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到国际仲款和国肉仲裁在理论是很重要的,但在实 有仕么塞际意义,但在目前阶段对我国来说,则具有很 重要的作角,这主要表现在: 1.只有属于国际(涉外)商事性质的仲裁,当事人才被允许 选择境外的仲裁机构包括选择临时仲裁形式)以及被允许 适用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境外的实体法或国际公 约或国际惯例。 2只要属于国际涉外)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相关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但对于国内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则相关仲裁机构应当将该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 区别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在理论上是很重要的,但在实 践中,对开放程度较大的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一般没 有什么实际意义,但在目前阶段对我国来说,则具有很 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 1. 只有属于国际(涉外)商事性质的仲裁,当事人才被允许 选择境外的仲裁机构(包括选择临时仲裁形式)以及被允许 适用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境外的实体法或国际公 约或国际惯例。 ▪ 2. 只要属于国际(涉外)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相关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但对于国内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则相关仲裁机构应当将该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3.我国人民法院只能对国际(涉外)仲栽中的程序 作出审查,以便决定该裁决能否予以承认并加以 执行,但我国人民法院对国际(涉外)仲裁的实体 问题无权审查,如对事实的认定或法律的适用上 法院无权对此作出相反的结论而予以反对。而且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对国 际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必须报告相关的高 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 所有上述有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的规定, 都与国内仲裁裁决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 back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 3. 我国人民法院只能对国际(涉外)仲裁中的程序 作出审查,以便决定该裁决能否予以承认并加以 执行,但我国人民法院对国际(涉外)仲裁的实体 问题无权审查,如对事实的认定或法律的适用上, 法院无权对此作出相反的结论而予以反对。而且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对国 际仲裁裁决不予承认和执行,必须报告相关的高 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 ▪ 所有上述有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的规定, 都与国内仲裁裁决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 ▪ back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其类型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 总目录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 (一)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其类型 ▪ (二) 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 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 三、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 ▪ 总目录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其类型 仲裁协议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订明仲裁 条款、签订独立仲裁协议或采用其他方式达成的 就有关争议提交使截的书面协议,表明当事人承 认仲裁裁决的拘束力,将自觉履行套义务。 它是涉外仲裁得以进行的法定前提。一方面,没 有仲裁协议,当事人无权提起仲裁,因而,涉外 仲裁协议赋予当事人提起仲裁的程序权利;另 面x宝赋,涉外仲裁机枃仲管辖权是仲裁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 (一) 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其类型 ▪ 仲裁协议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订明仲裁 条款、签订独立仲裁协议或采用其他方式达成的 就有关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表明当事人承 认仲裁裁决的拘束力,将自觉履行其义务。 ▪ 它是涉外仲裁得以进行的法定前提。一方面,没 有仲裁协议,当事人无权提起仲裁,因而,涉外 仲裁协议赋予当事人提起仲裁的程序权利;另一 方面,它赋予涉外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是仲裁 机构受理案件并作出合法有效裁决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樊超仲裁协议形成的具体方式,仲协议可以分为三种 种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 之间今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 议通常在合同中写明,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称作伸 裁条款。 另一种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的同意将争 议提交仲裁解决的独笠协议,郎荻文的伸裁协议。 ■第三种是当事人通过往来函电及其他有记录的通讯方式 漆盛的一警同意进行仲裁的势议,也属于书面仲裁协议 的范畴,是一种有效的仲裁协议。 我国《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 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 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 根据仲裁协议形成的具体方式,仲裁协议可以分为三种 类型: ▪ 一种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愿意将他们 之间今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这种协 议通常在合同中写明,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称作仲 裁条款。 ▪ 另一种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的同意将争 议提交仲裁解决的独立协议,即狭义的仲裁协议。 ▪ 第三种是当事人通过往来函电及其他有记录的通讯方式 达成的一致同意进行仲裁的协议,也属于书面仲裁协议 的范畴,是一种有效的仲裁协议。 ▪ 我国《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 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 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