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找表明。胡着自由声场经济的自由化改革并没有把镜罗斯引向既定的目标,却使俄罗斯离真正的民主政治和真正的市场经济的 距离越来越远。如俄罗斯“亚博户”集团领导人里格里·亚夫林斯基1998年5月撰文指出,1996年总统选举结果表明,俄罗斯不会再走 共产主义的道路,目前正面临着重大的抉择:是成为带有社团主义和犯罪特征的半民主寡头统治的国家,还是成为一个正常的西方式 的推行市场经济的民主国家。他认为,今天俄罗斯的经济一方面在逐步向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另一方而又巩固了社团主义的、带有列 罪特征的资本主义,并已经建立了一个强咨资本主义的模式。俄罗斯的市场是由寡头驱动的,寡头们的最大目标是增加个人财富。俄 罗斯高建立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相距遥远 俄罗斯用休克疗法快速建立自由市场经济的理想很快破灭后,便按黑其自身的逻辑如总统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所 言“一直在摸索着、乱碰着前进,对全国性的目标没有明确的认识”。目前镜罗斯而临着一次新的选择。正如丘拜断所言,俄罗斯利 会今后主要的政治分歧不再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分歧,而是两种资本主义的分歧。 一种是自由资本主义,它的基础是法制和能碗 保与执行法律的强大国家:另一种是现在的官僚和任人唯亲的资本主义, 关于21世纪俄罗斯的发展道路,俄科学院杜会政治研究所的学者们得到的资料证明,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既非杜会主义亦非资本 主义的某种“第三条道路”。珍视社会主义的一些价值取向,如爱国主义、公平、精神至上、人道主义,同时也重视资本主义现实中 的某些范畴,如技术进步、尊重人权等 普京执政一年多来,在经济路线上结束了10年来举棋不定的局面,明确了经济政策的基本方向,力主铲除寡头对政治的影响,表 示支持市场经济改革,但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发展高效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经济模式。在总结0世纪90年代的教训时他 说。“俄罗斯必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完整的国家调控体系”,“必须转向实施相对我国条件来说最为合理的改革战略”,我们只 是最近一两年才开始摸索自己的改革道路和寻找自己的模式,只有将市场径济和民主的普遍原则与俄罗斯的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我 们才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可见,有俄罗斯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的大致蓝图已日益清晰,这就是市场经济基本原侧和国家宏观调控与 俄罗斯具体条件的结合,并将是面向社会的。但这将是一个不短的过程,最终结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四)俄罗斯和东欧中亚因家的私有化 1.对私有化概念的不同理解 私有化一词被普遍认为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概念,但从与西方国家私有化含义的对比角度来看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有两 截然相反的理解。一种认为,私有化一词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概念,因此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私有化关于西方经 济学中的私有化含义一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不仅是改变法律意义的所有制关系,更主要的是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不 能把私有化狭义地理解为把国有制变为私有制。俄罗斯的私有化应该理解为广义的私有化,即“既指产权私有化,也包括管理的分酸 化和市场化”另一种观点认为,西方学者讲的是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不是社会主义公有企业的私有化,二者在形式上有共同 点,性质上却大不相同。因此,西方学者的私有化定义对我们讨论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是不够用的。私有化传到社会主义因家后具 有了不同的含义,意味着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即所有制关系的政变,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变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性质转变为资 本主义。 与此类似,关于俄罗斯等国家私有化的含义,在我国学术界也有两种不问的理解。一种理解强调不应把私有化简单地理解为就是 搞私有制,它是一个把国有资产按不同条件转让或出售给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外国商行和个人,而形成的所有制转换的普遍过 程,既包括把国有资产转为私人所有,也包括把它转为法人(股份公司、集体企业)所有。它是一个把国有企业资产转为私人所有,转 为非国有成分法人所有,实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初次私有化之后的所有权再分配过程的内通广泛的综合性概念。强调利 有化是一个内函较为广泛的综合性概念,是所有制转换的普避过程,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必要条件和要求。另一种理解认为,私有化 意味着国有财产或公有财产转归私人所有,只是私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与现代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私有化的归宿就是建立现代利 有制。现代私有制的特点是:国有经济作为私有经济发展的条件,也有一定规模的发展:股份公司比传统的私人企业具有更重要的地 位和作用,成为现代私有制的重要形式:“私有”在形式上较多地表现为法人的私有以及“混合所有”:不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 业,资本的所有者与资本的生产者之间的雇钾劳动关系没有改变。 2.关于如何理解私有化的方法论
