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夫之言 衣民问题:什么“农民”? 什么“问题”? 在本世纪中国的两次剧变:19年的革命和七八十年代之交 开始的改革,都是从农村发起的。乡土中国发生的事屡屡让众多 中外饱学之士始料不及:1949年前,包括“苏联同志”在内的许多 人都怀疑中共的“农民革命”能否成功;集体化时,许多人又断言俄 国农民有米尔(公社)传统,集体化尚且遇到强烈反抗,中国农民几 千年“小私有”,岂能轻易认可“一大二公”?然而,1949年“农民解 放了无产阶级”的一幕震惊了世界,数年后的集体化虽非农民所 愿,但“一小二私”的中国农民毕竟比公社传统悠长的俄国农民更 顺从地接受了“归大堆”的命运。而当终于习惯了集体农庄的俄国 农民成为反对私有化改革的“保守土壤”时,中国农民却以“18个 血手印”的决心冒死冲垮了人民公社,并以家庭农业、“乡镇企业” 及“民工潮”连续创造了惊世之变,每次都是农民自发冲动在先,而 后上面才予以认可。如果说家庭农业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视为 传统”小农的延续,那“从无到有”、从“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占有 “半壁江山”的乡镇企业,就更是任何“精英”都未能预料于前。亦 难解释于后的现象。而当一些事后诸葛亮宣称从中发现了“超越 西方现化性”的“后都市文明”、“新集体主义"时,农民们又以拥抱 都市的民工潮与急速私有化的“乡企转制”嘲弄了这些“发现”…
问題与主义 显然,中国变革之谜不能从中西诸家“圣贤书”(从我们古代的 繽家经典直到当代前沿的西方“后学”)中求解,只能对中国社会 深层的再认识去把握。这个“社会深层”在古代无烧是指传统乡 村,而在现代也仍然以中国80%人口所居、另外嬷点口祖籍所 系的乡村社会为核心。于是便有了“中国问题的袈民问题 这一悠久的提法。 于是很久以来,人们对“农民问题”不丽谓不重视。面对“农 民这样一个庞大而又神秘的“客体”,人们不是自以为比它高明, 而以“改造农民”为已任,就是自以为比它渺小,而以“向农民学习” 为志。大至救星毛泽东,他昨天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今 天又号召城里人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小至我们这些前“知 青”在今天的回忆文学中总不离两个调子:或是诉苦怨旧型的,把 农村说得很不堪;或是抒情怀旧型的,仿佛人间真情全在乡村,而 市井只有人欲横流。城里人还有这么一种思维习惯:假如他们在 不那么偏懈与闭塞的乡村中发现了某种被认为不同于“城里”的东 西就会想当然地以为这是发掘出来的“传统”,并认定在更偏僻更 封闭的“原生形态”乡村中这种“传统”会更浓厚。《被告山杠爷这 部颇为思想界重视的电影就反映了这种城里人的农村观:它把“杠 爷”设计在深“山”之中似乎越是深山更深处,越能产生那种不知 国法”惟知宗法伦理秩序的道德权威与长老自治。其实无论传统 时代还是今天,农村中的宗法伦理自治都是集中存在于平原的、东 南沿海的较发达的商品经济较活跃的、开放并受“西化”影响较 大的乃至城郊型的地区,而不是深山里内地贫困封闭并属于古 老中国文明发祥地的、自然经济的乃至远离城镇的地区。以宗族 公产而论,旧中国农村宗族公产最多的是粤间浙等沿海地带长江 流域次之,黄河流城最少。广东各县旧时族田多占田地总量的 30%~40%,其中广州府各县更达50%~80%,浙江各县常在1/3 左右。而两湖的长沙汉阳等府辖县只有15%,边远各县更少陕 .16
第一辑/匹夫之言 四关中各县均不到1%,河北定县更只有万分之儿、殆近于无、我 闰许多贫困不发达的农村的社会特征并不是什么“杠爷”自治,诈 多最“传统”的占文明地带恰恰是少宗族巧至近平无宗族地区。而 专制朝廷及其下延组织控制着一盘散沙般缺少自发社会的“编户 齐民”才是“传统社会”的典型景观。陶渊明设想过某位有德之“杠 爷”“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形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道德自 治体。但老百姓的民谣却是:“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到底是 这类民谣,还是士大夫的《桃花源记》更代表真实的“本土文化资 源 山村百姓“颇知王法”,法制(指中国传统法家的法制而非公 民社会之法治)森然,反而是城郊与开放地带家规族法乡约祖训较 有生命力。清末广东资产阶级立宪派曾发动“家族自治”而引起顽 固派官僚的斥责。无独有偶,最近浙江爆出新闻:许多地方民主选 举的村民委员会被官方取缔,其理由并非指选举为“自由化”而是 指赉选之制助长了“宗族势力”。