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平面交义口规划应提出平面布局初步方案,并应确定红线范 围。 5应根据交叉口初步方案,提出交叉口附近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和 建筑物出入口控制要求。 3.3.5交通工程规划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编制交叉口微观交通组织方案。交叉口微观交通组织方案应 根据红线控制范制、交叉口规划的现实条件、交通需求等因素拟定, 并应与道路系统整体宏观交通组织、周边用地规模、用地性质、景观 环境条件等相协湖。 2应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及其他相关规划成果提出的交叉 口初步方案,并应结合地形、地物及相关标准对初步方案进行完善和 细化。 3应确定立休交叉各组成部分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应主要包括 主线、匝道、变速车道、集散车道、辅助车道、辅路等:并应提出平 面交义口柒化布局方案以及相适宜的信号控制方案,应明确重要技术 参数的取值以及上下游交义口的信号协调关系。 4应确定交叉口规划范围内公交停靠站及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 设施布局方案、交通安全与交通管理设施布局方案。 5应确定交叉口用地规模,并应估算改建与治理交叉口的用地拆 迁量,进行规划方案评价。 -14
3.4交叉口规划范围 34.1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应包括构成该平面交叉口各条道路的相 交部分和进口道、出口道及其向外延仲10m~20m的路段所共同围 成的空间(图3.4.1)。 3.4.2新建、改建交通工程规划中的平面交叉口规划,必须对交叉口 规划范围内规划道路及相交道路的进口道、出口道各组成部分作整体 规划。 3.4.3立体交叉规划范围应包括相交道路中线投影平面交点至相交 道路各进出口变速车道渐变段及其向外延伸10m~20m的主线路段 间所共同围成的空间(图3.4.3) 3.4.4交叉口的规划范围可根据所需交通设施及其管线的要求适当 扩大。 15
自狂形导食标线 右转专用车道 非机动车专用车道 右转车停止线 人有过岛提美 行人安全 转交通岛 转角交速島姿部存级 车病玻车二水过街道道 一 中心黄色实 一机非分陶花 人安 角外廷传10-20米 非期动车道 用套分隔节 查罗口制用这 线框西成的区城 中分梦 向丹廷律10-20咪 图3.4.1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 -16
91-20 监出上 尚另起特10二10米 穷外延仲16-20* 餐 图3.4.3立体交又规划范围 3.5交叉口规划要素 3.5.1平面交叉口红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体规划阶段,除支路外,进口道规划车道数应按上游路段规 划车道数的2倍进行用地预留。 2分区规划阶段,应确定干路交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其宽度应将 进口道、出口道、行人过街安全岛、公交车站等设施所需要的空间作 一体化规划:出口道规划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路段进口道同时流入的最 多进口车道数相匹配。 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交叉口红线规划 内容,且宜同步开展交通工程规划,应根据交叉口布置的具体形式以 及交通工程规划规定的详细尺寸,并应确定交叉口红线。 17
4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检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所定交叉口 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驾车安全视距,并应对不符要求处作出校正方案,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义口平面规划时,应检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交叉 口转角部分的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 2)交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高架路、立交桥或人行天桥桥墩台 阶及隧道进出口等,可能遮挡驾车视线的构作物应做安全视 距分析。 5改建、治理规划,检验实际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不符要求时, 必须按实有限界所能提供的停车视距允许车速,在交叉口上游应布设 限速标志。 6规划红线在满足进、出口车道数等总宽的要求下,宜两侧对称 布置。 3.5.2平面交叉口转角部位平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交叉口转角部位红线应作切角处理,常规丁字、十字交叉 口的红线切角长度(图3.5.2-1)宜按主、次干路20m~25m,支路 15m~20m的方案进行控制。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