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2(物权法)》教学大纲 Civil Law 2 (Property Law) 基本信息 课程 课得 代码 B2230004 属性 必修■选修口 学分 2 总学时 32 理论 学时 32 上机 0 实训 学时 0 学时 课程 公共基础可 综合素质口大类基础口院内平台口专业基础口 专业主干■ 专业方向口 专业任选口顶蜂课程口 先修 宪法、法理、民法1(总论) 课程 单位 法学院 法学专业 课程 负责人 翟羽艳 撰写人 翟羽艳 审核人 王艳红 二、课程说明 1.课程介绍 民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民法2(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 分。本课程主要学习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制度】 通过对物权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讲授和典型案例剖析,使学生理解和掌 握上述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具体问 题,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债权法的课程奠定 基础。 The course of Civil Law is the core course of law specialty.Civil Law 2 (Property Law)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Civil Law which include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roperty ,Ownership ,Usufruct on immovable Jus in Rem for security Purposes.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basic information and topical case,the students can realize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ivil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They can apply the information and basic theory to analyze Practical problems.It can also help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o deal with actual civil disputes and prepare to study Property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2.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1)课程目标 目标1(知识目标):能够充分掌物权法基础理论、所有权制度、共有制度 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占有制度,在牢记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对实践案 例进行判断与分析。 目标2(能力目标):具备将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能灵活运民法
37 民法 2(物权法)》教学大纲 Civil Law 2(Property Law) 一、基本信息 课程 代码 B2230004 课程 属性 必修■ 选修□ 学分 2 总学时 32 理论 学时 32 上机 学时 0 实训 学时 0 课程 类别 公共基础□ 综合素质□ 大类基础□ 院内平台□ 专业基础□ 专业主干■ 专业方向□ 专业任选□ 顶峰课程□ 先修 课程 宪法、法理、民法 1(总论) 开课 单位 法学院 适用 专业 法学专业 课程 负责人 翟羽艳 撰写人 翟羽艳 审核人 王艳红 二、课程说明 1.课程介绍 民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民法 2(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 分。本课程主要学习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制度。 通过对物权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讲授和典型案例剖析,使学生理解和掌 握上述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具体问 题,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习债权法的课程奠定 基础。 The course of Civil Law is the core course of law specialty. Civil Law 2 (Property Law)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Civil Law which include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roperty ,Ownership ,Usufruct on immovable ,Jus in Rem for security Purposes. 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basic information and topical case, the students can realize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ivil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They can apply the information and basic theory to analyze Practical problems. It can also help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o deal with actual civil disputes and prepare to study Property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2.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1)课程目标 目标 1(知识目标):能够充分掌物权法基础理论、所有权制度、共有制度、 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占有制度,在牢记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对实践案 例进行判断与分析。 目标 2(能力目标):具备将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能灵活运民法
基本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目标3(素质目标):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能运用法学专业 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团队合作,培养学生良好 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 (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1 2 3 】理论知识:了解人文补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并形成合理的整 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 识的学习能力: 2.分析问题: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 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5.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课程资源 (1)推荐参考教材及参考书目 类别 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民法 魏振瀛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9 参考牧村 民法学 民法学编写组 高等教有出版社 2019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参考书目 物权法 梁慧星、陈华彬 法律出版社 2010 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 与法律适用 骆金盛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4.考核及成绩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考试 评价标准 成绩构成评价方式 评价依据 出勒(权重 平时成绩 12) 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 (20%) 课后作业 主要考核学生对每章节知识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考察学生 (权重12 的理解和掌握程度,1-2次。 期末考试 主要题型有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 闭卷考试 析题等,每次选取5种以上题型。其中,基础知识题约占50%, (80%) 能力题约占50%
38 基本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目标 3(素质目标):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能运用法学专业 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团队合作,培养学生良好 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课程目标 1 2 3 1. 理论知识: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 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 识的学习能力; √ 2. 分析问题: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 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 √ 5.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 √ 3.课程资源 (1)推荐参考教材及参考书目 类别 名 称 作 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参考教材 民法 魏振瀛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9 民法学 民法学编写组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参考书目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 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物权法 梁慧星、陈华彬 法律出版社 2010 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 与法律适用 骆金盛.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4.考核及成绩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考试 评价标准 成绩构成 评价方式 评价依据 平时成绩 (20%) 出勤(权重 1/2) 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 课后作业 (权重 1/2) 主要考核学生对每章节知识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考察学生 的理解和掌握程度,1-2 次。 期末考试 (80%) 闭卷考试 主要题型有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 析题等,每次选取 5 种以上题型。其中,基础知识题约占 50%, 能力题约占 50%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教学 对应的课 章节 教学要求 学时 方法和手段 程 课内 课后 目标 第十一章 了解物权的民法保护:掌握物 进授法 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熟练 物权法概述 6 资料阅读 堂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讨论法 了解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行使 第十二章 和民法保护:理解财产所有权 讲授法 专题研讨 的概念、特征、种类和移转: 6 讨论法 1、2 所有权 作业 熟练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 案例 取得。 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理解 讲授法 第十三章 共有财产的分制:掌握按份共 专题研讨 共有 4 讨论法 作业 1、2、3 有和共同共有。 案例 第十四章 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 讲授法 专题研内 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学 讨论法 1、2、3 用益物权 握地役权。 作业 案例 第十五章 熟练掌握抵押权:掌握质押权: 进授法 专题研讨 担保物权 掌握留置权 8 讨论法 案 作业 1、2 讲授法 专题研 第十六章 占有 讨论法 1、2 案例 作业 合计 32 39
