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经费44.25万元,公用经费2.59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7.15万元,是指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责,围绕《西安市志》编纂续修及区县 地方志稿的复审,编纂岀版《西安年鉴》,以及地情资料的收集、保管、研究等开展的各项工作的项 目支出。包括《西安市志》(1991-2010)编纂工作经费33.42万元、《西安年鉴》出版经费44.98万 元、业务活动费19.97万元、门户网站升级维管19.23万元、区县志培训0.35万元及人员抚恤金19.2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2.41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94万元,包括: 人员经费57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26.61万元、津贴补 贴163.3万元、奖金124.33万元、绩效工资2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9万元、 住房公积金42.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5万元,包括:离 休费26.52万元、生活补助10.94万元、奖励金0.79万元
11 人员经费 44.25 万元,公用经费 2.59 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7.15 万元,是指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责,围绕《西安市志》编纂续修及区县 地方志稿的复审,编纂出版《西安年鉴》,以及地情资料的收集、保管、研究等开展的各项工作的项 目支出。包括《西安市志》(1991-2010)编纂工作经费 33.42 万元、《西安年鉴》出版经费 44.98 万 元、业务活动费 19.97 万元、门户网站升级维管 19.23 万元、区县志培训 0.35 万元及人员抚恤金 19.2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9 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72.41 万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19.94 万元,包括: 人员经费 572.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34.35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126.61 万元、津贴补 贴 163.3 万元、奖金 124.33 万元、绩效工资 23.88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3.9 万元、 住房公积金 42.63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7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25 万元,包括:离 休费 26.52 万元、生活补助 10.94 万元、奖励金 0.79 万元
公用经费47.34万元,其中:办公费9.63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手续费0.09万元、郎电费 1.48万元、差旅费2.88万元、维修(护)费0.17万元、租赁费0.17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 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他 交通费用27.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菅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市地方志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情况。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58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9.35万元。授权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7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 88.56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12 公用经费 47.34 万元,其中:办公费 9.63 万元、印刷费 0.39 万元、手续费 0.09 万元、邮电费 1.48 万元、差旅费 2.88 万元、维修(护)费 0.17 万元、租赁费 0.17 万元、培训费 0.04 万元、公 务接待费 0.1 万元、劳务费 1.45 万元、工会经费 3.5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14 万元、其他 交通费用 27.2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2 万元。 4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并已公开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度市地方志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情况。 6.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 82.9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3.58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79.35 万元。授权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 73.4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 88.56%。 (三)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0.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