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商法的体系和渊源 我国商法体系 商法体系的意义 (二)商法体系的结构 1.商主体制度5.票据制度 2商行为制度 6证券制度 3公司制度 7保险制度 4破产制度 8海商制度 11 2021/2/22
11 2021/2/22 第三节 商法的体系和渊源 一、我国商法体系 (一)商法体系的意义 (二)商法体系的结构 1.商主体制度 2.商行为制度 3.公司制度 4.破产制度 5.票据制度 6.证券制度 7.保险制度 8.海商制度
我国商法的渊源 (-)商法渊源的含义 (二)我国商法的渊源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5立法解释 6司法解释 7商事自治规则 12 2021/2/22
12 2021/2/22 二、我国商法的渊源 (一)商法渊源的含义 (二)我国商法的渊源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5.立法解释 6.司法解释 7.商事自治规则
第四节商法的法律地位 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但 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 商法是特别法。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但民法是纯 司法,商法是以司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 内容。 3.民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商法调整的范圉有 限。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 13 2021/2/22
13 2021/2/22 第四节 商法的法律地位 一、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但 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 商法是特别法。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但民法是纯 司法,商法是以司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 内容。 3.民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商法调整的范围有 限。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
二、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调整对象 2.调整方法 3.法律属性 4.体系构成 14 2021/2/22
14 2021/2/22 二、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 调整对象 2. 调整方法 3. 法律属性 4. 体系构成
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行政关系是根据国家意志产生的;商事关系是基 于商主体的自由意志产生的 2行政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必须一方或双方为国家 行政管理机关;商事关系中的双方一般都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行政关系是一种不平权关系;商事关系是一种平 权关系。 4行政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商法以任意性规范为 主 5行政主体的权力是国家授予的,不可任意放弃和 转让;商事主体的权利可依自己的意志合法处置。 15 2021/2/22
15 2021/2/22 三、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行政关系是根据国家意志产生的;商事关系是基 于商主体的自由意志产生的。 2.行政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必须一方或双方为国家 行政管理机关;商事关系中的双方一般都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行政关系是一种不平权关系;商事关系是一种平 权关系。 4.行政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商法以任意性规范为 主。 5.行政主体的权力是国家授予的,不可任意放弃和 转让;商事主体的权利可依自己的意志合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