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乙)、精神 理的存在,与通过争取普遍目的的劳动以建立和保持其自身 的那种伦理相对立,——一家庭的守护神与普遍精神相对立。 虽然我们把家庭这一伦理存在规定为直接的存在,但它 之所以在其本身之内是一伦理的本质,并非由于它是它的成 员们的自然的关联,换言之,并非由于它的成员之间的关系 是个别的现实之间的直接关系。因为,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 东西,这种出之于自然的关联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精神,而 且它只有作为精神本质才是伦理的。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它这 种伦理的独特处究竟在哪里。——首先,因为伦理是一种本 性上普遍的东西,所以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关系不是情感关 系或爱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似乎必须把伦理设定为个别的 家庭成员对其作为实体的家庭整体之间的关系,这样,个别 家庭成员的行动和现实才能以家庭为其目的和内容。但是,这 个(家庭)整体的行动所具有的有意识的目的,就其只关涉 这个整体自身而言,它本身仍然是个别的东西。权力和财富 的追求和保持,从一方面说,仅在于满足需要,仅只是欲望 范围以内的事情,从另一方面说,在它们的较高的规定中它 们就成了某种仅属过渡的仅有中介意义的东西。这种较高的 规定,并不在于家庭自身之内,而是关涉着真正的普遍物亦 即共体的:这种规定勿宁对家庭是一否定作用,它要排除个 体于家庭之外,压迫他的天然性和个别性,并导致他实践道 德、赖普遍物和为普遍物而生活。家庭所固有的、肯定的目 的是个体本身。所以,为了要使这种关系成为伦理的,个体, 无论他是行为者或是行为所关涉的对方,都不能以一种偶然 性而出现于这种关系中,例如在随便帮助别人一下或替别人
理 的 · 存 · 在 , 与 通 过 争 取 普 遍 目 的 的 劳 动 以 建 立 和 保 持 其 自 身 的 那 种 伦 理 相 对 立 , — — 家 庭 的 守 护 神 与 普 遍 精 神 相 对 立 。 虽 然 我 们 把 家 庭 这 一 · 伦 · 理 · 存 · 在 规 定 为 · 直 · 接 · 的 · 存 · 在 , 但 它 之 所 以 在 其 本 身 之 内 是 一 · 伦 · 理 · 的 本 质 , 并 非 · 由 · 于 它 是 它 的 成 员 们 的 · 自 · 然 · 的 关 联 , 换 言 之 , 并 非 由 于 它 的 成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 个 · 别 · 的 · 现 · 实 · 之 · 间 · 的 · 直 · 接 · 关 · 系 。 因 为 , 伦 理 本 性 上 是 · 普 · 遍 · 的 东 西 , 这 种 出 之 于 自 然 的 关 联 本 质 上 也 同 样 是 一 种 精 神 , 而 且 它 只 有 作 为 精 神 本 质 才 是 伦 理 的 。 现 在 让 我 们 来 看 看 它 这 种 伦 理 的 独 特 处 究 竟 在 哪 里 。 — — 首 先 , 因 为 伦 理 是 一 种 本 性 上 普 遍 的 东 西 , 所 以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的 伦 理 关 系 不 是 情 感 关 系 或 爱 的 关 系 。 在 这 里 , 我 们 似 乎 必 须 把 伦 理 设 定 为 · 个 · 别 · 的 家 庭 成 员 对 其 作 为 实 体 的 家 庭 · 整 · 体 之 间 的 关 系 , 这 样 , 个 别 家 庭 成 员 的 行 动 和 现 实 才 能 以 家 庭 为 其 目 的 和 内 容 。 