培养的目的,法医病理学的教学是使学生掌握人身伤亡的基础理论和法医病理学鉴定 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学鉴定和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一)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1.掌握死亡的标志,过程和诊断;掌握死因分析,死亡机理和死亡方式的理论知识。 2.掌握早期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熟悉各种保存型和毁坏型尸体现象:了解尸体化学成 分变化的意义。掌握推断死亡时间的理论和方法 3.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发生发展规律、形态学特点及鉴别要点,致死原因及机理 现场的勘验及鉴定(包括钝器伤、锐器伤、枪弹伤、高坠伤及交通损伤等)。了解重大群体 性灾害(空难、海难等)的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4.熟悉身体各个部位机械性损伤发生发展的特殊和一般规律。掌握颅脑损伤及其它威胁生 命损伤的发生发展规律;评定致命伤和非致命伤的原则;掌握致伤物的推断,自伤、他伤、 意外伤的推断,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和损伤时间的推断,全身及局部生化反应的表现规律。 5.掌握机械性窒息的机理和各种窒息的损害过程,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特殊检验方法 鉴定及注意事项 6.掌握高、低温对人体损害及致死机理,现场及尸体特点,鉴别及识别的要点 7.掌握电击及其它物理因素对人体的损害和致死机理,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鉴定要点, 8.了解非法坠胎、杀婴及虐待儿童的各种手段、致死机理、损伤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9.掌握常见猝死疾病的病理形态学改变、发病机理及其诊断,熟悉猝死诱因的鉴定。 10.掌握处理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政策和原则及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熟悉各种发生纠纷 的情况及鉴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基本技能 1.掌握现场尸体外表检验及采取尸体血液或其他检材的技术
2 《法医病理学》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本科法医学专业用) 一、教学目标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涉及法律问题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鉴定的学科。根据法医专 业人才培养的目的,法医病理学的教学是使学生掌握人身伤亡的基础理论和法医病理学鉴定 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学鉴定和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一) 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1. 掌握死亡的标志,过程和诊断;掌握死因分析,死亡机理和死亡方式的理论知识。 2. 掌握早期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熟悉各种保存型和毁坏型尸体现象;了解尸体化学成 分变化的意义。掌握推断死亡时间的理论和方法。 3. 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发生发展规律、形态学特点及鉴别要点,致死原因及机理, 现场的勘验及鉴定(包括钝器伤、锐器伤、枪弹伤、高坠伤及交通损伤等)。了解重大群体 性灾害(空难、海难等)的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4. 熟悉身体各个部位机械性损伤发生发展的特殊和一般规律。掌握颅脑损伤及其它威胁生 命损伤的发生发展规律;评定致命伤和非致命伤的原则;掌握致伤物的推断,自伤、他伤、 意外伤的推断,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和损伤时间的推断,全身及局部生化反应的表现规律。 5. 掌握机械性窒息的机理和各种窒息的损害过程,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特殊检验方法、 鉴定及注意事项。 6. 掌握高、低温对人体损害及致死机理,现场及尸体特点,鉴别及识别的要点。 7. 掌握电击及其它物理因素对人体的损害和致死机理,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鉴定要点。 8. 了解非法坠胎、杀婴及虐待儿童的各种手段、致死机理、损伤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9. 掌握常见猝死疾病的病理形态学改变、发病机理及其诊断,熟悉猝死诱因的鉴定。 10.掌握处理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政策和原则及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熟悉各种发生纠纷 的情况及鉴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基本技能 1.掌握现场尸体外表检验及采取尸体血液或其他检材的技术
2.掌握系统的尸体解剖程序、操作技术、特殊尸体检査的方法及检材处理等技术。 3.掌握常规组织取材,了解标本制作,组织切片及组织学初步鉴定的技术。 4.掌握常用的检材处理及送检。 5.能够书写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和鉴定书。 (三)智能的培养 1.自学能力:教师上课要有指导性和启发性的讲授重点、难点,诱导学生开动脑筋进行 探索性学习,培养学生自己阅读和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提高学生综合判断能力。 2.组织学生课外科研小组,指定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3.组织学生现场检案,使学生亲自参加实际检案,取得实践经验,更好地掌握学科知识 及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自己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四)参考学时 总学时数108学时,理论讲授108学时,小课及实习课72学时。理论与实践课之比为1.5: 公安局法医毕业实习16周
