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法之范畴 ●第一节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的概念 保险法有广狭两义,亦存在形式与实质意义 分。广义保险法,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保险公法与保险私 法。狭义保险法,仅指保险私法而言,即保险 合同法与保险公司法。关于保险的私法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章 保险法之范畴 ⚫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 一、保险法的概念 ⚫ 保险法有广狭两义,亦存在形式与实质意义之 分。广义保险法,指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保险公法与保险私 法。狭义保险法,仅指保险私法而言,即保险 合同法与保险公司法。关于保险的私法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指以保险法命名 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1995年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质意义 上的保险法,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 芭的总体,包括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以 及包含在其他法律中的调整保险关系的 法律规范,有时还包括保险的惯例、判 例和法理
⚫ 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指以保险法命名 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1995年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质意义 上的保险法,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体,包括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以 及包含在其他法律中的调整保险关系的 法律规范,有时还包括保险的惯例、判 例和法理
本书中所说的保险法,是调整商业保险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大体上指广义上 的保险法,亦指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 即包括调整保险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以及国家对保险营业行为进行监管的法 律规范
本书中所说的保险法,是调整商业保险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大体上指广义上 的保险法,亦指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 即包括调整保险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以及国家对保险营业行为进行监管的法 律规范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限于商业保险关系,不包括 社会保险关系。主要包括:保险私法关系 1.保险合同关系; 2.保险中介关系; ●3.保险组织关系; 另外,还有国家与保险人、投保人与保险中介 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限于商业保险关系,不包括 社会保险关系。主要包括:保险私法关系: ⚫ 1.保险合同关系; ⚫ 2.保险中介关系; ⚫ 3.保险组织关系; ⚫ 另外,还有国家与保险人、投保人与保险中介 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一)保险合同法 (二)保险特别法 (三)保险业法 ●四、保险法的体例结构
⚫ 三、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 (一)保险合同法 ⚫ (二)保险特别法 ⚫ (三)保险业法 ⚫ 四、保险法的体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