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属地管辖权 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1、领域: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 舶、航空器。 2、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结果择一。 3、法律另有规定: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属地管辖权 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1、领域:领陆、领水、领空、驻外使领馆、船 舶、航空器。 2、我国领域内犯罪:行为、结果择一。 3、法律另有规定: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a、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b、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例外规定 c、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别规定 d、新刑法典施行后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a、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b、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例外规定 c、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别规定 d、新刑法典施行后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属人管辖权 (三)保护管辖权 (四)普遍管辖权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属人管辖权 (三)保护管辖权 (四)普遍管辖权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苑围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