但 是 , 这 个 〔 家 庭 〕 整 体 的 · 行 · 动 所 具 有 的 有 意 识 的 目 的 , 就 其 只 关 涉 这 个 整 体 自 身 而 言 , 它 本 身 仍 然 是 个 别 的 东 西 。 权 力 和 财 富 的 追 求 和 保 持 , 从 一 方 面 说 , 仅 在 于 满 足 需 要 , 仅 只 是 欲 望 范 围 以 内 的 事 情 , 从 另 一 方 面 说 , 在 它 们 的 较 高 的 规 定 中 它 们 就 成 了 某 种 仅 属 过 渡 的 仅 有 中 介 意 义 的 东 西 。 这 种 较 高 的 规 定 , 并 不 在 于 家 庭 自 身 之 内 , 而 是 关 涉 着 真 正 的 普 遍 物 亦 即 共 体 的 ; 这 种 规 定 勿 宁 对 家 庭 是 一 否 定 作 用 , 它 要 排 除 个 体 于 家 庭 之 外 , 压 迫 他 的 天 然 性 和 个 别 性 , 并 导 致 他 实 践 · 道 · 德 、 赖 普 遍 物 和 为 普 遍 物 而 生 活 。 家 庭 所 固 有 的 、 · 肯 · 定 · 的 目 的 是 个 体 本 身 。 所 以 , 为 了 要 使 这 种 关 系 成 为 伦 理 的 , 个 体 , 无 论 他 是 行 为 者 或 是 行 为 所 关 涉 的 对 方 , 都 不 能 以 一 种 · 偶 · 然 · 性 而 出 现 于 这 种 关 系 中 , 例 如 在 随 便 帮 助 别 人 一 下 或 替 别 人 1 0 丙 ( 乙 ) 、 精 神
、真实的精神;伦理 办点事情时那样。伦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实体性的,换句话 说,必须是整个的和普遍的;因而伦理行为所关涉的只能是 整个的个体,或者说,只能是其本身是普遍物的那种个体。而 关于这一点,我们又不能这样理解,以为伦理行为好象是替 别人办事那样,种劳务,其促进这个人的整个的幸福只是想 象中的事情,而事实上这种劳务既然是一种直接的或现实的 行为,它就仅只涉及到他的某些个别方面而已:—我们也 不能以为伦理行为也象教育那样现实,以为它也把某一个整 个的个体当作对象,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把他创造培养出来, 成为一件作品,因为在教育里,除去那对家庭有否定作用的 目的外,现实的行为就只还有一点有限的内容了;—最后, 我们同样也不能将伦理行为理解为在紧急时机事实上拯救了 整个个体的一种援助,因为援助本身是一种完全偶然的行为, 需要援助的时机是一种日常的普通的现实,可以有也可以没 有。因此,一种行为,如果它只涉及血缘亲属的整个存在,而 不涉及公民,因为公民不属于家庭,也不涉及那种应该成为 公民从而应该不再是这种个体(家庭成员)的人,如果它专 以这种属于家庭的个别的人,专以扬弃了感性现实亦即个别 现实的普遍的本质为其关涉的对象和内容,那么这种行为,就 不再涉及活着的人,而只涉及死了的人,死了的人已经摆脱 了他一长串的纷纭杂乱的存在而归结为完满的单一的形态, 已经摆脱了偶然生活的喧嚣扰攘而上升于简单的普遍性的宁 因为一个人只作为公民才是现实的和有实体的,所 以如果他不是一个公民而是属于家庭的,他就仅只是一个非
办 点 事 情 时 那 样 。 伦 理 行 为 的 内 容 必 须 是 实 体 性 的 , 换 句 话 说 , 必 须 是 整 个 的 和 普 遍 的 ; 因 而 伦 理 行 为 所 关 涉 的 只 能 是 · 整 · 个 · 的 个 体 , 或 者 说 , 只 能 是 其 本 身 是 普 遍 物 的 那 种 个 体 。 