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义类。例如 奠”,上面是“酋”,复形后,像一个酒壶,下面是“丌”,像一个木几的侧面,整个的构 形是一个装酒的器皿放在一个木几上,所以“奠”的本义是“放置”。《礼记·内则》说:“奠之 而后取之。”意思是“放下它之后又拿走它。”正是用的这个本义 “奠”的本义是“放置”,那么,“祭奠”、“奠定”、“奠基”等便都是它的引申义。“奠”是 会意字,我们分析它的整个绘形,可以全面推测它的本义。形声字就不能这样全面具体了。比 如前面所说的“节”,繁体字作“节”,从“竹”、“即”声,是个形声字,我们只能先从文献语 言中考是一下它都所有哪些意义,然后根据它的形符是“竹”,确定它是与竹子这类植物有关的 东西,因而“竹”节是它的本义。“季节”、“骨节”、“节制”、“节约”、“节奏”等意义都是它的 引申义 早期汉字的字形和词义之间有着这样统一的关系,这对我们研究文言词义大有好处。有些词 的意义了解不清楚,借助汉字便可清楚。有些词的意义不知怎么来的,借助汉字便可以懂得它 的来由。例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杜少府之任蜀州》) “比”当“紧挨着”讲。这个意义在现代汉语里没有,但只要了解“比”的字形作,作, 像两个人紧挨着站在一起,《说文》说:“比,密也。”密就是挨得紧,字表完全反映词义,对这 个意义也就好懂好记了。现代汉语“比较”“比赛”的“比”,还是从这个意义引申出来的呢。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曹岁论战》) “孚”当“信服”讲,这个意义也不好理解。看“孚”的字形,从爪从子。像母禽将卵放在 爪下的样子,所以它是孵小鸡的“孵”的古字,母禽孵化幼禽,有一定的天数,而且孵出来的 定是自己的同类,都极有信用,所以引申为“信用”义。过去美国人在中国出卖原油,有个 美孚公司”“美孚”的意思就是美国人标榜他们在中国“讲信用 据亿丈之高,临不则之渊以为固。”(《过秦论》) “临”当从高处往下看讲。周早盂鼎字形作,像一个人用眼俯视下面,正反映这个意思。 但是,汉字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由原始的字形,经过篆、隶、楷和简化汉字等阶段, 很多已经不能直接看出造字的意图,特别是前面所说的象形的那部分字,想要了解它的原始字 形,需要往前作历史的追溯。例如: 媚-— 媚”字楷书从女眉声,篆书与楷书同,到周代金文才看出,它副的是一个女人,突出他妩 媚的眼睛 育 “育”字楷书从“”(音“特”)从“月”(即“肉”),《说文》所列篆文从,是倒过来的 “子”字,“毓”是它的重文,到金文才看出画的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头冲下的小孩,甲骨文一期 看得更清楚,是一个头朝的婴儿刚由母亲坠落之形,所以它的意义是“生育” 韋 “韦”字至金文才看出,画的是四只脚围着一个圆圈转,它是“围”的古字 但是,并非所有的楷书都需要作这种复形的工作,只要把独体的象形(包括指事)字加以复 形,弄清它的原始造字意图,从而求得它的最早词义和词音,其余合体的象形字(会意字)和 形声字,无非是这些独体字的合成,就无需再挨个去复形了。比如: (经)左边是丝,右边是至,画的是织布架子上装着一缕缕的线。“经”的较早意义是经线 糸”表明它是丝类事物,“坚”标示读音。由此: 径、茎、胫、颈……都从“堅”得声,“彳”表明与行走、道路有关的事,“”表明与草类 植物有关的事,“月(肉)”表明与人体有关的事,“页”表明与人的头项颜面有关的事。分别弄 清它们的形旁所标示的义类和声旁的读音,就可以
16 词的义类。例如: “奠”,上面是“酋”,复形后,像一个酒壶,下面是“丌”,像一个木几的侧面,整个的构 形是一个装酒的器皿放在一个木几上,所以“奠”的本义是“放置”。《礼记·内则》说:“奠之 而后取之。”意思是“放下它之后又拿走它。”正是用的这个本义。 “奠”的本义是“放置”,那么,“祭奠”、“奠定”、“奠基”等便都是它的引申义。“奠”是 会意字,我们分析它的整个绘形,可以全面推测它的本义。形声字就不能这样全面具体了。比 如前面所说的“节”,繁体字作“节”,从“竹”、“即”声,是个形声字,我们只能先从文献语 言中考是一下它都所有哪些意义,然后根据它的形符是“竹”,确定它是与竹子这类植物有关的 东西,因而“竹”节是它的本义。“季节”、“骨节”、“节制”、“节约”、“节奏”等意义都是它的 引申义。 早期汉字的字形和词义之间有着这样统一的关系,这对我们研究文言词义大有好处。有些词 的意义了解不清楚,借助汉字便可清楚。有些词的意义不知怎么来的,借助汉字便可以懂得它 的来由。例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杜少府之任蜀州》) “比”当“紧挨着”讲。