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政主要内容讲解 一主讲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罗雪建 一、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主要内容及APP演示 二、劳务报酬个税政策及举例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及汇算清缴情形 四、其他重要链接
一、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主要内容及APP演示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及汇算清缴情形 二、劳务报酬个税政策及举例 四、其他重要链接
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主要内容 (一)子女教育 ·(二)继续教育 (三)大病医疗 (四)住房贷款利息 ·(五)住房租金 (六)赡养老人
一、专项附加扣除新政主要内容 • (一)子女教育 • (二)继续教育 • (三)大病医疗 • (四)住房贷款利息 • (五)住房租金 • (六)赡养老人
二、劳务报酬个税政策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 (三)稿酬 综合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 (五)生产经营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股息、红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二、劳务报酬个税政策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劳务报酬 • (三)稿酬 • (四)特许权使用费 • (五)生产经营所得 • (六)财产转让所得 • (七)财产租赁所得 • (八)股息、红利所得 • (九)偶然所得 综 合 所 得
》》>甚本概念及政策依据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 1.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计入 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月度分别预扣预缴。 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原则:简便易行、兼顾效率
基本概念及政策依据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 1.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计入 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月度分别预扣预缴。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原则:简便易行、兼顾效率
(一)综合所得扣除项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 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費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 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 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一)综合所得扣除项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 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 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 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