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立法机关)的变化 革命——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上海、武昌、南京) 临时参议院(南京)1912、1、28—4、8 袁—临时参议院(北京) 4、29—13、4、8 国会:第一期常会1913、4、8 政治会议: 12、15-14、6 约法会议: 1914、3、18-15、3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 1914、5、261916、 6、29 国民代表大会 1915、10、25-28国 体投票
国会(立法机关)的变化 • 革命——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上海、武昌、南京) • 临时参议院(南京)1912、1、28——4、8 • 袁——临时参议院(北京) 4、29—13、4、8 • 国会:第一期常会 1913、4、8——11 • 政治会议: 12、15—14、6 • 约法会议: 1914、3、18—15、3 • 参政院代行立法院 1914、5、26——1916、 6、29 • 国民代表大会 1915、10、25-——28 国 体投票
黎—国会第二期常会1916、81917、6 革命—国会非常会议(广州)1917、8—1923、6 段临时参议院 1917、11、101918、8、 新国会(第二届)1918、8、121920、8、30 黎、曹——国会第三期常会1923、8、1—1924、11、24 段—善后会议 1925、2、14、21 临时参议院 1925、7、301926、4、 20
黎——国会第二期常会 1916、8——1917、6 革命——国会非常会议(广州)1917、8——1923、6 段——临时参议院 1917、11、10——1918、8、 12 新国会(第二届) 1918、8、12——1920、8、30 黎、曹——国会第三期常会1923、8、1——1924、11、24 段——善后会议 1925、2、1——4、21 临时参议院 1925、7、30——1926、4、 20
1.临时参议院 立法权 六、质问权 ·二、同意权 七、建议权 财政权 八、受理国民请愿 四、选举权 九、答复政府咨询 五、弹劾权 十、咨请查办官吏
1. 临时参议院 • 一、立法权 • 二、同意权 • 三、财政权 • 四、选举权 • 五、弹劾权 • 六、质问权 • 七、建议权 • 八、受理国民请愿 • 九、答复政府咨询 • 十、咨请查办官吏
2.第一届国会 共行的主要有: 1.制宪、选举大总统(两院联合共同行使); 2.议决法律案 3.议决预算、决算案 4.议决税法医、度量衡法、币制; 5.议决公债及其他国库负担契约; 6.弹劾大总统案; 7.弹劾内阁、国务员案; 8.审查、同意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大使、公使,宣战,媾和, 缔结条约,宣布大赦令等事项 9.议员的提案权和对政府提案的审查权
2.第一届国会 共行的主要有: • 1. 制宪、选举大总统(两院联合共同行使); • 2. 议决法律案; • 3. 议决预算、决算案; • 4. 议决税法医、度量衡法、币制; • 5. 议决公债及其他国库负担契约; • 6. 弹劾大总统案; • 7. 弹劾内阁、国务员案; • 8. 审查、同意大总统任命国务员、大使、公使,宣战,媾和, 缔结条约,宣布大赦令等事项。 • 9 .议员的提案权和对政府提案的审查权
3.第二届国会(新国会、安福国会) 特点: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都比以前有 很大提高 ·B.议员人数减少,第一届国会800人, 第二届574人 C.在安福系控制下
3.第二届国会(新国会、安福国会) • 特点: •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条件都比以前有 很大提高 • B.议员人数减少,第一届国会800人, 第二届574人。 • C.在安福系控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