实践表明,朝着自由市场经济的自由化改革并没有把俄罗斯引向既定的目标,却使俄罗斯离真正的民主政治和真正的市场经济的 距离越来越远。如俄罗斯“亚博卢”集团领导人里格里·亚夫林斯基1998年5月撰文指出,1996年总统选举结果表明,俄罗斯不会再走 共产主义的道路,目前正面临着重大的抉择:是成为带有社团主义和犯罪特征的半民主寡头统治的国家,还是成为一个正常的西方式 的推行市场经济的民主国家。他认为,今天俄罗斯的经济一方面在逐步向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另一方面又巩固了社团主义的、带有犯 罪特征的资本主义,并已经建立了一个强盗资本主义的模式。俄罗斯的市场是由寡头驱动的,寡头们的最大目标是增加个人财富。俄 罗斯离建立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相距遥远。 俄罗斯用休克疗法快速建立自由市场经济的理想很快破灭后,便按照其自身的逻辑如总统普京在《千年之交的俄罗斯》一文中所 言“一直在摸索着、乱碰着前进,对全国性的目标没有明确的认识”。目前俄罗斯面临着一次新的选择。正如丘拜斯所言,俄罗斯社 会今后主要的政治分歧不再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分歧,而是两种资本主义的分歧。一种是自由资本主义,它的基础是法制和能确 保与执行法律的强大国家;另一种是现在的官僚和任人唯亲的资本主义。 关于21世纪俄罗斯的发展道路,俄科学院社会政治研究所的学者们得到的资料证明,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既非社会主义亦非资本 主义的某种“第三条道路”。珍视社会主义的一些价值取向,如爱国主义、公平、精神至上、人道主义,同时也重视资本主义现实中 的某些范畴,如技术进步、尊重人权等。 普京执政一年多来,在经济路线上结束了10年来举棋不定的局面,明确了经济政策的基本方向,力主铲除寡头对政治的影响,表 示支持市场经济改革,但将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发展高效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经济模式。在总结20世纪90年代的教训时他 说,“俄罗斯必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完整的国家调控体系”,“必须转向实施相对我国条件来说最为合理的改革战略”,我们只 是最近一两年才开始摸索自己的改革道路和寻找自己的模式,只有将市场经济和民主的普遍原则与俄罗斯的现实有机地结合起来,我 们才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可见,有俄罗斯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的大致蓝图已日益清晰,这就是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和国家宏观调控与 俄罗斯具体条件的结合,并将是面向社会的。但这将是一个不短的过程,最终结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四)俄罗斯和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 1.对私有化概念的不同理解 私有化一词被普遍认为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概念,但从与西方国家私有化含义的对比角度来看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有两种 截然相反的理解。一种认为,私有化一词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概念,因此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私有化关于西方经 济学中的私有化含义一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不仅是改变法律意义的所有制关系,更主要的是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不 能把私有化狭义地理解为把国有制变为私有制。俄罗斯的私有化应该理解为广义的私有化,即“既指产权私有化,也包括管理的分散 化和市场化”另一种观点认为,西方学者讲的是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不是社会主义公有企业的私有化,二者在形式上有共同 点,性质上却大不相同。因此,西方学者的私有化定义对我们讨论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是不够用的。私有化传到社会主义国家后具 有了不同的含义,意味着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即所有制关系的改变,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改变和社会主义制度基本性质转变为资 本主义。 与此类似,关于俄罗斯等国家私有化的含义,在我国学术界也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强调不应把私有化简单地理解为就是 搞私有制,它是一个把国有资产按不同条件转让或出售给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外国商行和个人,而形成的所有制转换的普遍过 程,既包括把国有资产转为私人所有,也包括把它转为法人(股份公司、集体企业)所有。