而 关 于 这 一 点 , 我 们 又 不 能 这 样 理 解 , 以 为 伦 理 行 为 好 象 是 替 别 人 办 事 那 样 · 一 · 种 · 劳 · 务 , 其 促 进 这 个 人 的 整 个 的 幸 福 只 是 · 想 · 象 · 中 的 事 情 , 而 事 实 上 这 种 劳 务 既 然 是 一 种 直 接 的 或 现 实 的 行 为 , 它 就 仅 只 涉 及 到 他 的 某 些 个 别 方 面 而 已 ; — — 我 们 也 不 能 以 为 伦 理 行 为 也 象 教 育 那 样 现 实 , 以 为 它 也 把 某 一 个 整 个 的 个 体 当 作 对 象 , 通 过 · 一 · 系 · 列 · 的 努 力 , 把 他 创 造 培 养 出 来 , 成 为 一 件 作 品 , 因 为 在 教 育 里 , 除 去 那 对 家 庭 有 否 定 作 用 的 目 的 外 , · 现 · 实 · 的 · 行 · 为 就 只 还 有 一 点 有 限 的 内 容 了 ; — — 最 后 , 我 们 同 样 也 不 能 将 伦 理 行 为 理 解 为 在 紧 急 时 机 事 实 上 拯 救 了 整 个 个 体 的 一 种 援 助 , 因 为 援 助 本 身 是 一 种 完 全 偶 然 的 行 为 , 需 要 援 助 的 时 机 是 一 种 日 常 的 普 通 的 现 实 , 可 以 有 也 可 以 没 有 。 因 此 , 一 种 行 为 , 如 果 它 只 涉 及 血 缘 亲 属 的 整 个 存 在 , 而 不 涉 及 公 民 , 因 为 公 民 不 属 于 家 庭 , 也 不 涉 及 那 种 应 该 成 为 公 民 从 而 应 该 · 不 · 再 · 是 · 这 · 种 · 个 · 体 〔 家 庭 成 员 〕 的 人 , 如 果 它 专 以 · 这 · 种 属 于 家 庭 的 个 别 的 人 , 专 以 扬 弃 了 感 性 现 实 亦 即 个 别 现 实 的 · 普 · 遍 · 的 本 质 为 其 关 涉 的 对 象 和 内 容 , 那 么 这 种 行 为 , 就 不 再 涉 及 · 活 · 着 · 的 · 人 , 而 只 涉 及 · 死 · 了 · 的 · 人 , 死 了 的 人 已 经 摆 脱 了 他 一 长 串 的 纷 纭 杂 乱 的 存 在 而 归 结 为 完 满 的 · 单 · 一 · 的 形 态 , 已 经 摆 脱 了 偶 然 生 活 的 喧 嚣 扰 攘 而 上 升 于 简 单 的 普 遍 性 的 宁 静 。 — — 因 为 一 个 人 只 作 为 公 民 才 是 · 现 · 实 · 的 和 · 有 · 实 · 体 · 的 , 所 以 如 果 他 不 是 一 个 公 民 而 是 属 于 家 庭 的 , 他 就 仅 只 是 一 个 非 一 、 真 实 的 精 神 ; 伦 理 1 1
丙(乙)、精神 现实的无实体的阴影0 (3.个体的权利)个别的人作为个体而达到的这种普 遍性,是纯粹存在,是死亡:这是直接的自然的变化结果,不 是出自于一种意识的行动。因此,家庭成员的义务,就在于 把〔意识的行动)这个方面添加进去,以便使他的这个最后 的存在、普遍的存在也不仅只属于自然,也不始终仅只是 种非理性的东西,而成为一种由行动创造出来的东西,并使 意识的权利在这种由行动创造出来的东西中得到确认。或者 换个说法,由于具有自我意识的本质的安宁和普遍性真正说 来并不属于自然,(并不是自然的行动结果,)所以行为的意 义毋宁就在于它破除假相而使这样一条真理得以真相大白: 自然虽然自命为这样一种行动的行动者,其实那只是表面现 象而已。—自然在个体身上的所作所为,只是这样一个方 面:使一个个体之变为普遍的存在看起来象是由于这个存在 者的运动。诚然,存在者的运动本身也在伦理共体的范围之 内,并且以此伦理共体为目的;死亡是个体的完成,是个体 作为个体所能为共体(社会)进行的最高劳动。但是,个 体只要本质上是一个个别的人,那么他的死亡与他为普遍整 体所进行的劳动之直接发生关联以及他的死亡之为他的此种 劳动的结果,就是偶然的:这是因为,就一部分说,如果他 ①黑格尔认为活着的时候,个体属于城邦国家)更多于其属于家庭:;死 了的时候它才重新回到家庭:家庭的重要任务是保证个体的埋葬:因此黑格尔随 后就要表明,家庭将使死亡不成为一个自然现象,而成为一个精神事件。—译
