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法无大差。”(《股虚书契考释》)既宝龟’,则一龟世世以遗子孙,何如其重 然《周礼》所载卜法确为“周制”,又怎也。圣人好生之德洽于人心,庸忍杀至灵 么能轻易而断言“所言当是汉制”呢?放之物乎?”(《卜法详考》引)杨时乔《全 陈氏炜湛之说可商。 书》及季本《卜筮论》,进一步发挥了生龟 秋取龟之后,杀之,(详下文)然之说。胡煦不以为然,在《卜法详考》里 后,“龟人”按所谓“六龟之属”,“各进行了批驳。在如今出土的大量甲骨面 以其物,入于龟室。”(《周礼·春官》) 前,可证生龟之说不妥。纵然是特大的神 即根据龟的颜色,形体特征分类而贮于龟龟(如出土的背有钻孔204个的大龟甲), 室。待第二年春天,釁之、攻之。(均详也难“免剥刺之患”。至于“以刀剥之、 下文)。 身全不伤,脯酒礼之,横起腹肠,荆支卜 之,必制其创”。(《史记·龟策列传》) 攻龟 纯属荒诞之言。 取龟之后,必要杀之,何时杀之,学者 由活龟经“杀之”、“祭之”、“攻观点不一。《周礼·春官》:“取龟用秋时 之”,最后制成合格的卜用龟甲,需要…文龟用春时。”对此,杜子春、先郑未注解 番复杂的程序。 郑注:“攻,治也。治龟骨以春,是时乾 解不发伤也。”贾疏:“攻龟用春时,风 (一)杀龟 气燥达之时。”朱申云:“至春而乾实可 史公云;“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修治。”王与之引郑锷云:“于是时(秋 何尝不以卜篮决于天命哉!”(《史记 而取之,其甲坚矣,脱其简则不能无伤生 日者列传》)“元王之时,卫平相宋,宋之害,春则阳用事而物解,于是时而攻之 国最强,龟之力也。”(《龟策传》)历其甲坼矣。顺时而取之,可以为钻灼之 代典籍关于赞美龟之神明之言,可谓车载用;顺时而攻之,又以存不忍之心。”按 斗量,不胜牧举。“龟至神若此,然太卜:既杀之,又何言“不忍之心”,郑注“不 官得生龟,何为辄杀取其甲乎?”(同发伤者”,是谓龟甲至春而乾实,攻治之 上)尊如天地的元王大神龟,“贤能令人时,不易伤毁也,并非所谓避免“伤生之 战胜攻取,”但却“不能自解于刀锋,免害”。故孙诒让云:“春时尚寒,骨易乾 剥刺之患;”“圣能先知亟见,而不能令故治龟解甲取其乾,则不发起伤拆。”张 卫平无言。”(均同上)这又如何解释呢?廷玉云:“秋时巳杀之,至春攻治之,则 褚少孙答曰:“人民与君王者异道,人民去其上甲而留其下甲及墙耳。”(《钦定 得名龟,其状类不宜杀也。以往古故事言周官义疏》以下不再加注)胡煦云:“秋, 之,古明王圣主皆杀而用之。”(同上)物成之时,故秋取之。历冬至春而乾,故 这番话盖褚氏自己也觉得牵强,实在讲不春攻之。可知取龟之时,即杀龟之时也 通。于是乎唐之李华、明之季本、杨时乔若是生龟,历冬至春,何乾之可言。取之 提出了生龟之说。李华作《卜论》云:在秋,攻之在春,攻龟为釁龟而言,非谓 龟,天下神物也,龟、龙、麟、凤,谓之至春始杀之也。”胡氏之说实乃郑氏之意, 四灵。满尺二寸者,能知天道,故王者得亦合经意。 之以为大宝。观《大诰》言‘宁王遗我大 董作宾云:“龟之就杀,当不出于釁之 35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后,攻之前也。”又引《龟策传》宋元王故董氏认为“走之为祭祀之名”,“充龟” 釁龟杀龟之事,来证明“算龚、杀龟,属即“釁龟”。在董氏看来,先郑之说可以从 时举行。”按薰氏置历代学者所诠释于不甲骨文得到印证,故称先郑之说“与商礼 顾,仅以《龟策传》为据,乃断言至春而甚合”。按董氏经考证而认为蒙龟之前要 杀龟,未免论据不足。 先期卜其日与牲,此说甚通。有的学者以 董氏“误以渑为龟”(《写本》中编号为 (二)龟 381有“资渑三牛”)为由。从而否认先民 《周礼·春官》龟人:“上春釁龟,有釁龟这种“必要手续”。笔者认为,先 祭祀先卜。”《天府》注云:“上春,孟民有“釁龟”的习惯,并非董氏发明,如 春也。”郑注:“釁者,杀牲以血之,神果说发明的话,那就是董氏对“祭祀先 之也。”这里,郑氏未明言以牲之血涂在卜”,提出了既不同于先郑更不同于后郑 生龟之上,还是涂在败龟之甲上。明儒王(详下文)的一种极富新意,甚合事理有 志长引王昭禹云:“大龟其灼非一(不止系统论述的说法。否认据云,“褚少孙 一次),恐久而枯朽,釁以血以壁气续之补《策列传》渭‘以音日剔取其腹下 也。”(《周礼注疏删翼》以下不再加注)甲’亦似‘吉日而已。”