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诉讼请求 2、一审诉讼请求 诉请1:确认原、被告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 悬赏广告合同成立并生效。(《民通》A4、《合同 法》A14、《合同法》A16) 诉请2: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纠纷支出的合 理费用人民币8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A29)
(二)诉讼请求 2、 一审诉讼请求 诉请1:确认原、被告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 悬赏广告合同成立并生效。(《民通》A4、《合同 法》A14、《合同法》A16) 诉请2: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纠纷支出的合 理费用人民币8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A29)
(三)简要案情(四句话之1) 基于被告邢良坤在中央七台“乡约”访谈节目所 说的“如果仿造出来(其制做的五层吊球陶器),我 这个楼三层两千平米包括这里面的资产给他”,原 告孙震凭借其防制出的五层吊球陶器要求被告兑现诺 言
(三)简要案情(四句话之1) 基于被告邢良坤在中央七台“乡约” 访谈节目所 说的“如果仿造出来(其制做的五层吊球陶器 ),我 这个楼三层两千平米包括这里面的资产都给他” ,原 告孙震凭借其防制出的五层吊球陶器要求被告兑现诺 言
(四)一审判决结果(四句话之2) 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关于五层吊球陶 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详细判决结果: 1、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 合同成立并有效。 2、被告邢良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孙震主张 权利的费用260元 3、驳回原告孙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500元, 由被告邢良坤承担
(四)一审判决结果(四句话之2) 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关于五层吊球陶 器制作合同成立并有效。 详细判决结果: 1、原告孙震与被告邢良坤之间关于五层吊球陶器制作 合同成立并有效。 2、被告邢良坤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孙震主张 权利的费用260元。 3、驳回原告孙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500元, 由被告邢良坤承担