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二)我国行政复议的具体制度1.行政复议体制:一般是一级复议:个别的是二级复议,比如对省部级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再复议作出最终裁决。2.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的原则是,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上一级政府复议: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选择申请本级政府复议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
二、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我国行政复议的具体制度 1.行政复议体制:一般是一级复议;个别的是 二级复议,比如对省部级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再复议作出最终裁决。 2.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的原则是,对 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上一级政府复议;对政 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选择申请本级政府复议或 上一级主管部门复议
3.行政复议证据规则(1)证据与被处理行为有关且形成于处理决定之前。(2)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否则该行为将视为没有证据、依据而被撤销。(3)申请人、第三人可查阅该书面答复以及上述有关材料。(4)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对方和他方收集证据
3.行政复议证据规则 (1)证据与被处理行为有关且形成于处理决 定之前。 (2)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10日 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否则该行为将视为没 有证据、依据而被撤销。 (3)申请人、第三人可查阅该书面答复以及 上述有关材料。 (4)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对方和 他方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