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决算及审计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工程结算总额未超过估算财政投资金额10%的,予以支 付余款;超过10%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后,方可支付余款 第十八条建设、勘察(勘査)、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法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工 程质量保修义务,并对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将不具备应急抢险救灾属性的工程确定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或无正当理 由未按要求完成工程且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因事故责任引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所需工程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 责任人承担。财政性资金垫付的,应当依法向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追偿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追偿工作机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追偿结果 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申报、审批、实施、 结(决)算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 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工作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原《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 法》(珠府〔209)120号文)、《珠海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珠 发改资〔2012)4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 管理工作的意见》(珠发改资(2014)46号)同时废止
- 6 - 务决算及审计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经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工程结算总额未超过估算财政投资金额 10%的,予以支 付余款;超过 10%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后,方可支付余款。 第十八条 建设、勘察(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法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工程建设日常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工 程质量保修义务,并对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将不具备应急抢险救灾属性的工程确定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或无正当理 由未按要求完成工程且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因事故责任引发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所需工程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 责任人承担。财政性资金垫付的,应当依法向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追偿。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追偿工作机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追偿结果。 第二十一条 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申报、审批、实施、 结(决)算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法 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工作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原《珠海市抢险和应急工程管理办 法》(珠府〔2009〕120 号文)、《珠海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珠 发改资〔2012〕40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抢险应急项目参建队伍储备库 管理工作的意见》(珠发改资〔2014〕46 号)同时废止
ZFGS-201903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英才卡”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府(2019)36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英才卡”实施办法(试行)》业经九届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珠海市“英才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 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文)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海“英才卡”是为来珠创新创业人才发放的人才服务卡,分为A卡和B 卡 “英才卡”具有人才身份证明、公共服务凭证等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在珠海市行政 区域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服务和待遇。 第三条申领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珠海创新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 税的各类人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A卡 1.入选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A类)(一)(二)项标准,并持有《外国人 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
- 7 - ZFGS-2019-03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英才卡”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府〔2019〕36 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英才卡”实施办法(试行)》业经九届市政府第 4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6 月 10 日 珠海市“英才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 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 号文)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珠海“英才卡”是为来珠创新创业人才发放的人才服务卡,分为 A 卡和 B 卡。 “英才卡”具有人才身份证明、公共服务凭证等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在珠海市行政 区域内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服务和待遇。 第三条 申领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珠海创新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 税的各类人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 A 卡: 1.入选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A 类)(一)(二)项标准,并持有《外国人 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B卡 1.《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四类目录范围内的人才;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A类)(三)(四)(五)(六)项标准,并 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 3.入选我市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已备案 的人才。 第四条“英才卡”应当载明持卡人姓名、照片、卡片类别、国籍(地区)、身份 证(护照)号码、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内容。 第五条“英才卡”主要待遇 (一)落 1.非本市户籍的持卡人可凭卡和相关资料直接在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其中,国 (境)外人员、华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并享受绿色通道便利服务。对无 法按照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先后次序落户的,可申请在人才公共户落户。(A、B 卡)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2.被认定为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持卡人,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签发有效期5年 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 久居留,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A、B卡) 3.被认定为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持卡人未持签证来华的,可按规定向抵达口岸 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内的工作类居留 许可。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入境后可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 效期5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A、B卡) (三)商事登记注册 4.可持“英才卡”在企业名称核准和登记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向商事登记机关申 请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1个工作日办结。(A、B卡) (四)办税服务 5.持卡人新创办的企业,接受预约服务、网上办事服务,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个性化 需求,提供针对性纳税辅导。(A、B卡) (五)金融服务
- 8 -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 B 卡: 1.《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四类目录范围内的人才;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A 类)(三)(四)(五)(六)项标准,并 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高端人才; 3.入选我市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已备案) 的人才。 第四条 “英才卡”应当载明持卡人姓名、照片、卡片类别、国籍(地区)、身份 证(护照)号码、证件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内容。 第五条 “英才卡”主要待遇 (一)落户 1.非本市户籍的持卡人可凭卡和相关资料直接在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其中,国 (境)外人员、华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并享受绿色通道便利服务。对无 法按照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先后次序落户的,可申请在人才公共户落户。(A、B 卡)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2.被认定为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持卡人,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签发有效期 5 年 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 3 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 久居留,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A、B 卡) 3.被认定为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的持卡人未持签证来华的,可按规定向抵达口岸 签证机关申请 R 字(人才)签证,入境后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有效期 5 年内的工作类居留 许可。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入境后可申请变更为 R 字(人才)签证,或者按规定办理有 效期 5 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A、B 卡) (三)商事登记注册 4.可持“英才卡”在企业名称核准和登记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向商事登记机关申 请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 1 个工作日办结。(A、B 卡) (四)办税服务 5.持卡人新创办的企业,接受预约服务、网上办事服务,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个性化 需求,提供针对性纳税辅导。(A、B 卡) (五)金融服务
