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亩场的昨天与今天: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值金1两;羊只,值金两,这也应该是当时有以金购牛 羊之实事的反映。① 九章算术》还有两则以黄金交纳关税的算题,也很值得注 意: 今有人持金十二斤出关,美税之,十分而取一。今 关取金二斤,偿钱五千。问金一斤直钱几何? 答曰:六千二百五十。” 今有人持金出五关,前关二而税一,次关三而税 次关四而税一,次关五而税一,次关六而税一。并五关所 税,适重一斤。问本持金几何? 答曰:一斤三两四铢、五分铢之四。”⑨ 这里讲的税率不必以为实,但以金纳税却应该是实际生活 的反映。以金纳税,本属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之运用,仨值得 注意的是西汉正式的税制并无征金之科,因此这里的黄金显然 是被当作与铜钱同具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来接受的。其中前一 算题“关取金二斤,偿钱五千”的记载更说明当时以黄金作大 数支付而以铜币作零钱找补是很正常的现象。朝廷除规定金铜 比价外,无须另作具体规定。凡使用铜钱之处,原则上均可使 用黄金。 由此看米,从晋灼、颜师古直到今日的一些学者为了压低 黄金在汉代的货币意义而力图证明古籍中之“金”并非真金, 而是“一金与万钱也”③,这种区分实在无多大意义。以金钱为 ①以此价折为铜钱,与居延汉简中之牛羊价相较,大致吻合(参见陈直:《两汉 经济史料论丛),第279~280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可见其并非纯 属假设也。 ②《九章算术》卷6,第15、28题。 ③《汉书·惠帝纪〉颜占注,今人之贬汉金者多引之
汉金新论27 整、零互兑流通的现象,恰恰是黄金之为重要流通手段的有力 证明。汉律与汉代文献中常常并称“金钱”,也是由此前来的。 以汉与唐相比,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对照:汉人往 往提到异域或古时不流通黄金,谓有异于中土今H也;而唐人 则相反,往往对周边民族之流通黄金津津乐道而以为异事。相 应地,通用黄金各国的访唐者也常提到唐人不用金,并以为异 闻。如汉商多以“黄金缯帛”向西域“市明珠、壁、流离、奇 石异物”,而他们发现“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不知铸钱 得汉黄白金,辄以为器,不用为币。”西汉后期的贡禹,反对 使用货币,便以“古者不以金、钱为币”作为话题以表达对现 状的不满。② 另一方面,晚唐的杨於陵则特别提到“大历以前……岭南 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这里所谓中唐以前岭 南用金银,其实是与丹砂、象齿样作为以物易物残余的实物 货币,而不是作为贵金属货币来流通的,但它也反映了当时中 原人以流通金银为怪。相反地,当时阿拉伯旅行家写的中国游 记,则专门提到中国只用铜钱,金银只作为贵重品,而不用作 货币④。这在当时通用金银币的阿拉伯人看来值得一记,犹如通 用黄金的汉朝人认为大宛不用金也值得--记一样。 总之,汉人在学理上把黄金当作通货看待,在市场上不仅 以黄金标价,而且以黄金付款并与铜币互兑找补,上层固以黄 金为可易百物之奇货,下层亦以黄金为可资“度世”之妙品。 国家以黄金控制物之“轻重”、掌握“民之司命”,民间亦以黄 ①《汉书·地理志》及(史记·大宛列传》。 ②〈汉书·质禹传》。 ③(《新唐书·食货志)。 ④四世纪两个到过印度与中国的穆斯林旅行家所写的古代游记),伦教1733年版 第20页。转引自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182~183页
28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金为货币之王,不惜犯法而伪造之。异域或古时不以金为通货 者,汉人怪而书之。凡此种种,都说明汉金不仅是价值尺度, 而且是重要的流通手段。这是汉以后历朝所未见的。 四、汉代并无金本位制 论汉金的实际历史地位 价值尺度与流遁手段,是货币的主要职能,也是汉金研究 中主要分歧之所在。这两点既明,其他的职能也就易于确定了。 汉金作为贮藏于段前已述及,前人对此也最无异议,兹不再论。 汉金作为攴付手段,亦史有明载:汉律规定的罚金、赎金,债 务偿付、前引〈九章算术〉中的关税、诸侯王向朝廷交纳的页 金(即汉律中所谓酎金)①、以及民间的贷款②、雇工工资(如上 节“赋就人”之例)等等,都有用黄金支付的。用黄金支付地 租之例在汉代虽史无明载,但在战国时就曾有过,而汉代又确 实存在着货币地租,因此在逻辑上以汉金支付地租之事也是可 以理解的。 