现 实 的 无 实 体 的 阴 影 ① 。 〔 3 . 个 体 的 权 利 〕 个 别 的 人 作 为 个 体 而 达 到 的 这 种 普 遍 性 , 是 · 纯 · 粹 · 存 · 在 , 是 · 死 · 亡 ; 这 是 · 直 · 接 · 的 · 自 · 然 · 的 · 变 · 化 · 结 · 果 , 不 是 出 自 于 一 种 意 识 的 行 动 。 因 此 , 家 庭 成 员 的 义 务 , 就 在 于 把 〔 意 识 的 行 动 〕 这 个 方 面 添 加 进 去 , 以 便 使 他 的 这 个 最 后 的 · 存 · 在 、 · 普 · 遍 · 的 存 在 也 不 仅 只 属 于 自 然 , 也 不 始 终 仅 只 是 一 种 非 理 性 的 东 西 , 而 成 为 一 种 由 行 动 · 创 · 造 · 出 · 来 · 的 · 东 · 西 , 并 使 意 识 的 权 利 在 这 种 由 行 动 创 造 出 来 的 东 西 中 得 到 确 认 。 或 者 换 个 说 法 , 由 于 具 有 自 我 意 识 的 本 质 的 安 宁 和 普 遍 性 真 正 说 来 并 不 属 于 自 然 , 〔 并 不 是 自 然 的 行 动 结 果 , 〕 所 以 行 为 的 意 义 毋 宁 就 在 于 它 破 除 假 相 而 使 这 样 一 条 真 理 得 以 真 相 大 白 : 自 然 虽 然 自 命 为 这 样 一 种 行 动 的 行 动 者 , 其 实 那 只 是 表 面 现 象 而 已 。 — — 自 然 在 个 体 身 上 的 所 作 所 为 , 只 是 这 样 一 个 方 面 : 使 一 个 个 体 之 变 为 普 遍 的 存 在 看 起 来 象 是 由 于 这 个 · 存 · 在 · 者 的 运 动 。 诚 然 , 存 在 者 的 运 动 本 身 也 在 伦 理 共 体 的 范 围 之 内 , 并 且 以 此 伦 理 共 体 为 目 的 ; 死 亡 是 个 体 的 完 成 , 是 个 体 作 为 个 体 所 能 为 共 体 〔 或 社 会 〕 进 行 的 最 高 劳 动 。 但 是 , 个 体 只 要 本 质 上 是 一 个 · 个 · 别 · 的 人 , 那 么 他 的 死 亡 与 他 为 普 遍 整 体 所 进 行 的 劳 动 之 直 接 发 生 关 联 以 及 他 的 死 亡 之 为 他 的 此 种 劳 动 的 结 果 , 就 是 偶 然 的 : 这 是 因 为 , 就 一 部 分 说 , 如 果 他 1 2 丙 ( 乙 ) 、 精 神 ① 黑 格 尔 认 为 活 着 的 时 候 , 个 体 属 于 城 邦 〔 国 家 〕 更 多 于 其 属 于 家 庭 ; 死 了 的 时 候 它 才 重 新 回 到 家 庭 ; 家 庭 的 重 要 任 务 是 保 证 个 体 的 埋 葬 ; 因 此 黑 格 尔 随 后 就 要 表 明 , 家 庭 将 使 死 亡 不 成 为 一 个 自 然 现 象 , 而 成 为 一 个 精 神 事 件 。 — — 译 者
、真实的精神;伦理 的死亡是他的劳动的结果,那么死亡就是自然的否定性,就 是作为存在者的个体的这样一种运动:意识在这种运动过程 中并不返回自身,并不变成自我意识:或者再就另一部分说 如果存在者的运动扬弃存在者并使之成为自为存在,那么,死 亡就是这样一种分裂,在这个分裂过程中,存在者所达成的 自为存在是一种别的东西,它不同于当初进入运动的那个存 在者。——一因为伦理是精神在其直接的真理性中,所以由精 神的意识分裂而成的两个方面也有着这个直接性的形式,而 个别性就转变成这样一种抽象的否定性,它自己本身没有任 何安慰与和解,本质上它必须借助于一种现实的和外在的行 为才能得到一点慰藉。因此,血亲关系就以下述办法补充抽 象的自然的运动:就是,它把意识的运动添加进来,把自然 的事业打断,把血缘亲属从毁灭中拯救出来,或者说得更清 楚些,它由于认出毁灭亦即变为纯粹存在这一过程是必然的、 无可逃避的,于是它自己就把毁灭行动承担起来。—这样 来,就连死了的存在、普遍的存在,也成为一种返回于自 身的存在、一种自为的存在,换句话说,毫无力量的和个别 的纯粹的个别性也就上升为普遍的个体性。由于死者已把他 的存在从他的行动或者说从他否定的单一性中解放出来,所 以死者是空的个别性,只是一种被动的为他的存在,完全听 任低级的无理性的个体性和抽象物质的力量所支配,前者 〔无理性的个体性)由于它所具有的生命,后者(抽象物质的 力量)由于它们的否定性质,现在都比他(死者)本身强有 力些。死者屈从和受制于无意识的欲望和抽象本质的行动,家 庭则使死者免受这种屈辱性行动的支配,而以它自己的行动
