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5 族精神的认识与激发。对法国革命的解放意义,他不是从资产阶级革 命的角度,而只是从发扬民族精神、洗掉礼俗生活的角度,有了一定 程度的认识。但对日尔曼人革命解放的途径,却并无具体指示,只是 抽象地说“如果这些日尔曼人一旦被迫而抛掉他们的惰性,就会激励 起来奋发有为。……可以超过他们的老师”。这充分反映当时德国资产 阶级的软弱性和虚骄性。虽然主观上对法国革命有所向往,但在实践 上既不敢触动君主和贵族的阶级利益,也害怕人民群众的真正从“朦 胧”中觉醒起来,因此他对日尔曼前途也只能表示一些唯心主义的乐 观,只是相信渺茫的日尔曼精神,而没有现实的和实践的基础。 在此以前,在1802年黑格尔所写的《论德国的宪法》①一文中,他 强调,真正的[资产阶级]国家,须有“共同的国家权力”,而国家的 权力和国家的健康与团结力量的试金石不在太平安静的时候而在对 外战争的时候。他指出,当旧的日尔曼人太自由散漫,“个人隶属于全 体只是在风俗、宗教、看不见的精神和一些主要的利益方面。在其余 的地方,他不容许他自己受全体的限制”。他认为“一个国家要求一个 共同的中心,一个君主和代议机构,把关于对外关系、战争和财政的 权力集中起来。这样的中心又必须具有必要的权力以指导这些事务, 以执行它的决定,以维系各个部门使从属于它”。而他指出,事实上 “日尔曼的政治机构只不外是各个部门从全体中取走的权利和利益的 总和罢了”。因此黑格尔断言,“按照国家的概念和国家权力范围的科 学考察来加以规定的话,就可以看见,德国不能够真正地被称为一个 国家”。 黑格尔认为,在过去,习俗、教育、语言、特别是宗教曾经是人 民团结的主要纽带,而现在却被认作偶然的、不必要的方面,它们的 纷歧不能妨碍把人民群众组织成一个国家。因为“那些歧异的因素在 ①以下各引文都引自:《黑格尔哲学选集》,1953年纽约近代从书本,第527-539页
族 精 神 的 认 识 与 激 发 。 对 法 国 革 命 的 解 放 意 义 , 他 不 是 从 资 产 阶 级 革 命 的 角 度 , 而 只 是 从 发 扬 民 族 精 神 、 洗 掉 礼 俗 生 活 的 角 度 , 有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认 识 。 但 对 日 尔 曼 人 革 命 解 放 的 途 径 , 却 并 无 具 体 指 示 , 只 是 抽 象 地 说 “ 如 果 这 些 日 尔 曼 人 一 旦 被 迫 而 抛 掉 他 们 的 惰 性 , 就 会 激 励 起 来 奋 发 有 为 。 … … 可 以 超 过 他 们 的 老 师 ” 。 这 充 分 反 映 当 时 德 国 资 产 阶 级 的 软 弱 性 和 虚 骄 性 。 虽 然 主 观 上 对 法 国 革 命 有 所 向 往 , 但 在 实 践 上 既 不 敢 触 动 君 主 和 贵 族 的 阶 级 利 益 , 也 害 怕 人 民 群 众 的 真 正 从 “ 朦 胧 ” 中 觉 醒 起 来 , 因 此 他 对 日 尔 曼 前 途 也 只 能 表 示 一 些 唯 心 主 义 的 乐 观 , 只 是 相 信 渺 茫 的 日 尔 曼 精 神 , 而 没 有 现 实 的 和 实 践 的 基 础 。 在 此 以 前 , 在 1 8 0 2 年 黑 格 尔 所 写 的 《 论 德 国 的 宪 法 》 ① 一 文 中 , 他 强 调 , 真 正 的 [ 资 产 阶 级 ] 国 家 , 须 有 “ 共 同 的 国 家 权 力 ” , 而 国 家 的 权 力 和 国 家 的 健 康 与 团 结 力 量 的 试 金 石 不 在 太 平 安 静 的 时 候 而 在 对 外 战 争 的 时 候 。 他 指 出 , 当 旧 的 日 尔 曼 人 太 自 由 散 漫 , “ 个 人 隶 属 于 全 体 只 是 在 风 俗 、 宗 教 、 看 不 见 的 精 神 和 一 些 主 要 的 利 益 方 面 。 在 其 余 的 地 方 , 他 不 容 许 他 自 己 受 全 体 的 限 制 ” 。 他 认 为 “ 一 个 国 家 要 求 一 个 共 同 的 中 心 , 一 个 君 主 和 代 议 机 构 , 把 关 于 对 外 关 系 、 战 争 和 财 政 的 权 力 集 中 起 来 。 