汉金作为世界货币的记载也很多:早在张骞初通西域时, ①后汉书·礼仪志》:“八厂饮酎”补注:“丁孚〈汉仪》日:《酎金律),文帝所 加……令诸侯助祭贡金。汉律《金布令》曰;……诸侯、列侯各以民匚数,率 千日奉金四两,夼不满千口至五而口亦四两,皆会酎,少府受”。 ②《史记·货殖列传》:‘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 ③〈战国策》卷2《西周策》:周向魏王请温囿以与固,谓:“臣尝闻温囿之利 岁八|金。周君得温,其以事F者岁百:!金,是上党每患而赢四十金:(注 温槲贡于魏王八十金,周君得之则贡臼二十金,故:是麻四十金也。)魏于 因使孟卯致温囿于周君。” ④参见本书:〈古典租佃制初探—一汉代与罗马租佃制度之比较新究)
汉金新论29 就带去“金币帛直数十钜万”⑩,实际上是以互送礼品的方式进 行贸易。以后在西北的陆上“丝路”以黄金易“宛马”②、在西 南的海上“丝路”以黄金易珠宝琉璃③的贸易一直颇为活跃。 今人都把当时的国际商道称为丝绸之路,实际上史籍所载汉的 输出通常都是黄金与绢帛并列,黄金还常列在首位④。在这种国 际贸易中,对象国有时是把黄金与丝绸一样看作具有使用价值 的物物交易品的,但汉人则把它看成支付进口的货币,并为对 方视黄金为一般商品而诧异。 总之,货币的一切职能,汉金莫不具备。以往有人(如日 本的加藤繁⑥)极力渲染唐宋之金银为货币,有人则否认之⑧。 其实如前所云,这里有个货币标准的相对性问题。以严格的标 准衡量,唐代的金银乃至宋代的金银很难称之为货币,而汉金 则叮以称之。倘若以前近代的标准衡量,则唐宋金银尤其是宋 银不可谓全无货币之功能,而汉金应该可以称得上“十足的货 币”了。无疑,汉金比唐金,甚全比唐宋白银都更具备货币资 格。 至于汉金与汉钱(五铢)相比,则可以说各有千秋。汉金 的世界货币职能是汉钱所没有的,汉金的贮藏手段职能与汉钱 也许不分伯仲,或者金还稍胜一筹。在价值尺度方面情形就比 较复杂了:从汉律中凡物之平价皆当以黄金为程的精神看,似 ①(汉书张審传》 ②《史记·大宛传)。 ③(汉书·地理志}“黄支国”条 ④〈汉书·张骞传》曰:“赍金币帛”;《汉书·地理志》臼:“赍黄金杂缯而往”;《盐 铁论·力耕篇》口:“汝汉之金,纤徽之贡,所以诱外国而钓羌胡之宝也。”此皆 先金而后帛之例。 ⑥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中国联合准备银行1944年版。 ⑥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历史研究〉1%64年第1期
30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商品经济·市场理性·社会公正 乎官方是把黄金作为最基本的价值尺度的;但在民间,从前引 居延汉简中黄金流通时须在简文中注明与铜钱的兑价而铜钱流 通时却不必注明与黄金的兑价的情况看,似乎铜钱才是最基本 的价值尺度。至于说到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那么毫无疑问, 黄金因其价值高,在零售贸易中不如铜钱用得普遍。〈九章算 术〉总共246道算题中,有49道算题提到了铜钱,而只有5道 算题提到黄金。沈家本所辑〈汉律摭遗》22卷共数百条日,其 中有86个条目提到铜钱,26个条目提到黄金,另有5个条目提 到谷帛等实物货雨(其中4条出自东汉)。在迄今已发表的汉 代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中,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发现锭块金者有24 起(见前引),而发现汉钱(不含冥币、厌胜钱与钱范)的有99 起②。这三组数字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几种货币形态在汉 代货币体系中的地位 但这里有必要指出:一种货币的重要性,甚至是一种货币 作为流通手段的重要性,与它在零售交易中的重要性并不是 回事。近代金本位制国家在小额零售交易中也主要使用纸币或 贱金属辅币,而在金块木位制或虚金木位制下实际市场交易屮 更是根本见不到黄金,但谁也不能否认黄金是这种货币制度的 基础,是标准(金本位之英文原词 gold standard便是“黄金标 准”之意)货币。因为在这种制度下黄金不仅被法律规定为、 而且也被社会(通过市场)承认为最终价值标准,·切流通币 都必须与之挂钩,作为一定数量黄金的价值符号而行于市,并 以一定数量的黄金(在虚金本位制下则是以别国的金本位货币) 的实际存在(尽管不一定见之于市面)作为保证。因此,汉金 ①见拙文:《再论汉唐商品经济之比较)。 ②据《中国货币金融史论蓍索引,1900~1986}及《战国秦汉史论文索引》统计而 得(不含复及综述性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