的 死 亡 是 他 的 劳 动 的 结 果 , 那 么 死 亡 就 是 · 自 · 然 · 的 否 定 性 , 就 是 作 为 · 存 · 在 · 者 的 个 体 的 这 样 一 种 运 动 : 意 识 在 这 种 运 动 过 程 中 并 不 返 回 自 身 , 并 不 变 成 自 我 意 识 ; 或 者 再 就 另 一 部 分 说 , 如 果 存 在 者 的 运 动 扬 弃 存 在 者 并 使 之 成 为 · 自 · 为 · 存 · 在 , 那 么 , 死 亡 就 是 这 样 一 种 分 裂 , 在 这 个 分 裂 过 程 中 , 存 在 者 所 达 成 的 自 为 存 在 是 一 种 别 的 东 西 , 它 不 同 于 当 初 进 入 运 动 的 那 个 存 在 者 。 — — 因 为 伦 理 是 精 神 在 其 · 直 · 接 · 的 真 理 性 中 , 所 以 由 精 神 的 意 识 分 裂 而 成 的 两 个 方 面 也 有 着 这 个 直 接 性 的 形 式 , 而 个 别 性 就 转 变 成 这 样 一 种 · 抽 · 象 · 的 否 定 性 , 它 · 自 · 己 · 本 · 身 没 有 任 何 安 慰 与 和 解 , · 本 · 质 · 上 它 必 须 借 助 于 一 种 · 现 · 实 · 的 · 和 · 外 · 在 · 的 · 行 · 为 才 能 得 到 一 点 慰 藉 。 因 此 , 血 亲 关 系 就 以 下 述 办 法 补 充 抽 象 的 自 然 的 运 动 : 就 是 , 它 把 意 识 的 运 动 添 加 进 来 , 把 自 然 的 事 业 打 断 , 把 血 缘 亲 属 从 毁 灭 中 拯 救 出 来 , 或 者 说 得 更 清 楚 些 , 它 由 于 认 出 毁 灭 亦 即 变 为 纯 粹 存 在 这 一 过 程 是 必 然 的 、 无 可 逃 避 的 , 于 是 它 自 己 就 把 毁 灭 行 动 承 担 起 来 。 — — 这 样 一 来 , 就 连 · 死 · 了 · 的 · 存 · 在 、 普 遍 的 存 在 , 也 成 为 一 种 返 回 于 自 身 的 存 在 、 一 种 · 自 · 为 · 的 · 存 · 在 , 换 句 话 说 , 毫 无 力 量 的 和 个 别 的 纯 粹 的 个 别 性 也 就 上 升 为 · 普 · 遍 · 的 · 个 · 体 · 性 。 由 于 死 者 已 把 他 的 · 存 · 在 从 他 的 · 行 · 动 或 者 说 从 他 否 定 的 单 一 性 中 解 放 出 来 , 所 以 死 者 是 空 的 个 别 性 , 只 是 一 种 被 动 的 · 为 · 他 · 的 · 存 · 在 , 完 全 听 任 低 级 的 无 理 性 的 个 体 性 和 抽 象 物 质 的 力 量 所 支 配 , 前 者 〔 无 理 性 的 个 体 性 〕 由 于 它 所 具 有 的 生 命 , 后 者 〔 抽 象 物 质 的 力 量 〕 由 于 它 们 的 否 定 性 质 , 现 在 都 比 他 〔 死 者 〕 本 身 强 有 力 些 。 死 者 屈 从 和 受 制 于 无 意 识 的 欲 望 和 抽 象 本 质 的 行 动 , 家 庭 则 使 死 者 免 受 这 种 屈 辱 性 行 动 的 支 配 , 而 以 它 自 己 的 行 动 一 、 真 实 的 精 神 ; 伦 理 1 3
