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件 (六)完蓍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控围湖造田、滥 垦滥占草原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人负面清单制 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人管理和 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 (七)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在华北、西北等地下水过度利用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在 东北地区严格控制旱改水,选育推广节肥、节水、抗病新品种。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规模,引导 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适度调减南方水网地区养殖总量。禁养区 划定减少的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可在适宜养殖区域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安排,并强化服务。实施动物疫 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湖 泊、水库、滩涂、近岸海域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 产养殖污染。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加工流通体系。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实施粮经饲统 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 (八)建立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保护环境优先,因地制宜选择 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行绿色生产 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创建区域品牌;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 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九)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 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实行轮作休耕。降低耕地利用强度,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制度,管控西北内 陆、沿海滩涂等区域开垦耕地行为。全面建立耕地质量監测和等级评价制度,明确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 责任。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 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 民负担的原则,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 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 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健全基层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天然降水,积极有序发展雨养农 (十一)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 畜禽水产基因库和资源保护场(区、圃)规划建设,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育种,全面普查农作 物种质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移植保存和人工繁 育。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査和专项救护,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保护行动计划和长江珍稀特有水生生物拯救工程。加强海洋渔业资源调査硏究能力建设。完善外来物种 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和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扩大生物替代防治示范 技术试点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重要文件 6 (六)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控围湖造田、滥 垦滥占草原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 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 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 (七)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在华北、西北等地下水过度利用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在 东北地区严格控制旱改水,选育推广节肥、节水、抗病新品种。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规模,引导 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适度调减南方水网地区养殖总量。禁养区 划定减少的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可在适宜养殖区域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安排,并强化服务。实施动物疫 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湖 泊、水库、滩涂、近岸海域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 产养殖污染。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加工流通体系。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实施粮经饲统 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 (八)建立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保护环境优先,因地制宜选择 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行绿色生产 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创建区域品牌;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 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三、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九)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 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实行轮作休耕。降低耕地利用强度,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制度,管控西北内 陆、沿海滩涂等区域开垦耕地行为。全面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制度,明确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 责任。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 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 民负担的原则,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 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 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健全基层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天然降水,积极有序发展雨养农 业。 (十一)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 畜禽水产基因库和资源保护场(区、圃)规划建设,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育种,全面普查农作 物种质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移植保存和人工繁 育。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和专项救护,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保护行动计划和长江珍稀特有水生生物拯救工程。加强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研究能力建设。完善外来物种 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和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扩大生物替代防治示范 技术试点规模
重要文件 四、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十)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制定农田污染控制标准,建立监测体系,严格工 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Ⅰ业和城镇污染物进λ农田、养殖水域等农 业区域。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出台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 理 (十三)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 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实施 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农业投人品电子追溯制 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 (十四)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制度。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整县推进秸秆全量 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推进秸秆发电并网运行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开展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 用,落实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开展尾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以沼气和生物 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落实 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准λ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仼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积极 保障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引导病死畜禽集中处理。 (十五)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加快岀台新的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 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加厚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消除土壤残留等试验试点。建立农药包 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 五、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 (十六)构建田园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 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 定。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 园生态系统。 (十七)创新草原保护制度。健全草原产权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 有偿使用和分级行使所有权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实施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 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加强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完善草原监管制度,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 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十八)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海洋伏季休渔和长 江、黄河、珠江等重点河流禁渔期制度,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严厉打击“绝户 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完善渔船管理制度,建立幼鱼资源保护机制,开 展捕捞限额试点,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完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因地制宜实施 河湖水系自然连通,确定河道砂石禁采区、禁采期。 (十九)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建设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林 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重要文件 7 四、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十二)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制定农田污染控制标准,建立监测体系,严格工 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 业区域。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出台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 理。 (十三)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 肥、测土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实施 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 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 (十四)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制度。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整县推进秸秆全量 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推进秸秆发电并网运行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开展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 用,落实好沼气、秸秆等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开展尾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以沼气和生物 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落实 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准入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积极 保障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引导病死畜禽集中处理。 (十五)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加快出台新的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 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加厚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消除土壤残留等试验试点。建立农药包 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 五、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 (十六)构建田园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 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 定。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 园生态系统。 (十七)创新草原保护制度。健全草原产权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资源 有偿使用和分级行使所有权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实施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 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加强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完善草原监管制度,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 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十八)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海洋伏季休渔和长 江、黄河、珠江等重点河流禁渔期制度,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严厉打击“绝户 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完善渔船管理制度,建立幼鱼资源保护机制,开 展捕捞限额试点,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完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因地制宜实施 河湖水系自然连通,确定河道砂石禁采区、禁采期。 (十九)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建设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林 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