它是一个把国有企业资产转为私人所有,转 为非国有成分法人所有,实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初次私有化之后的所有权再分配过程的内涵广泛的综合性概念。强调私 有化是一个内涵较为广泛的综合性概念,是所有制转换的普遍过程,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必要条件和要求。另一种理解认为,私有化 意味着国有财产或公有财产转归私人所有,只是私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与现代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私有化的归宿就是建立现代私 有制。现代私有制的特点是:国有经济作为私有经济发展的条件,也有一定规模的发展;股份公司比传统的私人企业具有更重要的地 位和作用,成为现代私有制的重要形式;“私有”在形式上较多地表现为法人的私有以及“混合所有”;不论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 业,资本的所有者与资本的生产者之间的雇佣劳动关系没有改变。 2.关于如何理解私有化的方法论
有学者指出,“私有化”是一种错误思潮,起源于西方国家,然后蔓延到发展中国家,接着又盛行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这种思满 的出发点是否定国有经济。否定公有制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排斥国有经济的,是排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对于私有化,我们应 该提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说明 如何理解私有化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如何认识产权理论的问度。近0多年来,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一讲到产权理论,几乎都 言必称科斯定理,言必称产权学派或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我国的一些学者在讲到产权理论时,也是如此。实际上,并不存在放之 四海而皆准的产权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产权即财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产权除了所有权,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 权、经营权、索取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权利。其中,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是财产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所有制不是人 之间关于物的权利关系,而是生产资科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只有把握所有 制的性质,才能说清楚所有权的性质。此外,财产的各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是统一的,都属于财产所有者,这时的财产所有权包含了 财产的各种权利。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财产权可以分解,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互相分高,上述产权理论对理解前社会主义因家的私 有化概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罗斯学者拉狄金区分了私有化的“技术性定义”和“制度性定义”,认为私有化不仅是包括在技术性定义中的向私人(自然人和利 非国家法人)出售财产等界定财产权利的过程,而且是包括在制度性定义中的建立新的经济机制、法律机制、体制结构,以及国家逐渐 自行解除其在市场经济中非固有的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职能的过程。既然普遍承认所有制是任何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在俄过渡经济中 的私有化就具有制度性质:并且,只有在新经济制度所有要素都已成熟的状态下,私有产权才能在经济上充分实现,应当说,这种从 社会经济制度转变、私有产权的全面实现这个高度拓宽对私有化的认识和理解,强调事实上的私有化,比起单纯从个别企业角度、财 产分配与再分配角度认识私有化前进了一大步。 我国有学者提出,在讨论什么是私有化时,有必要把个别企业私有化与社会经济制度意义上的私有化区别开来,以及有必要区分 开从所有权上看的私有化和从所有制上看的私右化 西方没有社会经济制度私有化的概念,西方私有化的定义都是从个别企业私有化的角度给出的,因面对于分析前社会主义国家的 私有化是不够用的。很显然。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化的特点是个别企业私有化,不论私有化程度有多高,都不会改变社会经济制度 而前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的特点是社会经济制度私有化,是在个别企业私有化的基础上实现“制度转型”、“制度变迁”,即整个社 会经济制度向资本主义的转变。但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私有化并不需要全部公有企业私有化,个别企业私有化之量变与社会经济制度 私有化之质变也并不是完全同一的过程。 