我们认为 按王氏之说,不仅指出了龟以存“生以此来证明古无釁龟之谈,确乃断章取义, 气”的目的,(此说亦通,但不是主要目君不见褚氏述宋元王釁龟之言:“择日斋 的)重要的是明确了紧之时用龟甲,而不戒,甲乙最良;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 是生龟。胡煦亦云:“杀牲取血以涂龟血灌龟。”总之,先民之釁龟,确定无 甲。”盖董作宾误以为釁龟时用的是生龟,疑 故认为杀龟在釁龟之后。古人“上春釁 按先民确有“凡大祭祀皆卜牲与日 龟”,是一种祭祀仪式,并非每一龟甲都要之说,这一点,《周礼》大宰、大宗伯皆有 釁之。,“祭祀先卜”,学者注释不一。先记载,卜辞中亦有明证。然先郑在此之 郑注:“祭祀先卜者,卜其日与牲。”朱释,不合经意,确如贾疏所言:“龟人不 申亦云:“预先卜日。”孙诒让云:“先主卜事,”故后郑不从之 郑意此谓凡祭祀之日,龟人先期为之卜 郑注:“先卜,始用卜筮者。言祭言 日与牲,凡大祭祀皆卜牲卜日。”孙氏之祀,尊焉,天地之也。”后郑之意,谓以 言,确乃先郑之意。然令人不解的是,曾被性血涂龟甲,目的在于祭祀首先发明卜 蔡元培称为“贯通吾国经典”的甲骨学大的圣人。后儒多从郑之说。王昭禹云: 家董作宾,在此竟曲解了先郑之意,误认“夫耕则祭先啬(同穑),马则祭先牧,食 为先郑所云“卜其日与其性”之“其字是则祭先饭,不忘本也。况卜者以吉凶前 指龟而言,即为祭龟而卜日与牲。董氏曾民用,安可忘之乎?祭祀先卜,所以仁 就龟版上刻有“资龟三件”一辞,详加考也。天言祀,地言祭,先卜兼言祭祀者, 证。《释文》:“,祭天也。”《吕氏盖天神地明而不测,卜能通之,在所尊焉, 春秋·季冬》:“及百祀之薪变”,注天地之道也。”王与之引郑锷曰:“釁龟 云:“龚者,聚柴薪,置壁与牲于上而囊之时,追报古昔首为龟卜之事以教人者, 之,升其烟气。”《管子·山权篇》云:而祭祀之。民不知避凶趋吉,以犯于患害 (宝龟)藏诸泰台,一日而釁之四牛。”者多矣。可忘其功而不报乎?”孙诒让 36· 5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o:/www.cnkinet
先卜’是人,而应日淳享’,而“刳木为舟”,孔疏:“刳,凿其中 云祭祀与天地同称。”按“釁龟”的目古今之凿盖形制皆同,作形。董氏云: 的,在于祭祀先卜者。 出土之甲骨,其平处盖皆经凿治者 ⑤钻。 (三)攻 《说文》:“钻,所以穿也。”段 秋取龟杀之后,至春去其背甲留其下注:“本是器名,因之谓亦日钻。”董氏 甲,然后经过一番加工,直到制成合格卜云:“考今日出土之卜用龟骨,其灼处必 用之龟,这一过程称之为“攻龟 先凿后钻,凿而不钻者甚少 1.攻龟的工具 攻龟的方法 商代无铁,故攻龟之具多以铜制之。 先民攻治龟甲的方法,大概如下述 董作宾考“治龟之具”甚详,今人亦有论 ①龟杀之后,冤去其腹肠,然后从背 之者,略述如下 甲与腹之间锯分为二,背、腹甲之间,是 ①锯。 由分在左冶的对称濡状甲片连接,此处称 蓝氏认为出土的许多甲骨上,“皆显为甲桥”。甲桥留在腹甲上。因两边之 然有锯痕,至于骨料,则经锯截大多, 墙上下突出,故要锯去两墙边缘而成橢园 故云“攻龟之具”必有锯,裾有齿。《书形。 ·吕刑》:“别层曰,”《说文》: ②龟甲表皮是胶质鳞片,故要刮去鳞 “刖,本作玥,断足也。”《汉书·开法片。 志》:“中刑用刀锯,”注锯,刖刑也。可 ③去掉鳞片之后,龟甲上还有拆文, 知锯之发明久矣。董氏云:“锯之迹宽故还要刮平拆纹,以便于见兆和刻辞。 1.5公厘乃至2公厘,则其刃之厚,当在 ④拆纹去后,然后进一步将整个龟甲 1公厘左右。” 错之,令其均平。董氏云:“今所出土之 ②错。 大龟甲,其版面甚薄,知其两面错治之 《诗·小雅》:“他山之石,可以为故。且全体平正,如简牍,甚美观也。” 错。”《释文》:“错,厉石也。”《说 ⑤经错后,仍有交错之纹,故要施以 文》:“锶,错铜铁也。”砺、错、铑实刮磨。萱氏云:“今出土龟版之平滑如玉 为一物,因质料不同而名异。董氏云:闪烁有光者,皆是。其刮磨未到处,时犹 “殷虚出土之龟骨,多经错治,凡文之交有残留交错之痕也。” 错如织,即其遗矣。” 经过了以上程序之后,便制成了合格 ③刀 的卜用龟甲 刀有杀龟之刀、治龟之刀等。董氏 云:“其形制已不可知,然龟骨在错治之 、钻凿 后,必刮之使光滑。凡今日所见之龟骨润 泽可喜者,皆经(刀)刮磨矣。” 经过攻治后的龟甲,便可以用来占 ④凿 卜。钻凿是占卜过程第一项。前文所述的 《说文》:“凿,所以穿木也。”段作为治龟工具名称的钻与凿,与本章节所 注:“穿木之器日凿。”《考工记》:讲的钻与凿字同而义异。 “量其凿深,以为辐广。”《易·系辞》: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