6.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优先对接持卡人创新创业项目。对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优 先给予投资支持。(A卡) 7.持卡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各服务网点享受VIP贵宾服务。(A、B卡) (六)法律援助服务 8.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持卡人可 享受顾问团的免费法律咨询。(A、B卡) 9.为持卡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快速的公证法律服务。(A、 B卡) (七)知识产权服务 10.持卡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时享受优先审查服务。(A、B卡) (八)子女入学 11.持卡人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其申请入读的公办幼儿 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 原则上安排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从外市 普通高中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原则上转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其中,国(境)外人员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A卡) 12.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享受我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同等 待遇,具体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细则执行;申请入读普通高中的,以等 级相同、类型一致、年级衔接为原则,经转入学校同意后,按户籍学生转学相关规定办 理。其中,国(境)外人员,首席技师,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 才,入选我市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已备案) 的人才,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办理。(B卡) 13.持卡人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高考的, 执行广东省高考相关政策。(A、B卡) (九)住房保障 14.持卡人可按规定在本市选择实物配置、货币补贴、共有产权房任一种住房保障方 式。其中,非珠海户籍的持卡人可在本市购买住房,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A、B 卡) 15.持卡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可突破国籍、年龄的限制。其中,入选我市高层次人
- 9 - 6.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优先对接持卡人创新创业项目。对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优 先给予投资支持。(A 卡) 7.持卡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各服务网点享受 VIP 贵宾服务。(A、B 卡) (六)法律援助服务 8.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持卡人可 享受顾问团的免费法律咨询。(A、B 卡) 9.为持卡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快速的公证法律服务。(A、 B 卡) (七)知识产权服务 10.持卡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时享受优先审查服务。(A、B 卡) (八)子女入学 11.持卡人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选择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其申请入读的公办幼儿 园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 原则上安排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从外市 普通高中转入我市普通高中的,原则上转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其中,国(境)外人员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A 卡) 12.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享受我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同等 待遇,具体按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细则执行;申请入读普通高中的,以等 级相同、类型一致、年级衔接为原则,经转入学校同意后,按户籍学生转学相关规定办 理。其中,国(境)外人员,首席技师,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 才,入选我市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已备案) 的人才,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办理。(B 卡) 13.持卡人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高考的, 执行广东省高考相关政策。(A、B 卡) (九)住房保障 14.持卡人可按规定在本市选择实物配置、货币补贴、共有产权房任一种住房保障方 式。其中,非珠海户籍的持卡人可在本市购买住房,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A、B 卡) 15.持卡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可突破国籍、年龄的限制。其中,入选我市高层次人
才的在人才奖励等待遇发放期内,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可 放宽至我市最高上限的5倍。(A卡) (十)医疗服务 16.持卡人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入选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基本医疗保 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可按规定享受特定医疗补助。(A卡) 具体标准如下: (1)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自费药品费用,享受基 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90% (2)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补助。社保年度内发生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疗费用,病种支 付限额200%(含)以内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90% (3)自费项目补助。抗肿瘤治疗性自费药物(化疗药物、靶向治疗药物、抗血管生 成药物)、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X线计算机体层综合显像(PET/CT)费用补助90% (4)市外就医补助。市外就医时,未办理市外就医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支付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助90%。 17.持卡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挂号、 诊疗、取药、收费优先)。(A卡) 18.持卡人可申请特需医疗健康服务,优先安排专家会诊、提供优质医疗护理、住院 可优先入住高级病房。持卡人自入选之日起五年内,可每年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 务对象可自行选择市内一家三级医院进行体检。(A卡) (十一)购车及机动车证照换领服务 19.非珠海户籍持卡人,可凭卡在珠海购置1辆机动车并办理上牌手续,无需提供居 住证等证明材料。(A卡) 2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籍人士持卡人,申领境内机动车驾驶证时,享受优先服 务,当天受理、当天考试,考试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邮寄国内机动车驾驶证。(A、 B卡) (十二)机场(高铁、客运码头)ⅥP服务 21.持卡人可在本市享受珠海机场、九洲港客运码头贵宾厅(室)服务。(A卡) (十三)公共文化服务 22.持卡人凭卡在珠海大剧院购买门票可享受VP折扣,在珠海航展指定门票代理处 10
- 10 - 才的在人才奖励等待遇发放期内,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可 放宽至我市最高上限的 5 倍。(A 卡) (十)医疗服务 16.持卡人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入选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基本医疗保 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可按规定享受特定医疗补助。(A 卡) 具体标准如下: (1)住院医疗费用补助。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自费药品费用,享受基 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 90%。 (2)门诊特定病种费用补助。社保年度内发生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疗费用,病种支 付限额 200%(含)以内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 90%。 (3)自费项目补助。抗肿瘤治疗性自费药物(化疗药物、靶向治疗药物、抗血管生 成药物)、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X 线计算机体层综合显像(PET/CT)费用补助 90%。 (4)市外就医补助。市外就医时,未办理市外就医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支付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助 90%。 17.持卡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在本市定点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挂号、 诊疗、取药、收费优先)。(A 卡) 18.持卡人可申请特需医疗健康服务,优先安排专家会诊、提供优质医疗护理、住院 可优先入住高级病房。持卡人自入选之日起五年内,可每年参加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 务对象可自行选择市内一家三级医院进行体检。(A 卡) (十一)购车及机动车证照换领服务 19.非珠海户籍持卡人,可凭卡在珠海购置 1 辆机动车并办理上牌手续,无需提供居 住证等证明材料。(A 卡) 2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籍人士持卡人,申领境内机动车驾驶证时,享受优先服 务,当天受理、当天考试,考试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邮寄国内机动车驾驶证。(A、 B 卡) (十二)机场(高铁、客运码头)VIP 服务 21.持卡人可在本市享受珠海机场、九洲港客运码头贵宾厅(室)服务。(A 卡) (十三)公共文化服务 22.持卡人凭卡在珠海大剧院购买门票可享受 VIP 折扣,在珠海航展指定门票代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