这 样 的 中 心 又 必 须 具 有 必 要 的 权 力 以 指 导 这 些 事 务 , 以 执 行 它 的 决 定 , 以 维 系 各 个 部 门 使 从 属 于 它 ” 。 而 他 指 出 , 事 实 上 “ 日 尔 曼 的 政 治 机 构 只 不 外 是 各 个 部 门 从 全 体 中 取 走 的 权 利 和 利 益 的 总 和 罢 了 ” 。 因 此 黑 格 尔 断 言 , “ 按 照 国 家 的 概 念 和 国 家 权 力 范 围 的 科 学 考 察 来 加 以 规 定 的 话 , 就 可 以 看 见 , 德 国 不 能 够 真 正 地 被 称 为 一 个 国 家 ” 。 黑 格 尔 认 为 , 在 过 去 , 习 俗 、 教 育 、 语 言 、 特 别 是 宗 教 曾 经 是 人 民 团 结 的 主 要 纽 带 , 而 现 在 却 被 认 作 偶 然 的 、 不 必 要 的 方 面 , 它 们 的 纷 歧 不 能 妨 碍 把 人 民 群 众 组 织 成 一 个 国 家 。 因 为 “ 那 些 歧 异 的 因 素 在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5 ① 以 下 各 引 文 都 引 自 : 《 黑 格 尔 哲 学 选 集 》 , 1 9 5 3 年 纽 约 近 代 丛 书 本 , 第 5 2 7 — 5 3 9 页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近代国家中可以依靠政治组织的技术设法把它们保持在一起 他看见德国各邦的散漫,经不起对外战争的考验。甚至明确指出 德国不能真正地被称为一个国家”。他也认识到单靠旧时封建社会那 种风俗习惯、宗教、教育、语言文字的统一,作为一个近代(资本主 义时代)的国家是不够的,国家的统一主要要靠政治、军事、财政权 力的集中领导、执行的统一。因此他站在资产阶级立场鼓吹部分从属 于全体,国家要有一个权力中心。他要求“这个权力的中心必须受到 各族人民的尊重而取得稳定,必须在一个不变动的君主身上得到保 在写《精神现象学》前后,黑格尔的政治见解和态度主要就是这 样。这些政治见解和态度主要可以归结为三点:(1)对拿破仑表示一 定程度的尊重,称他为“马背上的世界精神”。(2)对法国革命的“绝 对自由和恐怖”,他当作客观精神所表现的一种意识形态予以辩证分 析,指出其必然过渡的过程,并且对法国革命唤醒民族意识和个人从 旧制度旧礼俗中解放出来有所认识。(3)对德国,承认当时“德国不 能够真正被称为一个国家”,主张德国不能单依靠风俗习惯、宗教、教 育、语言的统一,要求在政治、军事、财政方面建立一个有领导、有 权力的统一的君主政府。这些政治见解和态度仍然反映了当时德国资 产阶级的软弱性,当然不是革命的,但和他晚年作为官方哲学家,应 用他的一套逻辑去论证君主立宪,把普鲁士国家看作“地上神物”的 保守态度,是有相当区别的 C二)《现象学》的来源和意义 《精神现象学》不仅是黑格尔本人全部著作最有独创性的著作,而 且是在整个西方哲学历史上最富于新颖独创的著作之一。但是它不是 从天而降,它也有其来源和继承、发展过程。 最早代表德国启蒙思想、受过培根影响的一位哲学家朗贝尔特
近 代 国 家 中 可 以 依 靠 政 治 组 织 的 技 术 设 法 把 它 们 保 持 在 一 起 ” 。 他 看 见 德 国 各 邦 的 散 漫 , 经 不 起 对 外 战 争 的 考 验 。 甚 至 明 确 指 出 “ 德 国 不 能 真 正 地 被 称 为 一 个 国 家 ” 。 他 也 认 识 到 单 靠 旧 时 封 建 社 会 那 种 风 俗 习 惯 、 宗 教 、 教 育 、 语 言 文 字 的 统 一 , 作 为 一 个 近 代 〔 资 本 主 义 时 代 〕 的 国 家 是 不 够 的 , 国 家 的 统 一 主 要 要 靠 政 治 、 军 事 、 财 政 权 力 的 集 中 领 导 、 执 行 的 统 一 。 因 此 他 站 在 资 产 阶 级 立 场 鼓 吹 部 分 从 属 于 全 体 , 国 家 要 有 一 个 权 力 中 心 。 他 要 求 “ 这 个 权 力 的 中 心 必 须 受 到 各 族 人 民 的 尊 重 而 取 得 稳 定 , 必 须 在 一 个 不 变 动 的 君 主 身 上 得 到 保 证 。 ” 在 写 《 精 神 现 象 学 》 前 后 , 黑 格 尔 的 政 治 见 解 和 态 度 主 要 就 是 这 样 。 这 些 政 治 见 解 和 态 度 主 要 可 以 归 结 为 三 点 : ( 1 ) 对 拿 破 仑 表 示 一 定 程 度 的 尊 重 , 称 他 为 “ 马 背 上 的 世 界 精 神 ” 。 ( 2 ) 对 法 国 革 命 的 “ 绝 对 自 由 和 恐 怖 ” , 他 当 作 客 观 精 神 所 表 现 的 一 种 意 识 形 态 予 以 辩 证 分 析 , 指 出 其 必 然 过 渡 的 过 程 , 并 且 对 法 国 革 命 唤 醒 民 族 意 识 和 个 人 从 旧 制 度 旧 礼 俗 中 解 放 出 来 有 所 认 识 。 ( 3 ) 对 德 国 , 承 认 当 时 “ 德 国 不 能 够 真 正 被 称 为 一 个 国 家 ” , 主 张 德 国 不 能 单 依 靠 风 俗 习 惯 、 宗 教 、 教 育 、 语 言 的 统 一 , 要 求 在 政 治 、 军 事 、 财 政 方 面 建 立 一 个 有 领 导 、 有 权 力 的 统 一 的 君 主 政 府 。 这 些 政 治 见 解 和 态 度 仍 然 反 映 了 当 时 德 国 资 产 阶 级 的 软 弱 性 , 当 然 不 是 革 命 的 , 但 和 他 晚 年 作 为 官 方 哲 学 家 , 应 用 他 的 一 套 逻 辑 去 论 证 君 主 立 宪 , 把 普 鲁 士 国 家 看 作 “ 地 上 神 物 ” 的 保 守 态 度 , 是 有 相 当 区 别 的 。 ( 二 ) 《 现 象 学 》 的 来 源 和 意 义 《 精 神 现 象 学 》 不 仅 是 黑 格 尔 本 人 全 部 著 作 最 有 独 创 性 的 著 作 , 而 且 是 在 整 个 西 方 哲 学 历 史 上 最 富 于 新 颖 独 创 的 著 作 之 一 。 但 是 它 不 是 从 天 而 降 , 它 也 有 其 来 源 和 继 承 、 发 展 过 程 。 最 早 代 表 德 国 启 蒙 思 想 、 受 过 培 根 影 响 的 一 位 哲 学 家 朗 贝 尔 特 6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7 J.H. Lambert17281777)在1764年出版的著作《新工具》一书 的第四部分,他叫做《现象学或关于假象的学说》。“现象学”的目的 据他说在于“系统化假象的种类[注意培根在《新工具》一书中将假 象或偶象分为四种]借以避免错误,认识真理。”朗贝尔特认为假象还 不是错误,假象中混杂着真理和错误,因此假象也不纯全是主观的。朗 贝尔特虽首先提出“现象学”这个名词,但他的现象学只是“假象 还不是显现真理、显现本质的现象学 其次德国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赫尔德 Herder1744-1803)在 他的《批评的丛林》第四卷(1767)一书中曾说过:“真正讲来,既然 可见的美不外是现象,那末也就应该有一个关于美的现象的充实的伟 大的科学:一个美的现象学,这门科学有待于第二个朗贝尔特来完 成。”以后在1778年赫尔德又曾说过:“视觉是最艺术的和最哲学的官 能。这个官能是可以通过最细致的练习、推论、比较而得到改进和校 正的。……因此只有在这意义下我们才会有一个正确的美和真的现象 学。”这些话对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都是有所启示的。 此外康德所著《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1785)一书,共分四 章,即(1)运动学、(②2)动力学、(3)机械力学、(4)现象学。不过 这里所谓“现象学”是指把物质的运动作为现象或经验的对象来研究 而言,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没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当康德 在1770年9月2日与朗贝尔特通信时,他初次提到“在形而上学之先, 看来必须有一个特殊的、虽说仅仅是消极的科学‘现象学一般(phe nomenologis generalis,以规定感性原则的有效性和限度。庶可以使 得感性原则和关于纯粹理性对象的判断不致混淆起来。”①他并且指 出,这门科学只是一种初步的“入门的训练( propadeutische Disziplin)。”稍后,在1772年2月21日与马库斯·黑尔兹的信中,康 ①《德全集》,第9卷,费利克斯·迈勒尔出版社本,第71页