这个意义在现代汉语里没有,但只要了解“比”的字形作 ,作 , 像两个人紧挨着站在一起,《说文》说:“比,密也。”密就是挨得紧,字表完全反映词义,对这 个意义也就好懂好记了。现代汉语“比较”、“比赛”的“比”,还是从这个意义引申出来的呢。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曹岁论战》) “孚”当“信服”讲,这个意义也不好理解。看“孚”的字形,从爪从子。像母禽将卵放在 爪下的样子,所以它是孵小鸡的“孵”的古字,母禽孵化幼禽,有一定的天数,而且孵出来的 一定是自己的同类,都极有信用,所以引申为“信用”义。过去美国人在中国出卖原油,有个 “美孚公司”“美孚”的意思就是美国人标榜他们在中国“讲信用”。 “据亿丈之高,临不则之渊以为固。”(《过秦论》) “临”当从高处往下看讲。周早盂鼎字形作 ,像一个人用眼俯视下面,正反映这个意思。 但是,汉字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由原始的字形,经过篆、隶、楷和简化汉字等阶段, 很多已经不能直接看出造字的意图,特别是前面所说的象形的那部分字,想要了解它的原始字 形,需要往前作历史的追溯。例如: 媚--- --- “媚”字楷书从女眉声,篆书与楷书同,到周代金文才看出,它副的是一个女人,突出他妩 媚的眼睛。 育---- “育”字楷书从“ ”(音“特”)从“月”(即“肉”),《说文》所列篆文从 ,是倒过来的 “子”字,“毓”是它的重文,到金文才看出画的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头冲下的小孩,甲骨文一期 看得更清楚,是一个头朝的婴儿刚由母亲坠落之形,所以它的意义是“生育” 韋—— —— —— “韦”字至金文才看出,画的是四只脚围着一个圆圈转,它是“围”的古字。 但是,并非所有的楷书都需要作这种复形的工作,只要把独体的象形(包括指事)字加以复 形,弄清它的原始造字意图,从而求得它的最早词义和词音,其余合体的象形字(会意字)和 形声字,无非是这些独体字的合成,就无需再挨个去复形了。比如: (经)左边是丝,右边是巠,画的是织布架子上装着一缕缕的线。“经”的较早意义是经线, “糸”表明它是丝类事物,“巠”标示读音。由此: 径、茎、胫、颈……都从“巠”得声,“彳”表明与行走、道路有关的事,“艹”表明与草类 植物有关的事,“月(肉)”表明与人体有关的事,“页”表明与人的头项颜面有关的事。分别弄 清它们的形旁所标示的义类和声旁的读音,就可以
三、同音借用与假借义 个词有多个意义,因为它们都是从同一本义引申来的,所以都与本义发生联系,而且彼此 之间也有直接或间接发生联系。但是,我们也时常发现有一些意义,在词典中与别的意义同时 列在一个词下,却与其他意义亳不相关。例如 逝将去女,适彼乐士。(《硕鼠》) 复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乎而跃。(《促织》) 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唐睢不辱使命》) 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汉书·张良传》) 以上四段话中,“女”当第二人称的“你”讲,意义与“女”的其他义毫无牵连;“裁”当“刚 刚”讲,本与义是“剪裁”的“裁”字无法系联;“错意”是“在意”,“错”当“安置”“放在” 讲,而“错”从“金”,《说文》说:“错,金涂也。”本义是在器皿的表面涂一层金粉,“安置”、 “放在”义显然不是由这个本义发展来的:而“直”当“故意”讲,与“直”的“不弯曲”、“端 正”等义也无牵连 这种情况,是文字的同音借用造成的。汉字的形与词义的统一关系,只有在本字上才能体现 所谓本字,指的是确为这个词所造的字,也就是确实根据这个词的词义造的字。但是,古代文 献中,常常有不写本字而用一个同音的字来代替的现象,这个同音称作借字。借字记录的是本 字承的的词义,也就是说,本字的词义,临时转移到借字身上,称作借义。借字和借义本来是 不相关的,形和义无法统一,要想达到形义统一,从而理解这个意义所出,必须找到本字。找 本字要同音字里去找。例如上面的四个字,本字分别是“汝”、“才”、“措”、“特”。这里需要说 明的是,“直”和“特”怎么会是同音字?古汉语的同音字,不能用现代普遍话的读音去衡量 要用古音,而且是上古音去衡量。因为假借字多半都产生在先秦文献里,后代的文言文写借字 很多是从先秦文献里模仿来的,而语音是变化的,古代同音的字今天未必同音,今天同音的字 古代可能声音距离很远,语音变化的轨迹也往往曲折绵长,如果妄加猜测而找错本字,便会得 出十分荒谬的结论。所以,我们在这里要介绍几则解决同音借用问题的实例,以便了解由借字 求本字的全过程。 猖獗 清人人赵翼所写《陔余丛考》说:“今人见恣横不可制者,辄曰‘猖獗’史传亦多用之。