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法 为正确的核算各类会计事项,财政部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 和会计核算方法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的类别,总预算会计科目可分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规定选择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记会计科目的名称 或者同时填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法 6 • 为正确的核算各类会计事项,财政部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 和会计核算方法。 • 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要素的类别,总预算会计科目可分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规定选择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 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记会计科目的名称 或者同时填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资产类 四、收入 国库春款 般预算收入 102 其他财政存款 基金预算收入 103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有价证券 24 专用基金收入 105 在途款 债务收入 109 待发国债 债务转贷收入 暂付款 411 助收入 8 112 级往来 42 上解收入 9 121 预拨经费 414 调入资佥 负债类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11 暂存款 政总换算会 财攻专户管是金收入 212 与上级往来 213 已结报支出女 般预算支出 13 222 借入数 基金预算支出 三、净资产类 国有资木经营预算支出 预算结余 专用基金支出 基金预算结余 债务还本支出 306 国有资木经营预算结余 债务转贷支出 专用基金结余 38 助支出 18 31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9 512 解支出 预算周转金 调出资金 20323财政专户管蕴资金结余 51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 4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 7
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表 1.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序号 编码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四、收入 1 101 国库存款 21 401 一般预算收入 2 102 其他财政存款 22 405 基金预算收入 3 103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23 40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 104 有价证券 24 407 专用基金收入 5 105 在途款 25 408 债务收入 6 109 待发国债 26 409 债务转贷收入 7 111 暂付款 27 411 补助收入 8 112 与下级往来 28 412 上解收入 9 121 预拨经费 29 414 调入资金 二、负债类 30 415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 211 暂存款 31 42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11 212 与上级往来 五、支出类 12 213 已结报支出* 32 501 一般预算支出 13 222 借入款 33 505 基金预算支出 三、净资产类 34 50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4 301 预算结余 35 507 专用基金支出 15 305 基金预算结余 36 508 债务还本支出 16 30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 37 509 债务转贷支出 17 307 专用基金结余 38 511 补助支出 18 31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9 512 上解支出 19 321 预算周转金 40 514 调出资金 20 32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41 51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2 51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 43 52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7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政府财政部门在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时,应取得或填制原 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二)会计凭证 8 •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 政府财政部门在核算各项经济业务时,应取得或填制原 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二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 口一、资产 口总预算佘让的资产,是各级政府财政掌管或控制 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口复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卷在途款、待发国债、 暂存款、与下级往莱和预 等
第二节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 一、 资产 总预算会计的资产,是各级政府财政掌管或控制 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在途款、待发国债、 暂存款、与下级往来和预拨款等。 9
(-)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握的财政资 金。 财政性存款包括国库存款及其他财政存款。 ·财政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总预算会计 负责管理,统一收付。 10
(一)财政性存款 10 • 财政性存款,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所掌握的财政资 金。 • 财政性存款包括国库存款及其他财政存款。 • 财政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并由总预算会计 负责管理,统一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