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七十多年大锅饭的俄国人在“观念→”与“心理”上的承受力更决不 比搞了十多年改革的中国人强(就连农业中的租赁承包制俄国农 民也迈不过去),何以中国的房改反比俄国更难于“操作 其实从逻辑上说,理想的公正改革应当是先按某-标准公平 分配现有公房(这与平均主义”不同平均主义是终点平等而这 里的分配是起点平等其意义相当于农村改革起点的土地分配只 要不把它冻结为“份地”,允许其在分配后进入要素市场,就与平均 主义无关),然后实行公房私有化(可以有偿或无偿,但必须规则平 等,不能有的无偿、有的有偿,与新建商品房一起进人流通。人们 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必要的照顾属于杜会福利范畴,可以另行处 理,不应把它与住房商品化泯淆)有则买,无则卖。价格原则上随 行就市,如果为了鼓励“苜首先吃螃蟹者”需要实行优惠价的话,那 蛸蟹”也必须公开上市,而不能内部私分。否则何以谓之鼓励? 如果这种优惠价的目的不是为了刺激交易,而是为了照顾公 众的(指一·般公众,不是指某些社会福利对象)经济承受力,那末这 种“优惠售房”就不属市场行为,而属于起点平等的范围,应按起点 平等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分配而从“起点”进人市场之后则仍应实 行规则平等的交易。 如果实物住房的起点平等分配在操作上有因难,则可以补偿 法实现价值上的起点平等,即住房超标者出钱补偿住房未达标者 政府应统一主持这种收付。 如果补偿法也难以实行,那末再退一步,可以按旧体制所既有 的那些原则(如前所述,这些原则本已含有不公正因素调整现有 公房(同样可采取实房调整与补偿法两种形式),作为住房商品化 的起点”这样做的理由是:实际上住房分配是旧体制下诸分配中 平均主义”较少而不平等分配色彩最浓的一种。 如果这也无法做到,那末退到最后,完全放弃起点平等原则 只以既成事实为进入住房市场的“起点”。而这仍有个规则平等的
问题,即房价必须划一并随行就市,不能滥行优免、优减(必要的优 惠应按前面几个“如果”所提到的原则办,不应附加在既成事实之 上,造成不公正的“马太效应”)以上各项都是指房价而言,房租作 为房价的利怠,也应遵循同样的规则。 如果所有这一切都不讲,而是在起点不平等的既成事实之上再加 以规则不平等,实行房屋折价的等级优免优减制,在改革前夕突击抢 占住房,折价时住房愈大折价愈低,住房愈小折价愈高,权力机关首先 廉价“卖”房,然后让平民出高价。而旧体制下没能分到房的倒霉者则 只能以极高的市场价买“商品房”…这样的办法纵有种种操作上的 理由,其难于推行也是不奇怪的它的阻力不是什么观念问题,更不是 什么对改革的承受力不够,而就是个杜会公正问题。 有良知的人们在转轨时期应该为公正、包括为起点平等而努 力这是毫无疑义的。那末这是不是有点“乌托邦”?从某种意义上 说不是因为这种态度既然包含着对公正竞争后的“结果不平等” 的容忍,那就体现了一种低调主义的现实态度而不同于对“大同理 想”的追求。当然,从人本主义与福利经济学观点看,即使对这样的 “不平等”也应有所限制,有杜会保险作补偿。一个健全的社会必须 给竞争失败者或被“淘汰"者以出路,一个公正的社会更不能把对 竞争的承认无限膨胀为对竞争的崇拜。更重要的是,所谓“结果平 等不应该”的命题如果被理解为结果不平等是应该的,那也是个可 以质疑的命题因为我们应该承认的只是公正竞争的“结果”,对于 起点不平等,规则不平等造成的不公正竞争的“结果”,我们是不能 承认的,针对这种结果”的“平等”要求因而也是应该的。 无疑,如果从另一种意义上说,即从“纯粹的砲起点公平犹如 纯粹市场”或任何“纯粹”的理念一样,都是非现实的这一点上说, 那末对起点平等的追求也未尝不能被看作-种乌托邦。但“乌托 邦”真是万恶之渊吗?旧体制之弊只是“乌托邦”之过吗?摆脱旧体 制只需要“消解乌托邦"吗?这是有待今后讨论的问题。 25