然 更有别义。汉昭烈谓诸葛武侯曰:‘孤……智术浅短,遂用猖獗。’刘喜明谓萧道成曰:‘不可远 去根本,自诒猖獗。’丘迟《与陈伯之书》:‘君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獗以至于此。 金将张柔为蒙古所败,质其二亲,柔叹曰:‘吾受国厚恩,不意猖獗如此。’凡此有倾覆之意 与常解不同。” 赵翼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概括出“猖獗”的词义是“倾覆”、“失败”。推究这个意义的来源, 知道“猖”中“踢”的错字。《说文》:“踢,跌也。”“獗”是“蹶”的错字,“蹶”有“倒”义。 猖獗”就是“踢蹶”,也就是“跌倒”、“栽跟斗”,这是对失败的一种生动形象的说法。 皋比 《读柑者言》:“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耳?”“皋 比”是虎皮,古代用来垫在将军的座位上,以示带兵的威严 皋比”这个词始见于《左传·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 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 败宋师于乖丘,齐师乃还。”杜预注:“皋比,虎皮。”《礼记·乐记》说:“倒载干戈,包之以虎 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橐,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这里的“建橐”字或作 “建皋”,是“皋”即虎皮的又一证明 “皋”、“橐”当虎皮讲,都是借字,本字应是“”,从“系”,“”(t(o)从声,从“虎
17 三、同音借用与假借义 一个词有多个意义,因为它们都是从同一本义引申来的,所以都与本义发生联系,而且彼此 之间也有直接或间接发生联系。但是,我们也时常发现有一些意义,在词典中与别的意义同时 列在一个词下,却与其他意义毫不相关。例如: 逝将去女,适彼乐士。(《硕鼠》) 复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乎而跃。(《促织》) 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唐睢不辱使命》) 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汉书·张良传》) 以上四段话中,“女”当第二人称的“你”讲,意义与“女”的其他义毫无牵连;“裁”当“刚 刚”讲,本与义是“剪裁”的“裁”字无法系联;“错意”是“在意”,“错”当“安置”、“放在” 讲,而“错”从“金”,《说文》说:“错,金涂也。”本义是在器皿的表面涂一层金粉,“安置”、 “放在”义显然不是由这个本义发展来的;而“直”当“故意”讲,与“直”的“不弯曲”、“端 正”等义也无牵连。 这种情况,是文字的同音借用造成的。汉字的形与词义的统一关系,只有在本字上才能体现。 所谓本字,指的是确为这个词所造的字,也就是确实根据这个词的词义造的字。但是,古代文 献中,常常有不写本字而用一个同音的字来代替的现象,这个同音称作借字。借字记录的是本 字承的的词义,也就是说,本字的词义,临时转移到借字身上,称作借义。借字和借义本来是 不相关的,形和义无法统一,要想达到形义统一,从而理解这个意义所出,必须找到本字。找 本字要同音字里去找。例如上面的四个字,本字分别是“汝”、“才”、“措”、“特”。这里需要说 明的是,“直”和“特”怎么会是同音字?古汉语的同音字,不能用现代普遍话的读音去衡量, 要用古音,而且是上古音去衡量。因为假借字多半都产生在先秦文献里,后代的文言文写借字, 很多是从先秦文献里模仿来的,而语音是变化的,古代同音的字今天未必同音,今天同音的字 古代可能声音距离很远,语音变化的轨迹也往往曲折绵长,如果妄加猜测而找错本字,便会得 出十分荒谬的结论。所以,我们在这里要介绍几则解决同音借用问题的实例,以便了解由借字 求本字的全过程。 猖獗 清人人赵翼所写《陔余丛考》说:“今人见恣横不可制者,辄曰‘猖獗’史传亦多用之。然 更有别义。汉昭烈谓诸葛武侯曰:‘孤……智术浅短,遂用猖獗。’刘喜明谓萧道成曰:‘不可远 去根本,自诒猖獗。’丘迟《与陈伯之书》:‘君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獗以至于此。’ 金将张柔为蒙古所败,质其二亲,柔叹曰:‘吾受国厚恩,不意猖獗如此。’凡此有倾覆之意, 与常解不同。” 赵翼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概括出“猖獗”的词义是“倾覆”、“失败”。推究这个意义的来源, 知道“猖”中“踢”的错字。《说文》:“踢,跌也。”“獗”是“蹶”的错字,“蹶”有“倒”义。 “猖獗”就是“踢蹶”,也就是“跌倒”、“栽跟斗”,这是对失败的一种生动形象的说法。 皋比 《读柑者言》:“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耳?”“皋 比”是虎皮,古代用来垫在将军的座位上,以示带兵的威严。 “皋比”这个词始见于《左传·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 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 败宋师于乖丘,齐师乃还。”杜预注:“皋比,虎皮。”《礼记·乐记》说:“倒载干戈,包之以虎 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橐,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这里的“建橐”字或作 “建皋”,是“皋”即虎皮的又一证明。 “皋”、“橐”当虎皮讲,都是借字,本字应是“ ”,从“系”,“ ”(t(o)从声,从“虎
取将虎皮连续起来的意思。“比”有“比并”、“连结”义,所以称“皋比”实为“比”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可以看出,因为文字的同音借用现象,使得一些词与它的本字脱节,形义 之间失去了联系,本义无法推寻,意义也就变得不可理解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步骤是 (一)借助上下文的语言环境和前人作出的训诂材料探求这个词的使用义。例如,根据《左 传》的杜预注和《礼记·乐记》的上下文,可以知道“皋比”是虎皮,根据赵翼在《除余丛考》 中举出的例句,可以判定“猖獗”有“失败”、“倾覆”之义 (二)追究这个意义与字形所显示的本义以及由这个本义引申出的诸多意义之间的关系 如果它们之间有关系,证明这个使用义也属此引申义列。探求词义的工作就到此结束了:如果 它们之间毫无牵涉,例如,“猖獗”字从“犬”,意义与“狂”有关,与“倾覆”、“失败”义没 有牵涉。“皋”从“白”,与“虎皮”义难得发生关系。因此判定字有假借 (三)由借字求本字。借字与本字的联系在声音,所以,本字应在借字的同音字或近音字 中去找。判断音同、音近,要借助音韵学的研究成果,一般说来,上古同韵部或韵部相近、声 母相同或相近的字,可以互为借字的条件。同声符的形声字、互为直音或互为声训的字,也可 判断音同和音近。例如,“獗”与“蹶”都从“厥”得声,“皋”与“”都从“”得声,足 以说明它们的同音关系。 (四)将借字置换成本字,检验形义关系是否统一。如,“”从“系”从“虎”,有联缀 虎皮之义显而易见,“皋比”即“比”,意义来源清楚了 (五)必要时,还需从文献中多找一些有关同音借用字的佐证。例如,《礼记》“建橐” 本作“建皋”,可以从旁证明“皋”借为“虎皮”义并非孤例。 综上所述,发现同音借用字并由借字推寻本字,需要有较丰富的经验,要熟悉古代文献语言 掌必要的文字、声韵、训诂常识,还要懂得考据的方法,而对初学者来说,只要了解其中的原 理,并接受前人的经过验证证明是正确的结论就可以了 必须说明的是,有些同音借用字,虽非本字,但已通行,很少有人觉察,但从形义统一的原 则看,仍应认为是错字。例如 容貌”的“容”,字从“宀”,从“谷”。《说文》说:“容,盛也。”徐铉说:“屋与谷皆所 以盛受也。”这个字的本义是“容纳”,与“容貌”义无关。“容貌”的“容”本字应是“颂”,“颂 字从“页”,义与头部有关,恰为“容貌”的本字。《说文》:“颂,貌也。”它的异体字写作“ 从“容”得声,证明它在古代与“容”同音。但是在文献都写“容貌”、“容颜”,而不写“颂” 字,借字通行而本字反而不通行。《史记·邹阳列传》:“世以鲍焦为无从颂而死者,皆非也。”“从 颂”就是“从容”,“容”、“颂”互借的旁证, “方”,本义是并头的船,所谓“方舟”。“四方”、“方正”的“方”《说文》写作“”,画 的是一个四方形的器皿,因与“口”(古“回”字)区别而一边开口,凡方形的器皿,如“俠” “匮”、“匣”、“匡”(饮器)、“柩”等都是方形,字都从“匚”。但在文献上习用“方”而不写 匚”。借字通行本字不通行 料”字从“米”从“斗”,《说文》说:“料,量也。”是“材料”的“料”的本字,与“料 理”义无关。“料理”的“料”本字应是“撩”,《说文》:“撩,理也。”“料”字“读若遼”,证 明“料”、“撩”同音,但通常写“料理”,本字“撩”不通行。 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这说明,汉字在发展过程中,表意的特点渐渐减弱,增长了表音的趋 势。用字时,我们提供写通行的字形,不主张无谓地复古,去使用早己被淘汰了的古字或从未 习用的本字。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种借字通行的现象,造成了汉语书面语中的同形词或同 形词素,如上例 容貌”的“容”和“容纳”的“容” “四方”的“方”和“方舟”的“方”; “料理”的“料”和“材料”的“料
