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法律具有概括性、公开性、稳定性。征对他人行 为 3、预测-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预先估计彼此将何以行 为,以及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征对人们间的相互 行为。如订立合同、预测对方履行合同能力、怎样提出 保全财产或进行权利请求等。 4、教育-通过法律实施对一般人产生的影响。征对般 行为人。三方面A、惩罚犯罪-对违法者本人在内的 一般人都具有教育和警戒作用;B、对合法行为保护 赞许或奖励,对所有人的鼓励和示范作用;C、法律体 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利益时,自觉遵守。 5、强制-惩罚罪犯,制裁、治止违法行为过程中直接显 示出来的种威慑性。征对违法者行为 (二)法的社会作用-法是一定的人们意志体现,反映他 们的利益要求。大体上可以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 社会公共事务两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A、用法在经济上确认生产资料所有制 形式,及其在意识形态上的支配地 位,包括作出让步。 B、以法律调整统治阶级成员间、同盟 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和政治矛盾。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A、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B、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
16 比,法律具有概括性、公开性、稳定性。征对他人行 ..... 为.。 3、预测----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预先估计彼此将何以行 为,以及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征对人们间的相互 ........ 行为..。如订立合同、预测对方履行合同能力、怎样提出 保全财产或进行权利请求等。 4、教育----通过法律实施对一般人产生的影响。征对一般 .... 行为人 ...。三方面 A、惩罚犯罪----对违法者本人在内的 一般人都具有教育和警戒作用;B、对合法行为保护, 赞许或奖励,对所有人的鼓励和示范作用;C、法律体 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利益时,自觉遵守。 5、强制----惩罚罪犯,制裁、治止违法行为过程中直接显 示出来的一种威慑性。征对违法者行为 .......。 (二)法的社会作用----法是一定的人们意志体现,反映他 们的利益要求。大体上可以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 社会公共事务两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 A、用法在经济上确认生产资料所有制 形式,及其在意识形态上的支配地 位,包括作出让步。 B、以法律调整统治阶级成员间、同盟 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和政治矛盾。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A、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 B、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
C、组织社会化生产,提高社会化管理; D、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三)法的作用的特征 1、重要性A、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改革、保障社会向着 民主、富强、文明方向发展;如聘请师 参与各项工程建设。三峡、大湾电站、上 海地铁. B、确定和维护公民个人权利和义务 C、为法律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法律运 行的可靠性;如执法机关人员 D、预防和解决争端; E、预防和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2、有限性A、法是社会调整方式的种,其作用范围相 对有限,如人们的信仰、思想及一般私人 生活不能或不宜采用法律手段;(有时不 仅无效,反而有害 B、法自身特点带来的有限性:a法的主观性, b法的概括性c法的稳定性d法的程序性。 C、法的实施受人员与物质条件制约。 53社会主义法的理论 法的制定(也称立法) (一)概念
17 C、组织社会化生产,提高社会化管理; D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三)法的作用的特征 1、重要性 A、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改革、保障社会向着 民主、富强、文明方向发展;如聘请律师 参与各项工程建设。三峡、大湾电站、上 海地铁… B、确定和维护公民个人权利和义务; C、为法律的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保护法律运 行的可靠性;如执法机关人员 D、预防和解决争端; E、预防和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2、有限性 A、法是社会调整方式的一种,其作用范围相 对有限,如人们的信仰、思想及一般私人 生活不能或不宜采用法律手段;(有时不 仅无效,反而有害) B、法自身特点带来的有限性:a 法的主观性, b 法的概括性 c 法的稳定性 d 法的程序性。 C、法的实施受人员与物质条件制约。 §3 社会主义法的理论 一、法的制定(也称立法) (一)概念
广义:指一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 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狭义:仅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 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废 止宪法和法律的行动。 法律体系 立法的核心是一权限划分,由此而形成我国“一 元、二级、多层次”的法律体系。 一元: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内部各规范之间互 相不能矛盾、抵触的总的法律体系。 二级: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等级。 多层次:中央和地方的立法等级又可以分成若干层次和 类另! (二)我国的立法程序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所需要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我国的立法程序和步骤主要有以下四步 1、法律议案的提出 1):是指依法亨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机关和个人向立法 机关提出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 法律议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的开始。法律议案一旦提出, 立法机关就要列入议事日程,进行正式审议和讨论。关于 提出法律议案是否附法律草案由提案人自行决定:A、附