同样,由于西方没有所有制概念,西方经济学是从所有权角度考察私有化的,西方国家的私有化也不存在生产关系性质上的变 化,因而单纯的所有权私有化的观点对于分析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是不够用的。从所有权角度考察的私有化。不仅指完整的所有 权由国家转移到私人手里,也指基本的或大部分所有权权能由国家向私人转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 从根本上说,是所有制的私有化,即从经济关系上看的私有化。是使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重新分离的过程,是健 劳动者再变为密佣劳动者的过程,是劳动与其产品异化的过程,因面是重新确立资本主义原则即资本主义化的过程。把私有化仅仅归 结为所有权的私有化,就掩盖了所有权名义不变下发生的所有制在事实上的私有化。其理论根源是把所有制混同于所有权,把社会 义公有制归结为生产资料共有权。 另外,应把东欧中亚因家的私有化放在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来认识,不能单纯地把私有化只作为经济转型的一个一般主要措施来 看待。私有化、价格自由化和财税金融体制的改苹同为经济转型的重要措施,但私有化与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不同,它是对公有制葛 础的根本改造,必然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性质变化. 最后,在认识转型国家私有化含义时,还应区分开私有化和“所有制政革”两个不同的概念。现在,人们在谈论俄罗斯等困的或 苹时已很少提到所有制改苹,而只说私有化了,似乎私有化涵盖了所有制改革的全部内容。而实际上,严格地讲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 念。所有制政革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私有化,同时也包括私营企业及合资企业的准入等一切所有制领域的变苹措施。只是在俄罗 斯等国私有化成为所有制改革最关键的、最主要的主导内容,在具体实我中,所有制改革的其他内容往往也纳入了私有化计划及其实 施过程之中,笔者认为,不能因两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混为一体的,就认为两者在概念上也是统一的
有学者指出,“私有化”是一种错误思潮,起源于西方国家,然后蔓延到发展中国家,接着又盛行于前苏联东欧国家。这种思潮 的出发点是否定国有经济,否定公有制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排斥国有经济的,是排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对于私有化,我们应 该提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说明。 如何理解私有化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如何认识产权理论的问题。近20多年来,在西方经济学论著中,一讲到产权理论,几乎都 言必称科斯定理,言必称产权学派或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理论。我国的一些学者在讲到产权理论时,也是如此。实际上,并不存在放之 四海而皆准的产权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产权即财产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表现。产权除了所有权,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 权、经营权、索取权和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权利。其中,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是财产归谁所有的法律制度。所有制不是人们 之间关于物的权利关系,而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只有把握所有 制的性质,才能说清楚所有权的性质。此外,财产的各种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是统一的,都属于财产所有者,这时的财产所有权包含了 财产的各种权利。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财产权可以分解,财产的各种权利可以互相分离。上述产权理论对理解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私 有化概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俄罗斯学者拉狄金区分了私有化的“技术性定义”和“制度性定义”,认为私有化不仅是包括在技术性定义中的向私人(自然人和 非国家法人)出售财产等界定财产权利的过程,而且是包括在制度性定义中的建立新的经济机制、法律机制、体制结构,以及国家逐渐 自行解除其在市场经济中非固有的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职能的过程。既然普遍承认所有制是任何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在俄过渡经济中 的私有化就具有制度性质;并且,只有在新经济制度所有要素都已成熟的状态下,私有产权才能在经济上充分实现。应当说,这种从 社会经济制度转变、私有产权的全面实现这个高度拓宽对私有化的认识和理解,强调事实上的私有化,比起单纯从个别企业角度、财 产分配与再分配角度认识私有化前进了一大步。 我国有学者提出,在讨论什么是私有化时,有必要把个别企业私有化与社会经济制度意义上的私有化区别开来,以及有必要区分 开从所有权上看的私有化和从所有制上看的私有化。 西方没有社会经济制度私有化的概念,西方私有化的定义都是从个别企业私有化的角度给出的,因而对于分析前社会主义国家的 私有化是不够用的。