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新闻述评 新闻述评与一般的新闻评论有何不同? 述评是否可以看作一篇深度报道? 述评在什么情况下才是必要的? 述评是否可以用单篇报道配评论的方式来代替?
第十一章 新闻述评 ◼新闻述评与一般的新闻评论有何不同? ◼述评是否可以看作一篇深度报道? ◼述评在什么情况下才是必要的? ◼述评是否可以用单篇报道配评论的方式来代替?
让法庭还原真相 北大医院事述评 2009.11.16《南方周末》柴会群 沸沸扬扬的北大医院医学生“非法行医”事件中,由于医患 双方说法针锋相对,从而使得真相扑朔迷离。因此,通过法 院厘清基本事实显得尤其重要。毕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 一个事件经过严格设计的诉讼程序检验,应应会使得真相更 加清晰。所幸的是,熊卓为死亡案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虽然 本案二审判决尚未出台,但是,作为一起发生在三年多前的 医疗到纷,并先后经过司法鉴定和一审判决,在基本事实方 面应不存在太多争议。 我们先看一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和 判决。 这份于今年7月份出笼的判决书在法院“审理查明”一节中 写道:2006年1月23日,熊卓为因“腰腿痛10天,加重8天 入住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入院诊断为:腰眼峡部裂伴度滑 脱
◼ 让法庭还原真相——北大医院事述评 ◼ 2009.11.16《南方周末》 柴会群 ◼ 沸沸扬扬的北大医院医学生“非法行医”事件中,由于医患 双方说法针锋相对,从而使得真相扑朔迷离。因此,通过法 院厘清基本事实显得尤其重要。毕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 一个事件经过严格设计的诉讼程序检验,应应会使得真相更 加清晰。所幸的是,熊卓为死亡案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虽然 本案二审判决尚未出台,但是,作为一起发生在三年多前的 医疗纠纷,并先后经过司法鉴定和一审判决,在基本事实方 面应不存在太多争议。 ◼ 我们先看一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和 判决。 ◼ 这份于今年7月份出笼的判决书在法院“审理查明”一节中 写道:2006年1月23日,熊卓为因“腰腿痛10天,加重8天” 入住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入院诊断为:腰眼峡部裂伴I度滑 脱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认定。因为医患双方的一个重要的争 议焦点,就在于熊卓为是否具有手术指征。如果熊卓为是一个 不具有手术指征的病人,而医院通过误导对其实施手术,那属于 严重过错,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正因为如此,医患双 方在熊卓为的入院诊断上产生激烈辩论。 业内人士深知,作为一起医疗纠纷,病历是还原真相的主 要依据,法院审理和鉴定机构鉴定,均将病历作为重要证据。 因此,病历的真伪也显得至关重要。 在熊卓为的手术记录单上,“手术前诊断”一栏写得是:L4 双侧峡裂川滑脱。但是,患方指出,该诊断的度有明显由度改 写。能予以佐证的是,熊卓为的X光报告单上,写明为滑脱(川 度)。对此,被告代理人在在质证意见中承认改过,但强调并 不是医院后改的,而是“书写当时加重描了一下。” 法院最终认定,熊卓为度滑脱,这意味着否定辩方意见, 进而说明手术记录单中的川确属由改写而成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认定。因为医患双方的一个重要的争 议焦点,就在于熊卓为是否具有手术指征。如果熊卓为是一个 不具有手术指征的病人,而医院通过误导对其实施手术,那属于 严重过错,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正因为如此,医患双 方在熊卓为的入院诊断上产生激烈辩论。 业内人士深知,作为一起医疗纠纷,病历是还原真相的主 要依据,法院审理和鉴定机构鉴定,均将病历作为重要证据。 因此,病历的真伪也显得至关重要。 在熊卓为的手术记录单上,“手术前诊断”一栏写得是:L4 双侧峡裂II滑脱。但是,患方指出,该诊断的II度有明显由I度改 写。能予以佐证的是,熊卓为的X光报告单上,写明为滑脱(I 度)。对此,被告代理人在在质证意见中承认改过,但强调并 不是医院后改的,而是“书写当时加重描了一下。” 法院最终认定,熊卓为I度滑脱,这意味着否定辩方意见, 进而说明手术记录单中的II确属由I改写而成
在原告看来,院方改写病历的原因,目的是强调熊卓为病 情较重,具有足够的手术指征。除了将将手术记录单“术前诊断” 改度改为之外,患方还认为病历中所记载的病人所谓“门诊轮 椅入院”纯属编造,当时有多人看到熊卓为系步行入院。由于这 一点被法院认为并不重要,所以审理中并未涉及。 在法院审理中,为查明真相,曾将该案提交司法鉴定机构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法医鉴定。鉴定意见中, 对于熊卓云是否具有手术适应征作了如此描述:“手术适应症缺 乏有力支持,手术治疗的选择表现为仓促和过度积极”。这实际 委婉认定,熊卓云不具有手术适应症。也就是说,她原本就不 该做这个要命的手术。 经法院审理查明,熊卓云死于手术之后的并发症一急性 脉栓塞。院方后来在央视报道后发表的申明中称,肺栓塞是“骨 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致死性的并发症之一,而手术本身的成 功不能否认
在原告看来,院方改写病历的原因,目的是强调熊卓为病 情较重,具有足够的手术指征。除了将将手术记录单“术前诊断” 改I度改为II之外,患方还认为病历中所记载的病人所谓“门诊轮 椅入院”纯属编造,当时有多人看到熊卓为系步行入院。由于这 一点被法院认为并不重要,所以审理中并未涉及。 在法院审理中,为查明真相,曾将该案提交司法鉴定机构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作法医鉴定。鉴定意见中, 对于熊卓云是否具有手术适应征作了如此描述:“手术适应症缺 乏有力支持,手术治疗的选择表现为仓促和过度积极”。这实际 委婉认定,熊卓云不具有手术适应症。也就是说,她原本就不 该做这个要命的手术。 经法院审理查明,熊卓云死于手术之后的并发症——急性 脉栓塞。院方后来在央视报道后发表的申明中称,肺栓塞是“骨 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致死性的并发症之一,而手术本身的成 功不能否认
然而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应该能够预见血栓形成的发 生,并应及时采取鉴别诊断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但“未见对深 静脉血栓形成进行客观检查”;“未及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综合 预防或治疗措施”,“失去了干预机会,导致病情最终加重”。 对于抢救治疗,鉴定意见书中这样提到:医院虽然采取了 些抢救措施,但由于抢救过程中出现肝脏、尤其是心脏破裂 ,对于其(熊卓云)死亡结果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最终,鉴定意见书认定:北大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 死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法院最终也依靠这份鉴定意见,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判被告北大医院赔偿75万余元
然而鉴定意见书认为,医院应该能够预见血栓形成的发 生,并应及时采取鉴别诊断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但“未见对深 静脉血栓形成进行客观检查” ; “未及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综合 预防或治疗措施” ; “失去了干预机会,导致病情最终加重” 。 对于抢救治疗,鉴定意见书中这样提到:医院虽然采取了一 些抢救措施,但由于抢救过程中出现肝脏、尤其是心脏破裂 ,对于其(熊卓云)死亡结果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最终,鉴定意见书认定:北大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 死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法院最终也依靠这份鉴定意见,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判被告北大医院赔偿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