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收回抵押贷款及其利息 ·要求对抵押标的物投保 可以依合同约定:在抵押人违约时占有抵押标 的船舶 ·依法申请拍卖 ·优先受偿(先后顺序) 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MC art.18,《担保法》 50),应通知抵押人(《船舶登记条例》33.3)
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 收回抵押贷款及其利息 • 要求对抵押标的物投保 • 可以依合同约定:在抵押人违约时占有抵押标 的船舶 • 依法申请拍卖 • 优先受偿(先后顺序) • 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MC art. 18,《担保法》 50),应通知抵押人(《船舶登记条例》33.3)
船舶抵押权的消灭 ·抵押船舶灭失 一债权仍然存在 一保险赔偿(或者其他赔偿金)仍有优先受偿权 (MC art.20,《担保法》58) ·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及时实现(《担 保法》52) 抵押船舶经法院强制拍卖(MC art.11)
船舶抵押权的消灭 • 抵押船舶灭失 – 债权仍然存在 – 保险赔偿(或者其他赔偿金)仍有优先受偿权 (MC art. 20,《担保法》58 ) • 船舶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及时实现(《担 保法》52) • 抵押船舶经法院强制拍卖(MC art. 11)
船舶留置权 possessory lien on vessel
船舶留置权 possessory lien on vessel
船舶留置权的概念 ·MC第25条第2款: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 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 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 偿还的权利
船舶留置权的概念 • MC第25条第2款: • 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 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 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 偿还的权利
特点 ·船舶留置权的主体是特定的 ·船舶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是法律限定的 。9 船舶留置权的存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占 有) ·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法律限定的
特点 • 船舶留置权的主体是特定的 • 船舶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是法律限定的 • 船舶留置权的存在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占 有) • 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法律限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