3 2.掌握系统的尸体解剖程序、操作技术、特殊尸体检查的方法及检材处理等技术。 3.掌握常规组织取材,了解标本制作,组织切片及组织学初步鉴定的技术。 4.掌握常用的检材处理及送检。 5.能够书写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和鉴定书。 (三)智能的培养 1.自学能力:教师上课要有指导性和启发性的讲授重点、难点,诱导学生开动脑筋进行 探索性学习,培养学生自己阅读和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提高学生综合判断能力。 2.组织学生课外科研小组,指定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3.组织学生现场检案,使学生亲自参加实际检案,取得实践经验,更好地掌握学科知识 及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自己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四)参考学时 总学时数 108 学时,理论讲授 108 学时,小课及实习课 72 学时。理论与实践课之比为 1.5: 1。 公安局法医毕业实习 16 周
各章节学时安排 内容 理论课 实验课 死亡概述 尸体现象 4684 死亡时间推断 机械性损伤 14 颅脑损伤 其他部位损伤 336633 生活反应 损伤时间 致伤物推断 842422 损伤与疾病 机械性窒息 3363 高低温损伤 物理因素损伤 424 雷、电击伤 猝死 18 医疗纠纷 6 法医学尸体检案 4422 病理组织切片技术 合
4 各章节学时安排 内容 理论课 实验课 绪 论 4 死亡概述 6 3 尸体现象 8 3 死亡时间推断 4 3 机械性损伤 14 6 颅脑损伤 8 6 其他部位损伤 4 3 生活反应 2 3 损伤时间 4 3 致伤物推断 2 3 损伤与疾病 2 3 机械性窒息 10 6 高低温损伤 4 3 物理因素损伤 2 雷、电击伤 4 3 猝 死 18 12 杀 婴 4 3 医疗纠纷 4 6 法医学尸体检案 2 病理组织切片技术 2 3 合 计 108 72
二、教学大纲 前言 法医病理学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及实际检案实习三个部份。教学时数共108 学时,其中理论课和实验课比例为1.5:1。 第一章绪论 目的要求 了解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方法及与法律关系,法医病理学的教学目标,掌握法 医病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任务及其历史和发展趋势 二、内容 法医病理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①研究人体涉及法律问题的暴力性伤亡的原因发展及其 规律。暴力性伤亡(包括机械性损伤、物理性、化学性及某些生物因素所引起的各种可能涉 及法律的问题的人体损伤和死亡)。②非暴力性可能涉及法律的损伤和死亡。③涉及医疗诉 讼的伤亡。④农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危害公众的烈性传染病和死亡。公安、检察、法院部门 需要提供案件的医学证据 法医病理学的任务:确定伤亡原因、伤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死者个人识别。法医病 理学的历史发展趋向:古代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开展对法医病理学的贡献,组织病理学对 法医病理学的贡献,现代新技术在法医病理学中的应用及其发展前瞻,法医组织体制演变。 法医病理学检验记录、鉴定书及检案、标本管理:现场勘验记录:尸体检验记录法医病理鉴 定书、检案标本、管理。 第二章死亡概述 、目的要求 了解死亡方式、过程、死亡原因、死亡机理、死因分析。掌握脑死亡的概念、诊断标准 及意义。 二、内容
5 二、教学大纲 前 言 法医病理学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及实际检案实习三个部份。教学时数共 108 学时,其中理论课和实验课比例为 1.5:1。 第一章 绪 论 一、目的要求 了解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方法及与法律关系,法医病理学的教学目标,掌握法 医病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任务及其历史和发展趋势。 二、内 容 法医病理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①研究人体涉及法律问题的暴力性伤亡的原因发展及其 规律。暴力性伤亡 (包括机械性损伤、物理性、化学性及某些生物因素所引起的各种可能涉 及法律的问题的人体损伤和死亡)。②非暴力性可能涉及法律的损伤和死亡。③涉及医疗诉 讼的伤亡。④农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危害公众的烈性传染病和死亡。公安、检察、法院部门 需要提供案件的医学证据。 法医病理学的任务:确定伤亡原因、伤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死者个人识别。法医病 理学的历史发展趋向:古代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的开展对法医病理学的贡献,组织病理学对 法医病理学的贡献,现代新技术在法医病理学中的应用及其发展前瞻,法医组织体制演变。 法医病理学检验记录、鉴定书及检案、标本管理:现场勘验记录;尸体检验记录法医病理鉴 定书、检案标本、管理。 第二章 死亡概述 一、目的要求 了解死亡方式、过程、死亡原因、死亡机理、死因分析。掌握脑死亡的概念、诊断标准 及意义。 二、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