重要文件 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和围垦强度。加快构建退耕还林还 草、退耕还湿、防沙治沙,以及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 (二十)构建攴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攻 关机制,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科技联合攻关。在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种业主要作物联合 攻关、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等领域尽快取得- 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完善农业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探索建立农业技术环境风险评估体 系,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借鉴国际农业绿色发展经验,加强国际科技 和成果交流合作。 (二十→)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 制。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坚持补贴向 优势区倾斜,减少或退岀非优势区补贴。改革渔业补贴政策,支持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牧场建设、增 殖放流等资源养护措施。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继续支持退耕还林还 草。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 担保支持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推 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净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 (二十)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修订 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监管和认证过程管控。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加快建 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公信力和权 威性。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 和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依托现 有资源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 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 (二十三)完善绿色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修订体现农业绿色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完善耕 地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投λ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开展农业节约用水立法硏 究工作。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和惩罚标准。 (二十四)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 以及农产品生产、市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准方法,实时监测报告,科学分 析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定期监测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构建充分体现资 源稀缺和损耗程度的生产成本核算机制,研究农业生态价值统计方法。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技术,构建天 空地数字农业管理系统 (二十五)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内容 纳入农业人才培养范畴,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业人才和新型职业 农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健全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重要文件 8 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和围垦强度。加快构建退耕还林还 草、退耕还湿、防沙治沙,以及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六、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 (二十)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攻 关机制,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科技联合攻关。在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种业主要作物联合 攻关、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等领域尽快取得一 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完善农业绿色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探索建立农业技术环境风险评估体 系,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借鉴国际农业绿色发展经验,加强国际科技 和成果交流合作。 (二十一)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 制。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坚持补贴向 优势区倾斜,减少或退出非优势区补贴。改革渔业补贴政策,支持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牧场建设、增 殖放流等资源养护措施。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继续支持退耕还林还 草。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绿色信贷及专业化 担保支持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推 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净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 (二十二)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修订 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监管和认证过程管控。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加快建 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公信力和权 威性。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 和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依托现 有资源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标准 的制定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 (二十三)完善绿色农业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修订体现农业绿色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完善耕 地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开展农业节约用水立法研 究工作。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和惩罚标准。 (二十四)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 以及农产品生产、市场、消费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标准方法,实时监测报告,科学分 析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定期监测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构建充分体现资 源稀缺和损耗程度的生产成本核算机制,研究农业生态价值统计方法。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技术,构建天 空地数字农业管理系统。 (二十五)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内容 纳入农业人才培养范畴,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业人才和新型职业 农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健全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
重要文件 区因地制宜增加护林员、草管员等公益岗位。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落实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 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农业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抓紧研究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 施落到实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十七)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在生产领域,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 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水生生物保护,以及投入品绿色生产、加工流通绿色循环、营销包装低耗低碳 等绿色生产方式。在消费领域,从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 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抵制奢侈、低碳循环等绿色生活方式。 (二十八)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适时开展部 门联合督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 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重要文件 9 区因地制宜增加护林员、草管员等公益岗位。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落实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 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农业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抓紧研究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 施落到实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十七)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在生产领域,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 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水生生物保护,以及投入品绿色生产、加工流通绿色循环、营销包装低耗低碳 等绿色生产方式。在消费领域,从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光盘 行动”,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抵制奢侈、低碳循环等绿色生活方式。 (二十八)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适时开展部 门联合督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 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通知决定 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加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垦、渔业)厅(局、委) 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科技厅(局、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 (局)、人民银行、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因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 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现就推进农村创业 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重要意义 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是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融 合原料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集成见习、实习、实训、咨询、孵化等服务为一体 具有功能定位准确、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等特点的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是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 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有利于整合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 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信息技术等政策措施,有利于聚集土地、资金、科技、人才、信息 等资源要素,有利于开展见习、实习、实训、创意、演练等实际操作,形成统一的政策服务窗口、便捷的信 息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孵化高地,吸引更多有一定资金技术积累、较强市场意识和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 返乡下乡人员到园区(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推动形成以创新促创 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要素,为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 渠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按照 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政策 措施配套、科技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提供全 方位支持和服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通知决定 10 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加发〔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垦、渔业)厅(局、委)、 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科技厅(局、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 (局)、人民银行、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有关精神,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 地),更好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助推农村创业创新,现就推进农村创业 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是依托各类涉农园区(基地),通过政策集成、资源集聚和服务集中,融 合原料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集成见习、实习、实训、咨询、孵化等服务为一体, 具有功能定位准确、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等特点的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是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到 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有利于整合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 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信息技术等政策措施,有利于聚集土地、资金、科技、人才、信息 等资源要素,有利于开展见习、实习、实训、创意、演练等实际操作,形成统一的政策服务窗口、便捷的信 息服务平台和创业创新孵化高地,吸引更多有一定资金技术积累、较强市场意识和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 返乡下乡人员到园区(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推动形成以创新促创 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要素,为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 渠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按照 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加快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政策 措施配套、科技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提供全 方位支持和服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农为本,重点发展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