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坐板。 2.0.22无障碍客房accessible guest room 出人口、通道、通信、家具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 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客房。 2.0.23无障碍住房accessible housing 出入口、通道、通信、家具、厨房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 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住房。 2.0.24轮椅席位wheelchair accessible seat 在观众厅、报告厅、阅览室及教室等设有固定席位的场所 内,供乘轮椅者使用的位置。 2.0.25陪护席位seats for accompanying persons 设置于轮椅席位附近,方便陪伴者照顾乘轮椅者使用的 席位。 2.0.26安全阻挡措施edge protection 控制轮椅小轮和拐杖不会侧向滑出坡道、踏步以及平台边界 的设施。 2.0.27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accessible vehicle parking lo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机动车停车位。 2.0.28盲文地图 braille map 供视觉障碍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位置图或平面图及盲文 说明。 2.0.29 盲文站牌bus-stop braille board 采用盲文标识,告知视觉障碍者公交候车站的站名、公交车 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车站站牌。 2.0.30盲文铭牌 braille signboard 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标识 以告知信息的铭牌。 2.0.31 过街音响提示装置audible pedestrian signals for street crossing 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 4
2.0.32语音提示站台bus station with intelligent voice prompts 设有为视觉障碍者提供乘坐或换乘公共交通相关信息的语音 提示系统的站台。 2.0.33信息无障碍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通过相关技术的运用,确保人们在不同条件下都能够平等 地、方便地获取和利用信息。 2.0.34低位服务设施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为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而设置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 2.0.35母婴室mother and baby room 设有婴儿打理台、水池、座椅等设施,为母亲提供的给婴儿 换尿布、喂奶或临时休息使用的房间。 2.0.36安全警示线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人们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 息,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提示线
3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3.1缘石坡道 3.1.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 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l0mm; 3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3.1.2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2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 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12。 3.1.3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3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 3.2盲 道 3.2.1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2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4mm高; 3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 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4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并 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 5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3.2.2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6
1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 2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250mm~500mm; 3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0mm~500mm 处设置; 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250mm~500mm处设置;如 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 小于500mm,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250mm;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 5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 部位 尺寸要求(mm) 面宽 25 底宽 35 高度 4 中心距 62~75 3.2.3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 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 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2提示盲道的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提示盲道的触感圆点规格 部位 尺寸要求(mm) 表面直径 25 底面直径 35 圆点高度 圆点中心距 50 7
3.3无障碍出入口 3.3.1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平坡出入口;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3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人口。 3.3.2无障碍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的地面应平整、防滑; 2室外地面滤水箅子的孔洞宽度不应大于15mm; 3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宜只应用于受场地限 制无法改造坡道的工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7.3条的有关 规定; 4除平坡出人口外,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 碍出入口的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 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 6建筑物无障碍出人口的上方应设置雨棚。 3.3.3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及平坡出入口的坡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平坡出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当场地条件比 较好时,不宜大于1:30;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轮椅坡道的坡度应 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有关规定。 3.4轮椅坡道 3.4.1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 3.4.2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 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3.4.3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 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扶手应符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