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委付 ·委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 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 得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0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 个法定条件: 1.推定全损是委付的前提。 2.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但委付 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 3.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整体性为条件。 4.被保险人必须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 给保险人
(一)委付 ▪ 委付是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 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 得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 个法定条件: 1.推定全损是委付的前提。 2.保险公司没有必须接受委付的义务,但委付 一经接受则不能撤回。 3.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整体性为条件。 4.被保险人必须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 给保险人
(二)代位 ·代位是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 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 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代位求偿权应具备四个条件,才能成立: 1,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包括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物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
(二)代位 ▪ 代位是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 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 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 代位求偿权应具备四个条件,才能成立: 1.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包括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物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