很显然,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化的特点是个别企业私有化,不论私有化程度有多高,都不会改变社会经济制度。 而前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的特点是社会经济制度私有化,是在个别企业私有化的基础上实现“制度转型”、“制度变迁”,即整个社 会经济制度向资本主义的转变。但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私有化并不需要全部公有企业私有化,个别企业私有化之量变与社会经济制度 私有化之质变也并不是完全同一的过程。 同样,由于西方没有所有制概念,西方经济学是从所有权角度考察私有化的,西方国家的私有化也不存在生产关系性质上的变 化,因而单纯的所有权私有化的观点对于分析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是不够用的。从所有权角度考察的私有化,不仅指完整的所有 权由国家转移到私人手里,也指基本的或大部分所有权权能由国家向私人转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 从根本上说,是所有制的私有化,即从经济关系上看的私有化,是使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重新分离的过程,是使 劳动者再变为雇佣劳动者的过程,是劳动与其产品异化的过程,因而是重新确立资本主义原则即资本主义化的过程。把私有化仅仅归 结为所有权的私有化,就掩盖了所有权名义不变下发生的所有制在事实上的私有化。其理论根源是把所有制混同于所有权,把社会主 义公有制归结为生产资料共有权。 另外,应把东欧中亚国家的私有化放在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来认识,不能单纯地把私有化只作为经济转型的一个一般主要措施来 看待。私有化、价格自由化和财税金融体制的改革同为经济转型的重要措施,但私有化与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不同,它是对公有制基 础的根本改造,必然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性质变化。 最后,在认识转型国家私有化含义时,还应区分开私有化和“所有制改革”两个不同的概念。现在,人们在谈论俄罗斯等国的改 革时已很少提到所有制改革,而只说私有化了,似乎私有化涵盖了所有制改革的全部内容。而实际上,严格地讲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 念。所有制改革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私有化,同时也包括私营企业及合资企业的准入等一切所有制领域的变革措施。只是在俄罗 斯等国私有化成为所有制改革最关键的、最主要的主导内容,在具体实践中,所有制改革的其他内容往往也纳入了私有化计划及其实 施过程之中。笔者认为,不能因两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混为一体的,就认为两者在概念上也是统一的
3实行私有化的原因 ()理论基础. 俄罗斯私有化理论形成于苏联末期。其主要论点认为,国有制是产生新型异化的根源,搞私有化可以克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异 化、劳动异化,实现人的个性解放:认为私有化可以实现社会公正,可以实现社会稳定,可以带来效率。 东欧中亚经济转型以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其私有化理论也主要来源于此。其中,具代表性的著名的科斯定理对东欧中亚的 所有制成革影响巨大。科斯强调的是产权的重要性。根据科斯的理论,如果产权关系清晰,则个人会主动地去创造有效的经济安排: 为确保经济效率而需要做的一切,就是使产权明。那么,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国有资产私有化。对此,美国总统经 济顾问团主席、世界银行高级刷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教授进行了批评,认为科斯定理是科斯谬误,产权清晰是“产权神 话”,实质是要私有化。“产权明晰不一定产生效率”,“缺乏私有产权关系不是问愿的症结所在”,“市场经济成功的核心是:竞 争、市场和分权”,并指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周。这一神话认为人们需要做的所有事 情就是正确地分配产权,如此一来,经济效率就有了保证…这一神话的危害在于,它误导了很多转型中的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 问题上。此处原著中还有“即集中在私有化问愿上”一句,该中译本不知何故没有译出。 西方经济学界认为,俄罗斯对“私有制”的理解还停留在19世纪古典资本主义时期,选样私有化是由于理论认识上对私有制先验 性的极端崇拜造成的。俄罗斯年轻的改革者认为私有化是计划经济的对立面,并没有完全理解现代西方的产权理论,而是以“情 绪”替代“理智”,政治目的优于经济考虑。西方学者承认,从未有过人们普接受的产权理论。私有制的优越,大多情况下包含着 人们哲学性的思考、经验性的阐述和理论上的推理。甚至连被誉为新产权理论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艾尔奇安也承认,私有产权是市场 经济及其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仍是一种尚未证实的信仰和主张而己。 (2)现实原因。 实践中,俄罗斯选择走私有化的道路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要与社会主义制度决裂,必须排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全 盘私有化,培有出作为新的自由社会支柱、构成社会中间力量的广泛的私有者阶层,才能为向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开辟道路。