( J . H . L a m b e r t 1 7 2 8 — 1 7 7 7 ) 在 1 7 6 4 年 出 版 的 著 作 《 新 工 具 》 一 书 的 第 四 部 分 , 他 叫 做 《 现 象 学 或 关 于 假 象 的 学 说 》 。 “ 现 象 学 ” 的 目 的 据 他 说 在 于 “ 系 统 化 假 象 的 种 类 [ 注 意 培 根 在 《 新 工 具 》 一 书 中 将 假 象 或 偶 象 分 为 四 种 ] 借 以 避 免 错 误 , 认 识 真 理 。 ” 朗 贝 尔 特 认 为 假 象 还 不 是 错 误 , 假 象 中 混 杂 着 真 理 和 错 误 , 因 此 假 象 也 不 纯 全 是 主 观 的 。 朗 贝 尔 特 虽 首 先 提 出 “ 现 象 学 ” 这 个 名 词 , 但 他 的 现 象 学 只 是 “ · 假 · 象 · 学 ” , 还 不 是 显 现 真 理 、 显 现 本 质 的 · 现 · 象 · 学 。 其 次 德 国 文 学 家 和 文 学 批 评 家 赫 尔 德 ( H e r d e r 1 7 4 4 — 1 8 0 3 ) 在 他 的 《 批 评 的 丛 林 》 第 四 卷 ( 1 7 6 7 ) 一 书 中 曾 说 过 : “ 真 正 讲 来 , 既 然 可 见 的 美 不 外 是 现 象 , 那 末 也 就 应 该 有 一 个 关 于 美 的 现 象 的 充 实 的 伟 大 的 科 学 : · 一 · 个 · 美 · 的 · 现 · 象 · 学 , 这 门 科 学 有 待 于 第 二 个 朗 贝 尔 特 来 完 成 。 ” 以 后 在 1 7 7 8 年 赫 尔 德 又 曾 说 过 : “ 视 觉 是 最 艺 术 的 和 最 哲 学 的 官 能 。 这 个 官 能 是 可 以 通 过 最 细 致 的 练 习 、 推 论 、 比 较 而 得 到 改 进 和 校 正 的 。 … … 因 此 只 有 在 这 意 义 下 我 们 才 会 有 一 个 正 确 的 · 美 · 和 · 真 · 的 · 现 · 象 · 学 。 ” 这 些 话 对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都 是 有 所 启 示 的 。 此 外 康 德 所 著 《 自 然 科 学 的 形 而 上 学 基 础 》 ( 1 7 8 5 ) 一 书 , 共 分 四 章 , 即 ( 1 ) 运 动 学 、 ( 2 ) 动 力 学 、 ( 3 ) 机 械 力 学 、 ( 4 ) 现 象 学 。 不 过 这 里 所 谓 “ 现 象 学 ” 是 指 把 物 质 的 运 动 作 为 现 象 或 经 验 的 对 象 来 研 究 而 言 , 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没 有 什 么 关 系 。 最 重 要 的 是 当 康 德 在 1 7 7 0 年 9 月 2 日 与 朗 贝 尔 特 通 信 时 , 他 初 次 提 到 “ 在 形 而 上 学 之 先 , 看 来 必 须 有 一 个 特 殊 的 、 虽 说 仅 仅 是 消 极 的 科 学 ‘ 现 象 学 一 般 ’ ( p h e A n o m e n o l o g i s g e n e r a l i s ) , 以 规 定 感 性 原 则 的 有 效 性 和 限 度 。 庶 可 以 使 得 感 性 原 则 和 关 于 纯 粹 理 性 对 象 的 判 断 不 致 混 淆 起 来 。 ” ① 他 并 且 指 出 , 这 门 科 学 只 是 一 种 初 步 的 “ 入 门 的 训 练 ( p r o p ǎ d e u t i s c h e D i s z i p l i n ) 。 ” 稍 后 , 在 1 7 7 2 年 2 月 2 1 日 与 马 库 斯 · 黑 尔 兹 的 信 中 , 康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7 ① 《 康 德 全 集 》 , 第 9 卷 , 费 利 克 斯 · 迈 勒 尔 出 版 社 本 , 第 7 1 页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德更具体地说到:“现在就计划写一本书,这书的题目可以叫做:‘感 性与理性的界限’。我想这里面包含有两部分,一是理论的部分,一是 实践的部分。前一部分包含有两编,1.现象学一般。2.形而上学:它 的性质和方法。第二部分也分为两编:1.情感和感性欲望的普遍原则。 2.伦理的最初根据。”①很显然康德这里提到打算写的书,已经包含有 他在很久以后才写成的《纯粹理性批判》(1781)和《实践理性批判》 (1788)的雏形。《纯粹理性批判》中某些消极的、预备性的、划分感 性和理性的界限的部分,当时康德打算划在“现象学一般”之内来处 理。这就使得康德的“现象学”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直接联系 起来了。两者都涉及认识论,两者都有准备和导言的性质。但康德认 为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划分感性与理性的界限,规定感性原则的有效 性和限度,是从不可知论出发,是要限制经验知识的范围,把它限制 在现象界,不许它过问本质或物自体。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则是从 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性出发,目的在于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最后达到绝 对知识。这就使得黑格尔的现象学根本不同于康德的现象学。而且康 德到他后来《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定稿时,根本放弃了“现象学 般”这一术语。关于他所说的现象学材料只散见于《纯粹理性批判》中 先验直观学”和“先验辩证论”部分之内 最后,还须论述一下费希特关于“现象学”的思想。在1804年的 《知识学》中,费希特指出,知识学作为真理的学说和理性的学说,还 须补充一种“现象学、现象学说或假象学说”作为第二部分。费希特 的意思是说,知识学论证意识、自我是一切事实的本源,而现象学则 应该从意识或自我里派生出事实或推演出现象世界来。这个意思,费 希特在1812年的“伦理学说”里尤其明白叫做“自我的现象学说Er scheinungslehre des Ich)”。他问道:“当自我真正地、实际地在那里时, ①《德全集》,同上,第100页
德 更 具 体 地 说 到 : “ 现 在 就 计 划 写 一 本 书 , 这 书 的 题 目 可 以 叫 做 : ‘ 感 性 与 理 性 的 界 限 ’ 。 我 想 这 里 面 包 含 有 两 部 分 , 一 是 理 论 的 部 分 , 一 是 实 践 的 部 分 。 前 一 部 分 包 含 有 两 编 , 1 . · 现 · 象 · 学 一 般 。 2 . 形 而 上 学 : 它 的 性 质 和 方 法 。 第 二 部 分 也 分 为 两 编 : 1 . 情 感 和 感 性 欲 望 的 普 遍 原 则 。 2 . 伦 理 的 最 初 根 据 。 ” ① 很 显 然 康 德 这 里 提 到 打 算 写 的 书 , 已 经 包 含 有 他 在 很 久 以 后 才 写 成 的 《 纯 粹 理 性 批 判 》 ( 1 7 8 1 ) 和 《 实 践 理 性 批 判 》 ( 1 7 8 8 ) 的 雏 形 。 《 纯 粹 理 性 批 判 》 中 某 些 消 极 的 、 预 备 性 的 、 划 分 感 性 和 理 性 的 界 限 的 部 分 , 当 时 康 德 打 算 划 在 “ 现 象 学 一 般 ” 之 内 来 处 理 。 这 就 使 得 康 德 的 “ 现 象 学 ” 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直 接 联 系 起 来 了 。 两 者 都 涉 及 认 识 论 , 两 者 都 有 准 备 和 导 言 的 性 质 。 