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但尚未履行前或尚未 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不变更而变动合同内容恉 1、合同变更仅仅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 3、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部分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已存在有有效的合同关系 2、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3、有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一 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但尚未履行前或尚未 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不变更而变动合同内容情 况 1、合同变更仅仅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2、合同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 之前 3、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部分发生变化 二 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已存在有有效的合同关系 2、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 3、有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
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未变更 仍有效 2、合同变更一般向将来发生效力,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求偿的权利 四合同的转让 即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债务的承担,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 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三 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未变更 仍有效 2、合同变更一般向将来发生效力,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求偿的权利 四 合同的转让 即合同主体的变更 合同债务的承担,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 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第二节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人通过与第 杈移转于第三人 1、债权移转为合同行为 2、债权让与并不改变合同债权的内容 3、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 4、债权让与为准物权合同 5、债权让与为不要式行为 二债权让与的条件 须有效的债权存在,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合同的内容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让与达成有效合意 3、被让与的合同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债权的属性决定不能让与一约定不能让与法律规定不 能让
第二节 债权让与 一 债权让与的概念 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之债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 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移转于第三人。 1、债权移转为合同行为 2、债权让与并不改变合同债权的内容 3、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 4、债权让与为准物权合同 5、债权让与为不要式行为 二 债权让与的条件 1、须有效的债权存在,且债权让与不改变合同的内容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让与达成有效合意 3、被让与的合同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债权的属性决定不能让与 约定不能让与 法律规定不 能让与
债权让与的通知 1、须通知债务人的原因: 债务人是让 同中的第三人,但被让与的债权 又与第三人有关,须由第三人履彳 2、通知债务人即生效,对让与人与受让人均有法 律约束力。 四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让与对内的效力 1、合同主权利与非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的移转 2、让与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让与人交付与告知义务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1、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3、债权让与对于第三人的效力
三 债权让与的通知 1、须通知债务人的原因: 债务人是让与合同中的第三人,但被让与的债权 又与第三人有关,须由第三人履行 2、通知债务人即生效,对让与人与受让人均有法 律约束力。 四 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让与对内的效力 1、合同主权利与非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的移转 2、让与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让与人交付与告知义务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1、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3、债权让与对于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