俄罗斯 府一位负责私有化的官员米哈伊洛夫在1993年11月一次官方组织的会议上直言不请地说:“私有化进程与俄罗斯经济健度化没有关 系。私有化只是政变所有制形式,为未来的经济变革莫定基础。加快私有化步伐不是为了解决当前的经济问题,而是为了使政苹进老 具有不可逆转性。”俄罗斯“私有化之父”丘拜斯公开宜布:“私有化与其是一项经济措施,不如说更像一次政治社会改革”,“是 为了打碎社会主义的格”,解决的是经济基础的问恩,是俄罗撕政治革命不可逆转的根本保证。世界银行1996年的发展报告也认 为,对俄罗斯的改革者们而言,迅速与过去制断联系是最重要的,私有化是必须的,它在短期内未必会改善企业经营,但它会保住早 改苹的成果。 一直参与俄罗斯私有化进程,并曾于1997年出任俄罗斯联邦副总理兼国家财产管理委员会主席的科赫博士的直言不讳印证了上述 说法,他说:“我无法与那些埋怨我们的人苟同,他们说私有化毫无新意,太匆忙、太公式化、太标准化,毫不灵活。这个任务既艰 巨,又有价值,成果极大,缺点几乎是无足轻重的。没有这次行动,赞成资本主义的势力绝不可能赢得1996年总统选举的胜利,我们 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看到股本市场吸引着几十亿美元的投资。我们的努力在溢化我国经济政治改苹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促使这些 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行动。” 总之,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转型的方向,决定了它们必然选择私有化的道路。 4不同国家的私有化各有特色 东欧中亚私有化如果按私有化对象的规模可分为“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两种。大私有化指大中型国有或市政所有企业的私 有化,一般通过先股份化然后再出售股票来实现。小私有化指小企业(假工人数和固定资产标准各国均有不同规定)的私有化,主要涉 及零售商业、餐饮服务等行业,小私有化的实现,主要采用直接出售、拍卖和退归原主等方式。如果按资产分配方式来划分,可分 为“有偿私有化”、“无偿私有化”和重新私有化(退还原主)三种。由于存在资金短缺和私有化规模庞大的矛盾,为了快速实现私有
3.实行私有化的原因 (1)理论基础。 俄罗斯私有化理论形成于苏联末期。其主要论点认为,国有制是产生新型异化的根源,搞私有化可以克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异 化、劳动异化,实现人的个性解放;认为私有化可以实现社会公正,可以实现社会稳定,可以带来效率。 东欧中亚经济转型以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其私有化理论也主要来源于此。其中,具代表性的著名的科斯定理对东欧中亚的 所有制改革影响巨大。科斯强调的是产权的重要性。根据科斯的理论,如果产权关系清晰,则个人会主动地去创造有效的经济安排; 为确保经济效率而需要做的一切,就是使产权明晰。那么,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使国有资产私有化。对此,美国总统经 济顾问团主席、世界银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教授进行了批评,认为科斯定理是科斯谬误,产权清晰是“产权神 话”,实质是要私有化。“产权明晰不一定产生效率”,“缺乏私有产权关系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市场经济成功的核心是:竞 争、市场和分权”,并指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这一神话认为人们需要做的所有事 情就是正确地分配产权,如此一来,经济效率就有了保证……这一神话的危害在于,它误导了很多转型中的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 问题上。此处原著中还有“即集中在私有化问题上”一句,该中译本不知何故没有译出。 西方经济学界认为,俄罗斯对“私有制”的理解还停留在19世纪古典资本主义时期,选择私有化是由于理论认识上对私有制先验 性的极端崇拜造成的。俄罗斯年轻的改革者认为私有化是计划经济的对立面,并没有完全理解现代西方的产权理论,而是以“情 绪”替代“理智”,政治目的优于经济考虑。西方学者承认,从未有过人们普遍接受的产权理论。私有制的优越,大多情况下包含着 人们哲学性的思考、经验性的阐述和理论上的推理。甚至连被誉为新产权理论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艾尔奇安也承认,私有产权是市场 经济及其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仍是一种尚未证实的信仰和主张而已。 (2)现实原因。 实践中,俄罗斯选择走私有化的道路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要与社会主义制度决裂,必须摧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全 盘私有化,培育出作为新的自由社会支柱、构成社会中间力量的广泛的私有者阶层,才能为向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开辟道路。俄罗斯政 府一位负责私有化的官员米哈伊洛夫在1993年11月一次官方组织的会议上直言不讳地说:“私有化进程与俄罗斯经济健康化没有关 系。私有化只是改变所有制形式,为未来的经济变革奠定基础。加快私有化步伐不是为了解决当前的经济问题,而是为了使改革进程 具有不可逆转性。”俄罗斯“私有化之父”丘拜斯公开宣布:“私有化与其是一项经济措施,不如说更像一次政治社会改革”,“是 为了打碎社会主义的桎梏”,解决的是经济基础的问题,是俄罗斯政治革命不可逆转的根本保证。世界银行1996年的发展报告也认 为,对俄罗斯的改革者们而言,迅速与过去割断联系是最重要的,私有化是必须的,它在短期内未必会改善企业经营,但它会保住早 期改革的成果。 一直参与俄罗斯私有化进程,并曾于1997年出任俄罗斯联邦副总理兼国家财产管理委员会主席的科赫博士的直言不讳印证了上述 说法,他说:“我无法与那些埋怨我们的人苟同,他们说私有化毫无新意,太匆忙、太公式化、太标准化,毫不灵活。