但 康 德 认 为 现 象 学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划 分 感 性 与 理 性 的 界 限 , 规 定 感 性 原 则 的 有 效 性 和 限 度 , 是 从 不 可 知 论 出 发 , 是 要 限 制 经 验 知 识 的 范 围 , 把 它 限 制 在 现 象 界 , 不 许 它 过 问 本 质 或 物 自 体 。 而 黑 格 尔 的 精 神 现 象 学 则 是 从 现 象 与 本 质 的 统 一 性 出 发 , 目 的 在 于 通 过 现 象 认 识 本 质 , 最 后 达 到 绝 对 知 识 。 这 就 使 得 黑 格 尔 的 现 象 学 根 本 不 同 于 康 德 的 现 象 学 。 而 且 康 德 到 他 后 来 《 纯 粹 理 性 批 判 》 一 书 定 稿 时 , 根 本 放 弃 了 “ 现 象 学 一 般 ” 这 一 术 语 。 关 于 他 所 说 的 现 象 学 材 料 只 散 见 于 《 纯 粹 理 性 批 判 》 中 “ 先 验 直 观 学 ” 和 “ 先 验 辩 证 论 ” 部 分 之 内 。 最 后 , 还 须 论 述 一 下 费 希 特 关 于 “ 现 象 学 ” 的 思 想 。 在 1 8 0 4 年 的 《 知 识 学 》 中 , 费 希 特 指 出 , 知 识 学 作 为 真 理 的 学 说 和 理 性 的 学 说 , 还 须 补 充 一 种 “ 现 象 学 、 现 象 学 说 或 假 象 学 说 ” 作 为 第 二 部 分 。 费 希 特 的 意 思 是 说 , 知 识 学 论 证 意 识 、 自 我 是 一 切 事 实 的 本 源 , 而 现 象 学 则 应 该 从 意 识 或 自 我 里 派 生 出 事 实 或 推 演 出 现 象 世 界 来 。 这 个 意 思 , 费 希 特 在 1 8 1 2 年 的 “ 伦 理 学 说 ” 里 尤 其 明 白 叫 做 “ 自 我 的 现 象 学 说 ( E r A s c h e i n u n g s l e h r e d e s I c h ) ” 。 他 问 道 : “ 当 自 我 真 正 地 、 实 际 地 在 那 里 时 , 8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① 《 康 德 全 集 》 , 同 上 , 第 1 0 0 页
译者导言:关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9 自我必须如何表现其自身?对这问题的答复是:有一个自我的现象学 ……你表现为这样,那末你就是这样;你没有表现为那样,那末 你事实上就不是那样”0。他又说:“真正的自我必须是一个客观化的 表现在定在中的概念,象圣经所说的,道变成肉身”②。费希特指出现 象学的任务是:“揭示出真我下降到形体世界的现象的完备形象,亦即 提示真我的完备的现象学说”③。由这些材料看来,黑格尔所谓“精神 现象学”的意思已很接近费希特所谓“自我的现象学说”。而且认为本 质与现象、自我与自我的表现或现象是统一的,黑格尔与费希特也基 本上相同。其次,现象学在费希特那里是由自我派生现象,或由 “道”之变成“肉身”,“现象学”是“知识学”的补充,现象学是由本 质到现象的研究,研究本质、自我之如何体现在现象界;这一点黑格 尔也吸收过来,认为精神现象学是研究精神的自我显现的过程。不过 黑格尔比较强调现象学是从现象去寻求本质,由普通意识达到绝对意 识的过程和阶梯,现象学是导入逻辑学或本体论的导言或阶梯。而且 费希特只是看到了现象学的重要性,提示其性质和任务,而并没有象 黑格尔那样把“精神现象学”发挥论证出来,形成一个大的体系。 “现象学”的意义在黑格尔看来,就是由现象去寻求本质。当人们 观察事物时,总是由外以求知其内,由表现在外的现象以求把握其内 在本质;这就是现象学的研究。黑格尔于规定现象学的性质时,强调 意识在其自我发展或提高的过程中,意识使其自身的现象和它的本质 相同一。他说:“作为意识的精神其目的就是要使得它的这个现象和它 的本质同一”④。又说:“意识在趋向于它的真实存在的过程中”[按即 由意识的现象趋向于它的本质的意思]它将“摆脱”它的异化或外化 的形式,它“将要达到一个地点……在这地点上,现象即是本质”。这 选集》,莱比锡,1912年,哲学丛书本,第6卷第35页。 比锡,1912年,哲学丛书本,第6卷第35页 书》第416节,论“精神现象学