18 广义:指一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 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狭义:仅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 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废 止宪法和法律的行动。 1、法律体系 立法的核心是----权限划分,由此而形成我国“一 元、二级、多层次”的法律体系。 一元: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内部各规范之间互 相不能矛盾、抵触的总的法律体系。 二级: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等级。 多层次:中央和地方的立法等级又可以分成若干层次和 类别。 (二)我国的立法程序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所需要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我国的立法程序和步骤主要有以下四步: 1、法律议案的提出 1) :是指依法享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机关和个人向立法 机关提出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 法律议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的开始。法律议案一旦提出, 立法机关就要列入议事日程,进行正式审议和讨论。关于 提出法律议案是否附法律草案由提案人自行决定:A、附
--内容需要比较具体、系统、完整;B、不附-立法机关 委托一定的机关或个人起草法律草案,也可组织专门部 门、人员负责起草法律草案。 2)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个人和组织 是:A、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全国人在代表30人以上或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人大常委会提出 B、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向全国人大提出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全 提出。 C、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 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全提出法律议案 2、法律草案的审议 1):指立法机关刘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查 和讨论。 法律议案的审议,是保证立法质量、体现立法民主的 重要环节。审议有两阶段(两步审议制-1983年3月全国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一步-先由提出草案的个人或 组织进行初步讨论,包括对草案反复删除、修补、增加。 二步:由常委会委员研究审议。 为保障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全国人大组织》如43及《宪法》№ 75规定:人大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表不受法律追究。 2)审议结果--A提附表决;B修改后提附表决;C搁 置;D否定 3、法律草案的表决通过
19 ----内容需要比较具体、系统、完整;B、不附----立法机关 委托一定的机关或个人起草法律草案,也可组织专门部 门、人员负责起草法律草案。 2)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个人和组织 是:A、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全国人在代表 30 人以上或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10 人以上可以向全人大常委会提出 B、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向全国人大提出;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全 提出。 C、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 大或全国人大常委全提出法律议案。 2、法律草案的审议 1):指立法机关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查 和讨论。 法律议案的审议,是保证立法质量、体现立法民主的 重要环节。审议有两阶段(两步审议制----1983 年 3 月全国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一步----先由提出草案的个人或 组织进行初步讨论,包括对草案反复删除、修补、增加。 二步:由常委会委员研究审议。 为保障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全国人大组织》№43 及《宪法》№ 75 规定:人大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表不受法律追究。 2)审议结果----A 提附表决;B 修改后提附表决;C 搁 置;D 否定 3、法律草案的表决通过
1):是立法机关以法定多数人对法律草案表示最终赞 同,从而使法律草案成为法律。是法制定程序中具有 决定意义的一步。 2)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 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人通过;法律草案要经过全国 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通过方式分开表决(口头、举手、行进、记名投 票)和密秘表决(主要是无记名投票)。我国自1986 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5次会议开始采用“计算机多 功能会议事务信息处理糸统”电脑表决器 4)结果-直接通过、复议后通过;复议后不能通过、不 能通过 4、法律的公布 1):指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将已通过的法律以一定的形 式予以公布,以使全社会遵守、执行。 是立法程序中的最后一步,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 2)法律的公布和生效表现几种情况 A、公布之日起生效《国防法》1997年3月14日 B、公布之日后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法》3/15/99 1/10/99 C、公布法律无规定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决定的 生效日期限制 3)对法律通过而没有公布的。仍然不具备法律效力(公众 不能知晓)
20 1):是立法机关以法定多数人对法律草案表示最终赞 同,从而使法律草案成为法律。是法制定程序中具有 决定意义的一步。 2)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 体代表 2/3 以上的多数人通过;法律草案要经过全国 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通过方式---分开表决(口头、举手、行进、记名投 票)和密秘表决(主要是无记名投票)。我国自 1986 年 3 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15 次会议开始采用“计算机多 功能会议事务信息处理系统”电脑表决器 4)结果---直接通过、复议后通过;复议后不能通过、不 能通过。 4、法律的公布 1):指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将已通过的法律以一定的形 式予以公布,以使全社会遵守、执行。 是立法程序中的最后一步,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 2)法律的公布和生效表现几种情况: A、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防法》1997 年 3 月 14 日 B、公布之日后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法》3/15/99— 1/10/99 C、公布法律无规定的,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决定的 生效日期限制; 3)对法律通过而没有公布的。仍然不具备法律效力(公众 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