18 取将虎皮连续起来的意思。“比”有“比并”、“连结”义,所以称“皋比”实为“ 比”。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可以看出,因为文字的同音借用现象,使得一些词与它的本字脱节,形义 之间失去了联系,本义无法推寻,意义也就变得不可理解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步骤是: (一) 借助上下文的语言环境和前人作出的训诂材料探求这个词的使用义。例如,根据《左 传》的杜预注和《礼记·乐记》的上下文,可以知道“皋比”是虎皮,根据赵翼在《除余丛考》 中举出的例句,可以判定“猖獗”有“失败”、“倾覆”之义。 (二) 追究这个意义与字形所显示的本义以及由这个本义引申出的诸多意义之间的关系。 如果它们之间有关系,证明这个使用义也属此引申义列。探求词义的工作就到此结束了;如果 它们之间毫无牵涉,例如,“猖獗”字从“犬”,意义与“狂”有关,与“倾覆”、“失败”义没 有牵涉。“皋”从“白”,与“虎皮”义难得发生关系。因此判定字有假借。 (三) 由借字求本字。借字与本字的联系在声音,所以,本字应在借字的同音字或近音字 中去找。判断音同、音近,要借助音韵学的研究成果,一般说来,上古同韵部或韵部相近、声 母相同或相近的字,可以互为借字的条件。同声符的形声字、互为直音或互为声训的字,也可 判断音同和音近。例如,“獗”与“蹶”都从“厥”得声,“皋”与“ ”都从“ ”得声,足 以说明它们的同音关系。 (四) 将借字置换成本字,检验形义关系是否统一。如,“ ”从“系”从“虎”,有联缀 虎皮之义显而易见,“皋比”即“ 比”,意义来源清楚了。 (五) 必要时,还需从文献中多找一些有关同音借用字的佐证。例如,《礼记》“建橐”一 本作“建皋”,可以从旁证明“皋”借为“虎皮”义并非孤例。 综上所述,发现同音借用字并由借字推寻本字,需要有较丰富的经验,要熟悉古代文献语言, 掌必要的文字、声韵、训诂常识,还要懂得考据的方法,而对初学者来说,只要了解其中的原 理,并接受前人的经过验证证明是正确的结论就可以了。 必须说明的是,有些同音借用字,虽非本字,但已通行,很少有人觉察,但从形义统一的原 则看,仍应认为是错字。例如: “容貌”的“容”,字从“宀”,从“谷”。《说文》说:“容,盛也。”徐铉说:“屋与谷皆所 以盛受也。”这个字的本义是“容纳”,与“容貌”义无关。“容貌”的“容”本字应是“颂”,“颂” 字从“页”,义与头部有关,恰为“容貌”的本字。《说文》:“颂,貌也。”它的异体字写作“ ”, 从“容”得声,证明它在古代与“容”同音。但是在文献都写“容貌”、“容颜”,而不写“颂” 字,借字通行而本字反而不通行。《史记·邹阳列传》:“世以鲍焦为无从颂而死者,皆非也。”“从 颂”就是“从容”,“容”、“颂”互借的旁证。 “方”,本义是并头的船,所谓“方舟”。“四方”、“方正”的“方”《说文》写作 “ ”,画 的是一个四方形的器皿,因与“口”(古“回”字)区别而一边开口,凡方形的器皿,如“匧”、 “匮”、“匣”、“匡”(饮器)、“柩”等都是方形,字都从“匚”。但在文献上习用“方”而不写 “匚”。借字通行本字不通行。 “料”字从“米”从“斗”,《说文》说:“料,量也。”是“材料”的“料”的本字,与“料 理”义无关。“料理”的“料”本字应是“撩”,《说文》:“撩,理也。”“料”字“读若遼”,证 明“料”、“撩”同音,但通常写“料理”,本字“撩”不通行。 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这说明,汉字在发展过程中,表意的特点渐渐减弱,增长了表音的趋 势。用字时,我们提供写通行的字形,不主张无谓地复古,去使用早已被淘汰了的古字或从未 习用的本字。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种借字通行的现象,造成了汉语书面语中的同形词或同 形词素,如上例: “容貌”的“容”和“容纳”的“容”; “四方”的“方”和“方舟”的“方”; “料理”的“料”和“材料”的“料”;
