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语文试题新课标二卷简析 黑龙江省绥化一中廖有利 说明:本文是依据网上所给答案所做的个人分析,不具有确定性和权 威性,只是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第I卷阅读题 甲必考题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1)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 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 定。(2)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 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3)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 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4)这是我国历史上 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第一段共4个句子,讲我国从周 代起就已经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留下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记 录。) (1)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2)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 定。(3)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 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冋法。” (4)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 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 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 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6)从 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
1 2014 年高考语文试题新课标二卷简析 黑龙江省绥化一中廖有利 说明:本文是依据网上所给答案所做的个人分析,不具有确定性和权 威性,只是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第 I 卷 阅读题 甲 必考题 一、现代文阅读(9 分,每小题 3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3 题。 一、(1)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 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 定。(2)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 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3)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 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4)这是我国历史上 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第一段共 4 个句子,讲我国从周 代起就已经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留下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记 录。) 二、(1)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 (2)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 定。(3)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 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4)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 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 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 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6)从 《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
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 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 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第二段共 5个句子,讲汉唐时期对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 上所作出的相应的规定。) 三、(1)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2)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 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 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3)商品市场的繁 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 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 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4)有的不法分子 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5)为 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 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6)“市肆谓之行者,因 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 亦有职。”(《都城纪胜》(7)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 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 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8)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 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9)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 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以上第三自然段共9个句子,讲宋代市场 的繁荣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以及宋代采取的“行会”管理方式。) 四、(1)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 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 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第四段1个句子,讲中国古代对食
2 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 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 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第二段共 5 个句子,讲汉唐时期对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 上所作出的相应的规定。) 三、(1)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2)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 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 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3)商品市场的繁 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 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 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4)有的不法分子 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5)为 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 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6)“市肆谓之行者,因 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 亦有职。”(《都城纪胜》(7)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 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 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8)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 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9)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 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以上第三自然段共 9 个句子,讲宋代市场 的繁荣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以及宋代采取的“行会”管理方式。) 四、(1)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 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 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第四段 1 个句子,讲中国古代对食
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 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段落句数内容 讲我国从周代起就已经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 留下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6 讲汉唐时期对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 在法律上所作出的相应的规定。 9 「讲宋代市场的繁荣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以及宋代采 取的“行会”管理方式。 讲中国古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 措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 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 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正确。见第一段的第3句话 (3)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 未熟,不鬻于市。”)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 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正确。见第二段(2)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 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盜同法。”和第 二段的(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 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
3 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 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段落 句数 内容 一、 4 讲我国从周代起就已经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 留下了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二、 6 讲汉唐时期对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 在法律上所作出的相应的规定。 三、 9 讲宋代市场的繁荣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以及宋代采 取的“行会”管理方式。 四、 1 讲中国古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 措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 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 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正确。见第一段的第 3 句话。 (3)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 未熟,不鬻于市。”)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 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正确。见第二段(2) 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 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和第 二段的(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 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
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 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不正确。见第二段(2)汉 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 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3)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 人及相关官员。第二段的(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 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 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 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正确。见第二段的(5)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 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 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答案】C。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 分析综合C。 【解析】C项说法的错误在于针对句中文言分析有遗漏且忽略后文的 评价的话。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 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正确。见第三段中(5)为了加强对 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 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 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错误。见第三段的(1)宋代,饮
4 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 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不正确。见第二段(2)汉 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 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 (3)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 人及相关官员。第二段的(5)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 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 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 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正确。见第二段的(5) 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 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 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答案】C。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 分析综合 C。 【解析】C 项说法的错误在于针对句中文言分析有遗漏且忽略后文的 评价的话。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 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正确。见第三段中(5)为了加强对 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 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B 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 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错误。见第三段的(1)宋代,饮
食市场空前繁荣。(2)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 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 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这两句描述的均为“商业”,特别是“饮 食业”,没有提到“工业”。后面虽提到“手工业”,但也绝非“工业”。 此其一。其二,(6)“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 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7) 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 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 (8)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 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行会”是民间机构,之所以 称为“行”,是官府便于登记、征税的需要。所以“行会”并非“政 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 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正确。见(6)“市肆谓之行者, 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 卜亦有职。”(《都城纪胜》“料索”:“料”,管理之意;“索”,讨取之 意。)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 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正确。见第三段(9)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 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答案】B。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 分析综合C。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
5 食市场空前繁荣。(2)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 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 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这两句描述的均为“商业”,特别是“饮 食业”,没有提到“工业”。后面虽提到“手工业”,但也绝非“工业”。 此其一。其二,(6)“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 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7) 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 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 (8)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 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行会”是民间机构,之所以 称为“行”,是官府便于登记、征税的需要。所以“行会”并非“政 府机构”。) C 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 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正确。见(6)“市肆谓之行者, 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 卜亦有职。”(《都城纪胜》“料索”:“料”,管理之意;“索”,讨取之 意。) D 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 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正确。见第三段(9) 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 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答案】B。此题考点为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 分析综合 C。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