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 责人的职称证件;企业统计年报资料; (⑤)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 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 责人的职称证件;企业统计年报资料; (5) 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 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 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资质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 查部门发给资质证书
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 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资质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 查部门发给资质证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 一制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 一制作
(2)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 批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 资质等级。 (3)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 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 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企业破产、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 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后 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2)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 批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 资质等级。 (3) 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 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 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 企业破产、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 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后 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 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 证书。 (6)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 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 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 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 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 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5)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 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 证书。 (6)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 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 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 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7)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 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 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