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于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 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 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若于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若于间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若于间题的解释(三)》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本堂主要讲授内容: ·一、法律思维及方法的根基 把握法学的外在品格与内在意蕴 ·二、民法的学习方法 ·、 民法的主要内容 ·四、课堂学习各项要求 ·五、网络文献查询方法
法律思维及方法的根基 把握法学的外在品格与内在意蕴 只有准确理解了法学的外在品格与内在意蕴: ·1.才会形成法学特有的思维方法 ·2.才会形成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3.才会形成法学特有的学习方法 ·4.才会形成法学特有的解决问题方法
(一)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 ·1.制度(法律)缺失的后果 (1)聪明的国人为何只有较少的学术贡献? “蠢柴”的西方人缘何走在学术前沿?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 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 出了二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 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 或有创见的科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