公正、价值理性与反腐败 民主化与腐败:相克还是相生? 如果说-195年的“二战热、“女性”热都是时逢机缘(50周年 与世妇大会)而起的舌,“反贪”热(更广义的说法是“反腐败”则很 少杋缘造势的成分。尽管传媒对第七届世界反贪大会炒得并不热, 但这几年来从公众到官方对腐败问题的确是日益关注了。中外贤 哲们关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有效的监督源于有效的制 衡等理论,起码对于我国知识界来说久已耳熟能详,于是人们便把 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民主化上了。 笔者自然也是持有这种希望的人之-,不过事涉具体便要复 杂得多。在此不必列利举我们的传媒报道的发达民主国家中的种种 “丑闻”一在时下流行的低调”民主观看来,民主本来就并非是 尽善的而仅仅是“不坏”的制度而已更何况“丑闻”之被揭露本身 也可证明民主之功效呢。只就那些由专制而转人民主的国家而言 在我们这个欧亚大陆的东西两端,便可以看到这样两个典型。 东端的韩国可猬民主化促进廉洁化的典型朴正熙、全斗嫉独 裁统治下的韩国本以贪风大炽、吏治肟浊而闻名由卢泰愚而金泳 三的民主化进程完成后则情形大变。金泳三的民选政府发动了声
势浩大的“浚源运动”,肃贪倡廉成效显著。不仅金泳三这个"平民 总统”本人以其诸如“面条待客”之类的廉政风范为国民树立了良 好形象,而且各项制度也落到了实处,尤其在执政党自律、肃清反 腐败官员本身的腐败等方面做得十分出色。在防治多党制民主条 件下反腐败的老大难问题一“政治资金”(竞选资助)问題上,韩 国的清理工作甚至对发达民主国家都是堪为借鉴的。 然而在大陆西端的另一个半岛上,我们却看到了相反的典型 佛朗哥之后的西班牙。在经历了长达40年的佛朗哥独裁统治后, 西班牙于1975年终于建立了民主政体,198年的普选又进一步 使之巩固,此后西班牙迎来了“光荣的十年"(19819竖:繁 荣达于顶点。然而,政坛的浊流却使这一“光荣”大为减色。曾许诺 要创造“百年廉洁攻政治”的西班牙工人社会党政府令选民大失所 望,进入90年代后,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之风愈演愈烈。191工 人社会党左翼领袖、政府副总理A·盖拉之弟的“不明巨额财产 案”东窗事发,这个穷愁潦倒的失业者在其兄当权后摇身一变,居 然成了亿万富翁!接着,该国又发生国企头与政府要人合谋、用 公款进行地产投机牟取暴利的“国家铁路公司案";国家银行行长 与不法证券商合谋,操纵股市制造风波坑害平民持股人的“伊贝科 尔事件”;公民警卫局长利用主持反恐怖特警工作的大权,大肆 贪污、积财两亿法郎的路易·罗尔丹案”;-件比-件更触目日惊 心工人社会党议会党团发言人卡洛斯·索尔查加公然说:西班牙 是“世界上最容易发横财的国家"”而那个贪赃数亿的特警头目罗 尔丹在事发后不仅逃脱了法网还公然接见记者,宣称“我像其他 业家-样做了几笔交易,做生意就是要用别人的钱为自己 钱:他还扬言要公布涉及许多政要的秘密文件,以此要挟政府。如 此寡廉鲜耻的行为,已经在公众中激起了对独裁时代的怀念不少 人认为民主政府已陷人腐败的泥潭.其官风吏治还不如过去的铁 腕政权。193年6月大选中,佛朗哥主义的西班牙人民党险些获
胜,工人社会党只是靠几个小党的支持才勉强过关。舆论认为,这 不仅对社会党而且对于现有的议会民主制已构成不样之兆。 同样是民主化,在韩国它使政坛由浊变清,在西班牙它却不免 于浊流横溢,民主与腐败究竟是相克还是相生?这恐怕很难仅用 “制衡一监督”之类的简单逻辑来回答了。 的确,如果仅就韩国和西班牙这两个例子而言,人们还可以就 制度配合方面做一些解释韩国的金泳三改府奉行自由主义价值, 而该国的经济则基本上是民营经济。,西班牙则不然,在社会民主派 政府之下是从佛朗哥时代以来50%的成分受国家控制的半垄断 经济有人认为,国家化经济与民主的政党政治相组合容易加剧 腐败,因为国家化经济中责任主体缺乏之弊加上政党政治中官员 “流水席”所导致的短期行为倾向容易诱发化公为私与寻租活动。 因此既不如民营经济-民主政治的组合,也不如国家经济一集权 政治的组合。在这方面“印度病”亦可为佐证:具有“西班牙式政 治”与“东方式经济”的印度,其贪污腐败和无效率的现象一样是相 当严重的如果这种解释成立那对向往民主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无 疑是个打击。但是事情恐怕也没有这样简单,因为同样实行民主杜 会主义的另一些国家(最著名的如北耿诸国),就没有这种“西班牙 病”或“印度病”。 政务宫的腐败与事务官的腐败 在这方面,正经历着政治、经济全方位转轨的前苏联东欧国 家提供的案例恐怕更有启示性。 如所周知,前经互会诸国剧变前的旧体制除了低效率以外,也 存在着体制性腐败的问题。它所引起的不满是导致剧变的原因之 而在剧变中首先实现的就是政治民主化。那末,剧变给反腐败 工作带来了什么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