倒是取代民选村委的官派“村 管会是由一位私企大老板领头的! 这些事例显然既不能支持那种简单地指斥宗族为“封建传统 之说,也不能支持那种把宗族棒为“民族传统”“本土文化¨之说。 也许我们真正难以摆脱的“传统”并非家族主义,而是那种天大地 大不如皇恩大,爹亲娘亲不如陛下亲”的大共同体一元化—“大 统”主义,而宗族之类小共同体的自治倾向反倒是国人个性发展 与个人权利形成过程中的现象,甚至是与“西化“有关的现象呢?! 无论如何,当年高唱“爹亲娘亲不如领袖亲”的邢些城里人并不比 孝敬爹娘的农民更像“市民”( citIzen,即近代都市文明中的公民) 至于他们与乡下人谁更“传统”,那就难说了。 17
问题与主义 在《农民学丛书·总序》中我曾说:“我们常以世界耕地的7% 养活了世界人口的21%为自豪,却很少提及它的另一面:以世界 上40%的农民仅仅养活世界上7%‘非农民’。”这句话后来被许 多人广为转引。其实当时我就在正文中讲到“这个数据因中外农 民’定义的不同而并不准确”。如果仅就“种田人”而言,我国的种 田人大概不会占到世界种田人的40%,但我国在户口上被规定为 “农民”身份的人在联合国统计口径下的乡村人口中的确占有如此 大的比例。而如果把“农民”看作是与“市民”相对的一种社会类 型,则中国在1956年以前“市民”的数量就比“城里人”要少得多, 面在这以后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市民已被消灭。我国马克思主义 社会学元老陈翰笙先生在20年代末就说过:“吾人所谓之都市,其 性质不似ciy"其实在当时中国的都市中虽然很少,但毕竟还是有 点ci分的。到196年以后,陈老的这句话才在绝对意义上成 立了。没有ci也就不会有ciem,而在作为一种社会类型的市民 被消灭后,我国又在“文革”中发动了对作为一种观念的“市民权 利”(当时误译为“资产阶级法权”)的批判。于是吾人所谓之都市 不仅其性质不似c,而且变得比乡村更加排斥c。就中国没有 ccm这个意义而言实际上我们都是农民(即 peasantry,以农业文 明时代人的依附性为本质的共同体成员),尽管我们并不都是种田 人(ime,作为一种自由公民的职业,它完全可以存在于市民社 会)。改革前的中国社会严格地讲并没有 peasantry与oien的区别, 而只有peny社会中的不同等级身份阶梯之别。在这个社会中 存在着有权的农民与无权的农民城居的农民与乡居的农民、种田 的农民与务工的农民、有文化的农民与无文化的农民有完善的共 同体保障并受严格的共同体束缚的农民与没有多少保障而束缚也 18
第—楫/匹夫之言 不太严格的农民。正如在现代发达国家的市民社会中有从事第 、三产业的市民(公民)也有从事农业的市民(公民)( a citizen as farmer)、有住在城里的公民也有住在乡间的公民一样。 只是在改革时代,随着市场经济的萌芽与发展,我国才又出现 了cien的成分。然而有趣的是它不是首先出现在城里,面是首先 出现在乡间。5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讲过,就社会发展史本来 意义上的Gy而言,大陆中国严格地讲只有一座“城市”,它就是浙 南的龙港。这个由前“乡下人”的民间行为创生的新城是中国惟 由既摆脱了共同体的束缚、又失去了共同体的庇护、具有独立人 格并自己对自己负责的人们建立的“市民社会”,就像当年西欧那 些脱离了采邑村社的羈绊而取得“两种意义上的自由”(即摆脱束 缚的自由和失去保护的自由)的人们建立的c一样。“城市的空 气使人自由”,而城市的空气也带来了机遇与风险带来市民的权 利与责任带来了由身份到契约、由统治服从关系到交换关系、 由习俗指令经济到市场经济由臣民到公民的社会转型。虽然 龙港由于其所处的大背景与深层土壤还不可能100%地成为这 种意义上的城市但毕竟它的这种“空气”是在体制的束缚与保护 下的北京、上海乃至由“特许的自由”造成的深圳都无法比拟的。 由此看来,说龙港是中国惟一的“城市”而包括北京在内的通都大 邑都不过是由“城居农民组成的“特大村庄”,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滑稽的是:拥有8万人口的龙港不仅在建制上一直不被 承认为“市”,而且包括龙港人自已在内社会上都把它称之为“农 民城”。而那些“特大村庄”中的人们倒是自认为、也被公认为是市 民!这无凝是对几十年来人们所关注的“农民问题”的一种讽刺: 几十年来从“大村庄”中不断发动“改造农民”的运动,近年来人们 发现,这种改造“过急“过快”了,“超越阶级”了。然而问题仅仅在 于“过急过快”吗?过去的那种“改造”,究竟是谁改造了谁呢? 无怪乎在中国“农民问题的历史上充满了这样的尴尬:人们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