这个任务既艰 巨,又有价值,成果极大,缺点几乎是无足轻重的。没有这次行动,赞成资本主义的势力绝不可能赢得1996年总统选举的胜利,我们 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看到股本市场吸引着几十亿美元的投资。我们的努力在强化我国经济政治改革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促使这些 改革成为不可逆转的行动。” 总之,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转型的方向,决定了它们必然选择私有化的道路。 4.不同国家的私有化各有特色 东欧中亚私有化如果按私有化对象的规模可分为“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两种。大私有化指大中型国有或市政所有企业的私 有化,一般通过先股份化然后再出售股票来实现。小私有化指小企业(职工人数和固定资产标准各国均有不同规定)的私有化,主要涉 及零售商业、餐饮服务等行业。小私有化的实现,主要采用直接出售、拍卖和退归原主等方式。如果按资产分配方式来划分,可分 为“有偿私有化”、“无偿私有化”和重新私有化(退还原主)三种。由于存在资金短缺和私有化规模庞大的矛盾,为了快速实现私有
化,多数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无偿分配的私有化方式。这种全民平分国有资产的无偿私有化,一般被称为“大众私有化”。在大 众私有化方面。各又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饿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捷克的“投资券私有化”、波兰的“股权证私有化”等。 各国私有化的进程均起步于小私有化。经过约三年左右的时间,小私有化基本顺利实现。 一餐认为,小私有化实现了所有权和经 营权的同步转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尤其是活跃和丰言了消费市场和服务领域。大私有化是各国私有化工作的难点和面 点,其进展情况在各国参差不齐,并各有特色。下面介绍几个主要国家大私有化的情况。 (1)镀罗斯乱有化 俄罗斯的私有化,从1992年1月正式起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阶段。 此阶段从192年1月至1994年6月底,以无偿私有化为主,官方称之为“人民私有化”,学术界有些人则称之为“突击私有化”。 199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以证券私有化为主的大私有化。证券私有化的实施,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对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1992年7月1日,俄总统叶利饮发布总统令,要求除暂时禁止私有化的企业外,其他因营企业都 要在11月1日前实行股份化,把它们改造成开放型的股份公司。结果,到1992年10月1日,俄全国己有近一半的企业被批准实行股份制 改造。 第二步,发放“私有化证券”。从1992年10月1日到1993年1月底,俄政府向全体俄罗斯人每人无偿发放一张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 有化证券”,计划发放1.5万亿户布(俄当时人口钓1.5亿人),相当于田有资产总额的35%.结果,共发放1.48亿张证券,有96%的公民 领取了私有化证券。这种证券属于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购买国有财产和私有化企业的股景,也可以转让和出售。与此同时,俄罗斯还 开居专门的证春拍卖,建立了许多私有化证卷投资基金会 第三步,1993年1月开始正式进行私有化企业股票的买卖。 在向本企业职工出售股票时,国家提供三种优惠办法,因而有三种出售方案可供企业选择。 第一种方案:企业内部人可以持股40%。首先,企业职工有权无偿分得占法定资本25%的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票。之后,还可以优忠 3%的价格购买1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附属分支机构的领导)还可以再 购买%的普通股票。其余的60%股票,则为国家股份,由相应的财产基金会公开出售。1994年时,俄罗斯有20%以上的企业选择了这种 私有化方案:1995年时,选择这种方案的企业增加到37%左右。 第二种方案:由企业职工控股。经过2/3以上职工的表决通过,企业职工可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普通股票。其余49%的股份,则属 国家所有,向社会公开出售。结果,择这一私有化方案的企业最多,1994年时高达75%以上,1995年时降至%。第三种方案:所 谓“能人方案”。职工不到200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500万卢布的中型企业,经职工大会同意,企业职工小组或其他自然人和 法人可以组建一个管理集团,同相应的财产基金会签订协定,保证企业一年内不破产并能完成私有化。在这种条件下,这些“能 人”就可按票面价格购买2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此外,包括这些人在内的企业所有职工还可以30%的优惠幅度再购买20%的普通股 票。俄罗斯只有约2%的企业选择了这一私有化方式。 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是“休克疗法”在所有制领域的体现,它既符合盖达尔的全民财产应全部归还人民的改革主张,也是基于 待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存量大、国内资金匮乏、外资购买又为民族感情所不容的现实条件下要快速私有化的一种对策选择。但实际上并 不成功。