39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章节 教学要求 学时 教学 方法和手段 对应的课 程 课内 课后 目标 第十一章 物权法概述 了解物权的民法保护;掌握物 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熟练 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6 讲授法 讨论法 资料阅读 1 第十二章 所有权 了解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行使 和民法保护;理解财产所有权 的概念、特征、种类和移转; 熟练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 取得。 6 讲授法 讨论法 案例 专题研讨 作业 1、2 第十三章 共有 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理解 共有财产的分割;掌握按份共 有和共同共有。 4 讲授法 讨论法 案例 专题研讨 作业 1、2、3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 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掌 握地役权。 4 讲授法 讨论法 案例 专题研讨 作业 1、2、3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熟练掌握抵押权;掌握质押权; 掌握留置权 8 讲授法 讨论法 案例 专题研讨 作业 1、2 第十六章 占有 4 讲授法 讨论法 案例 专题研讨 作业 1、2 合 计 32
《民法3(债与合同法)》 Civil Law 3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基本信息 课程 课程 必修■洗修口 代码 B2230005 属 学分 3 总学时 48 理论 48 上机 0 实训 0 学时 学时 学时 课程 公共基础口 综合素质口大类基础口院内平台口专业基础口 类别 专业主干■专业方向口专业任选口顶峰课程口 先修 民法1(总论入、民法2(物权法) 课程 开课 法学院 适用 法学专业 单行 专业 课程 翟羽艳撰写人 翟羽艳 审核人 王艳红 负责人 二、课程说明 1.课程介绍 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民法3(债与合同法)》是在《民法1》、《民 法2》的基础上的延续,与其他相关课程共同组成民法课程的全部。债与合同法 在法学学科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主要包 括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移转与消灭、合同概述等内容。 通过对债与合同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讲授和典型案例剖析,使学生理解 和掌握上述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具体 问题,提高学生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The course of Civil Law is the core course of law specialty.The Civil Law include Civil Law3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Civil Law 2 (Property Law) and Civil Law 1 (General Principles)Law.The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is a important part in the science of law.And it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Civil Law,which includ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debt,performance of debt,preservation of loan and guarantee of obligation,transference and termination of obligation,introduction to contract.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basic information and topical case,the students can realize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ivil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They can apply the information and basic theory to analyze Practical problems.It can also help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o deal with actual civil disputes 2.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1)课程目标 目标1(知识目标):能够充分掌握债法基础理论、债的履行制度、债的保 40
40 《民法 3(债与合同法)》 Civil Law 3(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一、基本信息 课程 代码 B2230005 课程 属性 必修■ 选修□ 学分 3 总学时 48 理论 学时 48 上机 学时 0 实训 学时 0 课程 类别 公共基础□ 综合素质□ 大类基础□ 院内平台□ 专业基础□ 专业主干■ 专业方向□ 专业任选□ 顶峰课程□ 先修 课程 民法 1(总论)、民法 2(物权法) 开课 单位 法学院 适用 专业 法学专业 课程 负责人 翟羽艳 撰写人 翟羽艳 审核人 王艳红 二、课程说明 1.课程介绍 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民法 3(债与合同法)》是在《民法 1》、《民 法 2》的基础上的延续,与其他相关课程共同组成民法课程的全部。债与合同法 在法学学科中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主要包 括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债的移转与消灭、合同概述等内容。 通过对债与合同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讲授和典型案例剖析,使学生理解 和掌握上述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能够运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具体 问题,提高学生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The course of Civil Law is the core course of law specialty. The Civil Law include Civil Law3(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Civil Law 2(Property Law) and Civil Law 1(General Principles)Law. The Obligation and Contract Law is a important part in the science of law. And it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Civil Law, which includ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debt, performance of debt, preservation of loan and guarantee of obligation, transference and termination of obligation, introduction to contract. 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basic information and topical case, the students can realize th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ivil law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They can apply the information and basic theory to analyze Practical problems. It can also help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o deal with actual civil disputes . 2.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1)课程目标 目标 1(知识目标):能够充分掌握债法基础理论、债的履行制度、债的保
全与担保制度、合同制度制度、合同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 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以及各种合同制度,在牢记基础知识的基础 上,对实践案例进行判断与分析。 目标2(能力目标):具备将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能灵活运民法 基本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目标3(素质目标):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能运用法学专业 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团队合作,培养学生良好 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 (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2 理论知识: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 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木专业相关知 识的学习能力: 2. 分析问题:具各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 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5.人文与科学素养:堂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 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课程资源 (1)推荐参考教材及参考书目 类别 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 魏振瀛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参考牧材 《民法学》 民法学 高等数有出版社 2019 编写组 Sweet Maxwell Asia Contract Law In BING ATHOMSON 2007 China LING 参考书目 COMPANY 合同法(第六版) 崔建远 法律出版社 2016 4考核及成绩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考试 评价标准 41
41 全与担保制度、合同制度制度、合同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 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以及各种合同制度,在牢记基础知识的基础 上,对实践案例进行判断与分析。 目标 2(能力目标):具备将专业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能灵活运民法 基本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目标 3(素质目标):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能运用法学专业 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团队合作,培养学生良好 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毕业要求 (与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课程目标 1 2 3 1. 理论知识: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 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 体性知识结构,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 识的学习能力; √ 2. 分析问题: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 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 √ 5.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 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 √ 3.课程资源 (1)推荐参考教材及参考书目 类别 名 称 作 者 出版社 出版时间 参考教材 民法 魏振瀛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民法学 《民法学》 编写组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参考书目 Contract Law In China BING LING Sweet Maxwell Asia ATHOMSON COMPANY 2007 合同法(第六版) 崔建远 法律出版社 2016 4.考核及成绩评价标准 考核方式:考试 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