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 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 罪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其派生原则: 1、排斥习惯法。 3、刑法效力不溯及既往 2、不适用类推。 4、禁止不定期刑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 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 罪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其派生原则: 1、排斥习惯法。 3、刑法效力不溯及既往 2、不适用类推。 4、禁止不定期刑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概念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 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定罪平等; 2.量刑平等; 3.行刑平等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概念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 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定罪平等; 2.量刑平等; 3.行刑平等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总则中: 2、分则中: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总则中: 2、分则中: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效力范围的含义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适用原则 (二)我国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以属地原则为基础 以属人,保护,普遍原则为补充的空间效力范围 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效力范围的含义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 (一)适用原则 (二)我国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以属地原则为基础, 以属人,保护,普遍原则为补充的空间效力范围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