14 丙(乙)、精神 来取代这种行动,把亲属嫁给永不消逝的基本的或天然的个 体性,安排到大地的怀抱里;家庭就是这样使死了的亲属成 为一个共体的一名成员,而这个共体反而把曾想脱离死者和 毁灭死者的那些个别的物质力量和低级的生命作用统统掌握 和控制起来。 这最后的义务于是就构成完全的神的规律,或者说,构 成对于一个个体的肯定的伦理的行为。对于个体的一切其他 关系,凡非局限于爱情而具有伦理性质的,都属于人的规律, 都有否定的含义,即是说,它们都是要使个体超越于他作为 现实的个体所隶属的那个自然共体的约束之外。但是现在,虽 然人的权利以现实的、有自我意识的伦理实体亦即整个的民 族为其内容与权力,而神的权利和规律以在现实之彼岸的个 体为其内容与权力,但这个在现实以外的个体却并不是没有 权力的:他的力量在于抽象的纯粹的普遍物,在于自然的或 基本的个体,这种个体把摆脱了自然元素而构成着自觉的民 族现实的个体性夺取回来,并将此个体性送回纯粹的抽象亦 即他的本质中,因为他的本质正是个体性的根源 至于 这种权力怎样在民族自己的身上表现出来,则还有待我们进 一步加以阐发。 Ⅱ.两种规律的运动)这两种规律的任何一种里,现 在也都还存在着差别和阶段。因为两种本质既然在它们本身 都含有意识环节,那么在它们自己的内部就一定要发展出差 别:而这正是它们的运动和它们的固有生命之所在。考察这 些差别,可以看出伦理世界这两种普遍本质的活动样式与自 我意识的样式,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过渡
来 取 代 这 种 行 动 , 把 亲 属 嫁 给 永 不 消 逝 的 基 本 的 或 天 然 的 个 体 性 , 安 排 到 大 地 的 怀 抱 里 ; 家 庭 就 是 这 样 使 死 了 的 亲 属 成 为 一 个 共 体 的 一 名 成 员 , 而 这 个 共 体 反 而 把 曾 想 脱 离 死 者 和 毁 灭 死 者 的 那 些 个 别 的 物 质 力 量 和 低 级 的 生 命 作 用 统 统 掌 握 和 控 制 起 来 。 这 最 后 的 义 务 于 是 就 构 成 完 全 的 · 神 · 的 规 律 , 或 者 说 , 构 成 对 于 一 个 个 体 的 肯 定 的 · 伦 · 理 · 的 行 为 。 对 于 个 体 的 一 切 其 他 关 系 , 凡 非 局 限 于 爱 情 而 具 有 伦 理 性 质 的 , 都 属 于 人 的 规 律 , 都 有 否 定 的 含 义 , 即 是 说 , 它 们 都 是 要 使 个 体 超 越 于 他 作 为 · 现 · 实 · 的 个 体 所 隶 属 的 那 个 自 然 共 体 的 约 束 之 外 。 但 是 现 在 , 虽 然 人 的 权 利 以 现 实 的 、 有 自 我 意 识 的 伦 理 实 体 亦 即 整 个 的 民 族 为 其 内 容 与 权 力 , 而 神 的 权 利 和 规 律 以 在 现 实 之 彼 岸 的 个 体 为 其 内 容 与 权 力 , 但 这 个 在 现 实 以 外 的 个 体 却 并 不 是 没 有 权 力 的 ; 他 的 力 量 在 于 · 抽 · 象 · 的 纯 粹 的 · 普 · 遍 · 物 , 在 于 自 然 的 或 · 基 · 本 · 的 个 体 , 这 种 个 体 把 摆 脱 了 自 然 元 素 而 构 成 着 自 觉 的 民 族 现 实 的 个 体 性 夺 取 回 来 , 并 将 此 个 体 性 送 回 纯 粹 的 抽 象 亦 即 他 的 本 质 中 , 因 为 他 的 本 质 正 是 个 体 性 的 根 源 。 — — 至 于 这 种 权 力 怎 样 在 民 族 自 己 的 身 上 表 现 出 来 , 则 还 有 待 我 们 进 一 步 加 以 阐 发 。 〔 Ⅱ . 两 种 规 律 的 运 动 〕 这 两 种 规 律 的 任 何 一 种 里 , 现 在 也 都 还 存 在 着 · 差 · 别 和 · 阶 · 段 。 因 为 两 种 本 质 既 然 在 它 们 本 身 都 含 有 意 识 环 节 , 那 么 在 它 们 自 己 的 内 部 就 一 定 要 发 展 出 差 别 ; 而 这 正 是 它 们 的 运 动 和 它 们 的 固 有 生 命 之 所 在 。 考 察 这 些 差 别 , 可 以 看 出 伦 理 世 界 这 两 种 · 普 · 遍 · 本 · 质 的 · 活 · 动 样 式 与 · 自 · 我 · 意 · 识 的 样 式 , 以 及 它 们 之 间 的 相 互 · 联 · 系 和 · 过 · 渡 。 1 4 丙 ( 乙 ) 、 精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