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撤销、变更 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当事人 方因此享有撤销、变更权,通过撤销权人 使撤销权、变更权,溯及既往地消灭或变 更合同的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半有效合同 合同可变更、撤销的原因 1、欺诈、胁迫 2、乘人之危 3、因重大误解 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合同的撤销、变更 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当事人 一方因此享有撤销、变更权,通过撤销权人 行使撤销权、变更权,溯及既往地消灭或变 更合同的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半有效合同 二、合同可变更、撤销的原因 1、欺诈、胁迫 2、乘人之危 3、因重大误解 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撤销权、变更权的行使及方法 1、概念:撤销权、变更权是指撤销权人、变 更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既 往地消灭或变更的权利 2、行使方式:诉讼或仲裁 3、期限:自知道或应知道可撤销、可变更事 由之日起1内行使
三 撤销权、变更权的行使及方法 1、概念:撤销权、变更权是指撤销权人、变 更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既 往地消灭或变更的权利 2、行使方式:诉讼或仲裁 3、期限:自知道或应知道可撤销、可变更事 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