“清楚”的“楚”和“荆楚”的“楚”。 它们各各书写形式相同、读音相同,但意义之间无法找出联系,实际上记录的是两个词,在 现代汉语双音词里也是两个不同的词素。所以,在分析词义时,仍需要找到有关的本字,以便 将它们区别开来,分别归主不同的引申义列。在阅读中,正确区别同形词也是很重要的。例如: 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屈原列传》) 其人视端容寂。(《核舟记》) 应当明确,“不容自疏”的“容”当“许可”讲,是“容纳”的引申:而“视端容寂”的“容 当“仪容”讲,是“容貌”义的引申,本字为“颂”。两个“容”的意义来自不同的本义,记录 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同形词。 君能除之,固当窥左足以效微劳,又肯讳之而不言或?(《中山狼传》) 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两个“窥”字,第二个“窥”当“看”讲,带有“悄悄看”的意味,所以从“穴”,《说文》 训释作“小视也”,这里用的是它的“窥”不是一个词而用同一人字来书写,是同形词。 第三节古代汉语词的的同义关系 、同义词的定义 在文言文里,每个词都有数量不同的同义词,组成复杂的同义关系群。以最简单的“一”字 为例,它的同义关系也是多方面的: 在数量这个意义上,它与“独”、“特”、“单”、“孤”等词同义; 在次第这个意义上第,它与“初”“姑”“太”、“元”、“端”、“起”等词同义; 在“专一”这个意义上,它与“专”同义; 在“总括”这个意义上,它与“总”、“统”、“凡”“概”等词同义 在“整体”这个意义上,它与“满”、“全”、“皆”等词同义 古汉语词汇以单音词为主,单音词比之双音词义项更多、指向更广,所以,文言中的同义关 系比现代汉语还要复杂,每个词的同义词,都要经相应的现代汉语词略多一些。文言词的同义 关系,不仅直接涉及修辞、造词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对文意的理解,对注释材料的理解和将文 言文翻译成白话文的准确程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意义相同,而语音不相关的词,互为同义词。这个定义包含三个要点 (一)词的同义是有条件的,没有绝对的、全面的同义词,只有在某个意义上、某种语言 环境下的同义词。例如前面举的“一”字,只有在“独一无二”这个意义上才与“独”、“孤” 同义,在“第一”这个意义上,就不与“独”、“孤”同义了。又如“言”和“语”,表面看来好 像完全同义,但在文言里,只有作名词时,而且要对文的时候,意义才一致,其他地方多半不 能同用。除了义项和语言环境的条件外,同义词还有历史的条件,例如,“言”和“语”在作动 词时,先秦文献中不能同用,汉以后逐渐能同用了。“人”与“民”,在奴隶制时代是两个完全 不同的概念,到了封建社会中期,逐渐具备了同义的条件。又如,在先秦两汉典籍里,“除”有 更替”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更”、“改”、“替”、“换”等词义,到了唐宋以后,只 有“除官”的“除”还保留了这个意义了。“更替”是引进新的,去掉旧的,“除”的词义在发 展中,逐渐磨掉了“引进新的”这方面的意义,“除”跟“去”、“免”、“弃”等词构成了同义词, 而与“更”、“改”、“替”、“换”却不同义了。所以,在同义词的条件中,还应加上一个历史时 期的条件,除非贯穿时间很长,历史时期可以不计的同义词,可以对这个条件忽略不计,对于 相当一批同义词来说,不加时代限制也是难以成立的 (二)同义词的语音是不相关的。语音相关、具备音近义通条件的,是同源词,不包括在
19 “清楚”的“楚”和“荆楚”的“楚”。 它们各各书写形式相同、读音相同,但意义之间无法找出联系,实际上记录的是两个词,在 现代汉语双音词里也是两个不同的词素。所以,在分析词义时,仍需要找到有关的本字,以便 将它们区别开来,分别归主不同的引申义列。在阅读中,正确区别同形词也是很重要的。例如: 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屈原列传》) 其人视端容寂。(《核舟记》) 应当明确,“不容自疏”的“容”当“许可”讲,是“容纳”的引申;而“视端容寂”的“容” 当“仪容”讲,是“容貌”义的引申,本字为“颂”。两个“容”的意义来自不同的本义,记录 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同形词。 君能除之,固当窥左足以效微劳,又肯讳之而不言或?(《中山狼传》) 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两个“窥”字,第二个“窥”当“看”讲,带有“悄悄看”的意味,所以从“穴”,《说文》 训释作“小视也”,这里用的是它的“窥”不是一个词而用同一人字来书写,是同形词。 第三节 古代汉语词的的同义关系 一、 同义词的定义 在文言文里,每个词都有数量不同的同义词,组成复杂的同义关系群。以最简单的“一”字 为例,它的同义关系也是多方面的: 在数量这个意义上,它与“独”、“特”、“单”、“孤”等词同义; 在次第这个意义上第,它与“初”、“姑”、“太”、“元”、“端”、“起”等词同义; 在“专一”这个意义上,它与“专”同义; 在“总括”这个意义上,它与“总”、“统”、“凡”、“概”等词同义; 在“整体”这个意义上,它与“满”、“全”、“皆”等词同义。 …… 古汉语词汇以单音词为主,单音词比之双音词义项更多、指向更广,所以,文言中的同义关 系比现代汉语还要复杂,每个词的同义词,都要经相应的现代汉语词略多一些。文言词的同义 关系,不仅直接涉及修辞、造词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对文意的理解 ,对注释材料的理解和将文 言文翻译成白话文的准确程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意义相同,而语音不相关的词,互为同义词。这个定义包含三个要点: (一) 词的同义是有条件的,没有绝对的、全面的同义词,只有在某个意义上、某种语言 环境下的同义词。例如前面举的“一”字,只有在“独一无二”这个意义上才与“独”、“孤” 同义,在“第一”这个意义上,就不与“独”、“孤”同义了。又如“言”和“语”,表面看来好 像完全同义,但在文言里,只有作名词时,而且要对文的时候,意义才一致,其他地方多半不 能同用。除了义项和语言环境的条件外,同义词还有历史的条件,例如,“言”和“语”在作动 词时,先秦文献中不能同用,汉以后逐渐能同用了。“人”与“民”,在奴隶制时代是两个完全 不同的概念,到了封建社会中期,逐渐具备了同义的条件。又如,在先秦两汉典籍里,“除”有 “更替”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更”、“改”、“替”、“换”等词义,到了唐宋以后,只 有“除官”的“除”还保留了这个意义了。“更替”是引进新的,去掉旧的,“除”的词义在发 展中,逐渐磨掉了“引进新的”这方面的意义,“除”跟“去”、“免”、“弃”等词构成了同义词, 而与“更”、“改”、“替”、“换”却不同义了。所以,在同义词的条件中,还应加上一个历史时 期的条件,除非贯穿时间很长,历史时期可以不计的同义词,可以对这个条件忽略不计,对于 相当一批同义词来说,不加时代限制也是难以成立的。 (二) 同义词的语音是不相关的。语音相关、具备音近义通条件的,是同源词,不包括在
严格的同义词范围内。例如,“言”和“语”是同义词。“言”和“唁”也同义,都有“问”的 意义,但是都同源词,不是同义词。同源词之间有历史的渊源关系,它们都是由一个根词直接 或间接派生出来的,而同义词是意义的偶然的相同,两者属于本质不同的现象。 (三)同义词是相互的,在“单独”这个意义上,“单”、“独”、“孤”、“唯”、“一”等词互 为同义词。因此,在系联同义关系群时,可以任意选择一个中心。前面提出的一且同义关系群 是以“一”为中心。如果改换以“单”为中心,又可以组合成另一组同义关系群: “单”在“单一”的意义上,与“一”、“独”、“唯”“孤”同义 在“单纯”的意义上,与“纯”同义; 在“单数”的意义上,与“奇”(“奇偶”的“奇”,音j()同义 在“简单”、“单调”的意义上,与“简”、“薄”同义 在“仅只”的意义上,与“仅”、“只”、“独”、“特”(可写作“直”)同义。 选择哪个词作中心,要看研究哪个词的意义而定。两个词如果是同义词,它们的同义关系群 定有重合的部分。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同义词,就可以不犯简单化的毛病,探讨问题就可以深入一些了。 二、同义词的确证 在语言里哪些是同义词,不能只凭主观臆断,还要用语言材料来证明。能够证明两词同义的 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互用 互用就是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出现,而语句的意义不变。例如: 《诗经·郑风·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以 上一章)“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之粲兮。”(以上二章)“缁衣之蓆 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粲兮。”(以上三章) 在这首诗中,“为”、“造”、“作”三词放在完全相同的语言环境里,造成意义完全相同的三 个句子,证明它们是同主的,所以《尔雅·释言》把它们归纳为同义词说:“作、造,为也 (二)对用 在文言文或古代诗词中,对句是常见的,为了对得工又不出现重复的字,在相应的位置上, 时常出现一对同义词。例如: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杜甫《登岳阳楼》)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州。(李白《登金陵观凰台》) “一”与“孤”、“半”与“中”、“顾”与“知”放在对句的相应位置上,使对句工整,语言 变换。