自 我 必 须 如 何 表 现 其 自 身 ? 对 这 问 题 的 答 复 是 : 有 一 个 · 自 · 我 · 的 · 现 · 象 · 学 · 说 。 … … 你 表 现 为 这 样 , 那 末 你 就 是 这 样 ; 你 没 有 表 现 为 那 样 , 那 末 你 事 实 上 就 不 是 那 样 ” ① 。 他 又 说 : “ 真 正 的 自 我 必 须 是 一 个 客 观 化 的 、 表 现 在 定 在 中 的 概 念 , 象 圣 经 所 说 的 , · 道 变 成 · 肉 · 身 ” ② 。 费 希 特 指 出 现 象 学 的 任 务 是 : “ · 揭 · 示 · 出 · 真 · 我 · 下 · 降 · 到 · 形 · 体 · 世 · 界 · 的 · 现 · 象 · 的 · 完 · 备 · 形 · 象 , 亦 即 提 示 真 我 的 · 完 · 备 · 的 · 现 · 象 · 学 · 说 ” ③ 。 由 这 些 材 料 看 来 , 黑 格 尔 所 谓 “ 精 神 现 象 学 ” 的 意 思 已 很 接 近 费 希 特 所 谓 “ 自 我 的 现 象 学 说 ” 。 而 且 认 为 本 质 与 现 象 、 自 我 与 自 我 的 表 现 或 现 象 是 统 一 的 , 黑 格 尔 与 费 希 特 也 基 本 上 相 同 。 其 次 , 现 象 学 在 费 希 特 那 里 是 由 自 我 派 生 现 象 , 或 由 “ 道 ” 之 变 成 “ 肉 身 ” , “ 现 象 学 ” 是 “ 知 识 学 ” 的 补 充 , 现 象 学 是 由 本 质 到 现 象 的 研 究 , 研 究 本 质 、 自 我 之 如 何 体 现 在 现 象 界 ; 这 一 点 黑 格 尔 也 吸 收 过 来 , 认 为 精 神 现 象 学 是 研 究 精 神 的 自 我 显 现 的 过 程 。 不 过 黑 格 尔 比 较 强 调 现 象 学 是 从 现 象 去 寻 求 本 质 , 由 普 通 意 识 达 到 绝 对 意 识 的 过 程 和 阶 梯 , 现 象 学 是 导 入 逻 辑 学 或 本 体 论 的 导 言 或 阶 梯 。 而 且 , 费 希 特 只 是 看 到 了 现 象 学 的 重 要 性 , 提 示 其 性 质 和 任 务 , 而 并 没 有 象 黑 格 尔 那 样 把 “ 精 神 现 象 学 ” 发 挥 论 证 出 来 , 形 成 一 个 大 的 体 系 。 “ 现 象 学 ” 的 意 义 在 黑 格 尔 看 来 , 就 是 由 现 象 去 寻 求 本 质 。 当 人 们 观 察 事 物 时 , 总 是 由 外 以 求 知 其 内 , 由 表 现 在 外 的 现 象 以 求 把 握 其 内 在 本 质 ; 这 就 是 现 象 学 的 研 究 。 黑 格 尔 于 规 定 现 象 学 的 性 质 时 , 强 调 意 识 在 其 自 我 发 展 或 提 高 的 过 程 中 , 意 识 使 其 自 身 的 现 象 和 它 的 本 质 相 同 一 。 他 说 : “ 作 为 意 识 的 精 神 其 目 的 就 是 要 使 得 它 的 这 个 现 象 和 它 的 本 质 同 一 ” ④ 。 又 说 : “ 意 识 在 趋 向 于 它 的 真 实 存 在 的 过 程 中 ” [ 按 即 由 意 识 的 现 象 趋 向 于 它 的 本 质 的 意 思 ] 它 将 “ 摆 脱 ” 它 的 异 化 或 外 化 的 形 式 , 它 “ 将 要 达 到 一 个 地 点 … … 在 这 地 点 上 , 现 象 即 是 本 质 ” 。 这 译 者 导 言 : 关 于 黑 格 尔 的 《 精 神 现 象 学 》 9 ① ② ③ ④ 《 哲 学 全 书 》 第 4 1 6 节 , 论 “ 精 神 现 象 学 ” 。 《 费 希 特 选 集 》 , 莱 比 锡 , 1 9 1 2 年 , 哲 学 丛 书 本 , 第 6 卷 第 3 5 页 。 同 上 书 , 第 3 6 页 。 《 费 希 特 选 集 》 , 莱 比 锡 , 1 9 1 2 年 , 哲 学 丛 书 本 , 第 6 卷 第 3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