首先,证券私有化不会给企业带来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无益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和管理的改善。其次,证券私有化也没能完 成其“人民私有化”和实行“人民资本主义”的使命。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共“化”掉了2848亿卢布的国有资产,只占国有资产总量 的很小一部分,并且多为不良资产或非战略性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只有1%是以证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不过,证券私有化以其形 上的公平、在私有化初期通过让企业职工选择私有化方案和选举董事会等措施而体现出的民主,以及其无偿性质,大大减到了私有化 初期的阻力,迅速启动并有力地推动了私有化的快速进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1994年6月底,叶利软总统宣
化,多数国家都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无偿分配的私有化方式。这种全民平分国有资产的无偿私有化,一般被称为“大众私有化”。在大 众私有化方面,各国又有不同的具体做法,如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捷克的“投资券私有化”、波兰的“股权证私有化”等。 各国私有化的进程均起步于小私有化。经过约三年左右的时间,小私有化基本顺利实现。一般认为,小私有化实现了所有权和经 营权的同步转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尤其是活跃和丰富了消费市场和服务领域。大私有化是各国私有化工作的难点和重 点,其进展情况在各国参差不齐,并各有特色。下面介绍几个主要国家大私有化的情况。 (1) 俄罗斯私有化。 俄罗斯的私有化,从1992年1月正式起步。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证券私有化阶段。 此阶段从1992年1月至1994年6月底,以无偿私有化为主,官方称之为“人民私有化”,学术界有些人则称之为“突击私有化”。 1992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以证券私有化为主的大私有化。证券私有化的实施,分为3个步骤。 第一步,对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1992年7月1日,俄总统叶利钦发布总统令,要求除暂时禁止私有化的企业外,其他国营企业都 要在11月1日前实行股份化,把它们改造成开放型的股份公司。结果,到1992年10月1日,俄全国已有近一半的企业被批准实行股份制 改造。 第二步,发放“私有化证券”。从1992年10月1日到1993年1月底,俄政府向全体俄罗斯人每人无偿发放一张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 有化证券”,计划发放1.5万亿卢布(俄当时人口约1.5亿人),相当于国有资产总额的35%。结果,共发放1.48亿张证券,有96%的公民 领取了私有化证券。这种证券属于有价证券,可以用来购买国有财产和私有化企业的股票,也可以转让和出售。与此同时,俄罗斯还 开展专门的证券拍卖,建立了许多私有化证券投资基金会。 第三步,1993年1月开始正式进行私有化企业股票的买卖。 在向本企业职工出售股票时,国家提供三种优惠办法,因而有三种出售方案可供企业选择。 第一种方案:企业内部人可以持股40%。首先,企业职工有权无偿分得占法定资本25%的无表决权的优先股票。之后,还可以优惠 30%的价格购买1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附属分支机构的领导)还可以再 购买5%的普通股票。其余的60%股票,则为国家股份,由相应的财产基金会公开出售。1994年时,俄罗斯有20%以上的企业选择了这种 私有化方案;1995年时,选择这种方案的企业增加到37%左右。 第二种方案:由企业职工控股。经过2/3以上职工的表决通过,企业职工可购买占法定资本51%的普通股票。其余49%的股份,则属 国家所有,向社会公开出售。结果,选择这一私有化方案的企业最多,1994年时高达75%以上,1995年时降至48%。第三种方案:所 谓“能人方案”。职工不到200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万~500万卢布的中型企业,经职工大会同意,企业职工小组或其他自然人和 法人可以组建一个管理集团,同相应的财产基金会签订协定,保证企业一年内不破产并能完成私有化。在这种条件下,这些“能 人”就可按票面价格购买20%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票。此外,包括这些人在内的企业所有职工还可以30%的优惠幅度再购买20%的普通股 票。俄罗斯只有约2%的企业选择了这一私有化方式。 俄罗斯的证券私有化,是“休克疗法”在所有制领域的体现,它既符合盖达尔的全民财产应全部归还人民的改革主张,也是基于 待私有化的国有资产存量大、国内资金匮乏、外资购买又为民族感情所不容的现实条件下要快速私有化的一种对策选择。但实际上并 不成功。首先,证券私有化不会给企业带来资本投入和技术进步,无益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和管理的改善。其次,证券私有化也没能完 成其“人民私有化”和实行“人民资本主义”的使命。整个证券私有化进程共“化”掉了2848亿卢布的国有资产,只占国有资产总量 的很小一部分,并且多为不良资产或非战略性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只有11%是以证券私有化方式改造的。不过,证券私有化以其形式 上的公平、在私有化初期通过让企业职工选择私有化方案和选举董事会等措施而体现出的民主,以及其无偿性质,大大减弱了私有化 初期的阻力,迅速启动并有力地推动了私有化的快速进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1994年6月底,叶利钦总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