“一”与“孤”在“独一”的意义上同义;“半”与“中”在“均分”的意义上同义:“顾 与“知”在“思虑”、“明晓”的意义上同主,可以由此得到佐证 除了诗词以外,散文里也常有对用同义词的情况。例如: 千变万化,不可穷极。(《列子·周穆王》) 刺吏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似似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韩愈《祭鳄 鱼文》) 是时依草附木之辈,闻予言大怒。(江藩《汉学师承记》) 变”与“化”、“低”与“下”、“依”与“附”,也是在对文中出现的同义词。很多现代还 保存并使用的四个字成语,也是用这种同义对文的方式造成的。如“口诛笔伐”、“节衣缩食”、 街谈巷议”、“呼朋引类”、“堆金积玉”等,都可以看出词的同义。 (三)连用 为了调整音节,文言文中常有将同义词连用的情况,它们连用后,意义与单用时仍然相近
20 严格的同义词范围内。例如,“言”和“语”是同义词。“言”和“唁”也同义,都有“问”的 意义,但是都同源词,不是同义词。同源词之间有历史的渊源关系,它们都是由一个根词直接 或间接派生出来的,而同义词是意义的偶然的相同,两者属于本质不同的现象。 (三) 同义词是相互的,在“单独”这个意义上,“单”、“独”、“孤”、“唯”、“一”等词互 为同义词。因此,在系联同义关系群时,可以任意选择一个中心。前面提出的一且同义关系群, 是以“一”为中心。如果改换以“单”为中心,又可以组合成另一组同义关系群: “单”在“单一”的意义上,与“一”、“独”、“唯”、“孤”同义; 在“单纯”的意义上,与“纯”同义; 在“单数”的意义上,与“奇”(“奇偶”的“奇”,音 j()同义; 在“简单”、“单调”的意义上,与“简”、“薄”同义; 在“仅只”的意义上,与“仅”、“只”、“独”、“特”(可写作“直”)同义。 …… 选择哪个词作中心,要看研究哪个词的意义而定。两个词如果是同义词,它们的同义关系群 一定有重合的部分。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同义词,就可以不犯简单化的毛病,探讨问题就可以深入一些了。 二、 同义词的确证 在语言里哪些是同义词,不能只凭主观臆断,还要用语言材料来证明。能够证明两词同义的 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 互用 互用就是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出现,而语句的意义不变。例如: 《诗经·郑风·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以 上一章)“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之粲兮。”(以上二章)“缁衣之蓆 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粲兮。”(以上三章) 在这首诗中,“为”、“造”、“作”三词放在完全相同的语言环境里,造成意义完全相同的三 个句子,证明它们是同主的,所以《尔雅·释言》把它们归纳为同义词说:“作、造,为也”。 (二) 对用 在文言文或古代诗词中,对句是常见的,为了对得工又不出现重复的字,在相应的位置上, 时常出现一对同义词。例如: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杜甫《登岳阳楼》)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州。(李白《登金陵观凰台》) “一”与“孤”、“半”与“中”、“顾”与“知”放在对句的相应位置上,使对句工整,语言 变换。“一”与“孤”在“独一”的意义上同义;“半”与“中”在“均分”的意义上同义;“顾” 与“知”在“思虑”、“明晓”的意义上同主,可以由此得到佐证。 除了诗词以外,散文里也常有对用同义词的情况。例如: 千变万化,不可穷极。(《列子·周穆王》) 刺吏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似似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韩愈《祭鳄 鱼文》) 是时依草附木之辈,闻予言大怒。(江藩《汉学师承记》) “变”与“化”、“低”与“下”、“依”与“附”,也是在对文中出现的同义词。很多现代还 保存并使用的四个字成语,也是用这种同义对文的方式造成的。如“口诛笔伐”、“节衣缩食”、 “街谈巷议”、“呼朋引类”、“堆金积玉”等,都可以看出词的同义。 (三) 连用 为了调整音节,文言文中常有将同义词连用的情况,它们连用后,意义与单用时仍然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